110年度主委盃全國法式滾球錦標賽

110年度主委盃全國法式滾球錦標賽

 總獎金: 13200

最高獎金: 6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4-20

主辦單位: 屏東縣體育會屏東縣滾球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32-882-970

核備文號:屏東縣政府屏府教體字第11030128000號

一、目的:

為推展基層法式滾球運動風氣,促進各縣市及本縣法式滾球運動交流,特辦理本競賽。

二、指導單位:

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屏東市公所

三、主辦單位:

屏東縣體育會、屏東縣滾球協會

四、承辦單位:

屏東縣體育會法式滾球委員會、屏東市體育會法式滾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屏東縣議員張平原服務處

六、比賽日期:

110年5月2日( 星期日 ),報到時間:上午08:00-08:20。

七、比賽地點:

屏東縣福爾摩沙法式滾球場( 南二高麟洛交流道下方 )。

八、參賽資格:

( 1 )國小組、國中組-屏東縣各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 不得跨校組隊 )。

( 2 )教職員組-屏東縣各機關學校均可以單位組隊( 可跨機關學校組隊 )。

( 3 )公開組-各縣市民眾均可自由組隊報名( 可跨縣市組隊 )。

九、比賽項目及參賽隊數限制:

( 1 )國小男子組團體賽

( 2 )國小女子組團體賽

( 3 )國中男子組團體賽

( 4 )國中女子組團體賽

( 5 )教職員組團體賽

( 6 )公開男子組團體賽

( 7 )公開女子組團體賽

十、比賽規則:

採國際滾球正式比賽規則。

十一、報名辦法:

( 1 )每人限報1組,每隊限報名領隊1人,教練1人,選手3人,選手可同時兼任教練。

( 2 )請自備球具,各組須使用競賽級滾球,國小組可用休閒級滾球。

( 3 )國小組、國中組報名隊伍如有2隊以上,校名加填英文( 如鶴聲A )。

( 4 )國小組、國中組、教職員組、公開女子組等項目免報名費。

( 5 )公開男子組團體賽報名費每隊新台幣600元( 選手附便當、礦泉水 ),報名費請於現場報到時繳交。

( 6 )除公開男子組團體賽選手,其餘各參賽隊伍大會有提供午餐代訂,如需代訂請於報名時填寫,便當單價80元請於報到時現場繳交。

( 7 )公開男子組團體賽不限性別報名。

( 8 )採網路報名,即日起至110年4月20日止。

( 9 )報名網址: https://is.gd/t8nPpN

( 10 )依據個資法,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完成報名後即視同參賽人員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 11 )比賽聯絡人:屏東縣滾球協會總幹事 陳國樑 0932882970。

十二、比賽辦法:

( 1 )比賽賽制依報名完成、抽籤後於屏東縣體育會法式滾球委員會官網 https://www.pt-petanque.org 公告。

( 2 )擲球間隔時間為40秒內。

( 3 )預賽比數相同不另加局,決賽比數相同須加1局( 必須分出勝負 )。

( 4 )丟擲Jack( 目標球 )合法距離如下:國小團體賽5-9公尺,國中、教職員、公開團體賽6-10公尺。

( 5 )投擲Jack( 目標球 )須距端線至少1公尺。

( 6 )Jack( 目標球 ) 投擲失敗由對隊置放( 合法位置 )。

( 7 )比賽中棄權隊伍註記得分紀錄為0:6。

( 8 )分組循環賽積分方法:勝場給3分,和局給1分,敗場不給分,以下列步驟排定名次:

1.勝場數較多者為排名優先。

2.勝場數相同者,則積分較高多者為排名優先。

3.勝場數相同者,積分相同者,則比較對戰勝負關係,由勝者為排名優先。

4.勝場數相同者,積分相同者,勝負關係無法比較時,則以該隊總得分除以總失分之商數較高者為為排名優先。

十五、獎勵辦法:

( 1 )頒獎原則:各項目報名8隊以上取6名,報名7隊取5名,報名6隊取4名,報名5隊取3名,報名4隊取2名,報名2~3隊取1名,1隊取消該項目,第5-8名須加賽。

( 2 )各組取前3名隊伍頒發獎牌3面、獎狀4張( 含教練 ),其餘名次頒發獎狀。

( 3 )公開男子組團體賽另頒發獎金如下,依報名隊伍多寡頒發:

達16隊:冠軍2,000元,亞軍1,000元,季軍500元,第5名300元。

達24隊:冠軍3,000元,亞軍1,600元,季軍800元,第5名600元。

達32隊:冠軍4,000元,亞軍2,000元,季軍1,000元,第5名600元。

達40隊:冠軍5,000元,亞軍2,600元,季軍1,200元,第5名600元。

達48隊:冠軍6,000元,亞軍3,000元,季軍1,500元,第5名600元。

( 備註 )季軍( 3、4名並列 ),第5名( 5、6名並列 )

主委獎:公開男子組團體賽比賽全勝隊伍,加頒發獎金1000元予選手、獎狀4張( 含教練 )。

( 4 )為鼓勵民眾體驗滾球樂趣,比賽會場另設趣味闖關體驗活動,參賽選手或參觀民眾均可於09:00-12:00免費自由參加,不採計名次獎勵,闖關體驗成功者每人可兌領1張摸彩券,於下午14:00進行抽獎,獎品有液晶電視機、家電用品、日常用品.…等獎品豐富,歡迎民眾踴躍體驗。

十六、申訴:

( 1 )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項目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請,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 2 )書面申訴書應由領隊或教練、隊長簽名蓋章,向審判委員會或裁判長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如經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七、比賽爭議判定:

( 1 )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 2 )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審判委員會判決之,其判為最終判決。

十八、罰則:

( 1 )國小組、國中組選手報到檢錄須出示蓋有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足以證明選手在學之文件,以備查驗,違者以棄權論,並取消其比賽資格。

( 2 )教職員組選手須攜帶單位證件正本以供查驗,否則以資格不符論處。

( 3 )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的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獎狀,由並下一名遞補,教職員組各單位如有冒名或資格不符而參加比賽者,其單位主管、主辦人應連帶議處。

( 4 )選手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如對裁判有不當行為、延誤比賽、妨礙比賽,由審判委員當場給予選手停賽處分。

( 5 )參賽隊伍未依規定時間內出場比賽,該場比賽將以棄權論處。

( 6 )選手服裝規定:上衣須穿著同顏色、同款式、長褲、全包覆式鞋子,不得穿著短褲或涼鞋、拖鞋等,報到檢錄後如出賽服裝不符規定者,裁定對方隊伍先獲得3分,選手不得異議。

( 7 )經大會廣播唱名公告開賽後逾時5分鐘未到者以棄權論處。

十九、競賽管理:

( 1 )由大會負責各項競賽技術工作。( 2 )審判委員及裁判員由大會聘請之。

二十、賽程抽籤:

( 1 )預賽賽程抽籤訂於110年4月22日下午15時假本會舉行錄影抽籤,抽籤結果公告於本會官網 https://www.pt-petanque.org

( 2 )各組預賽賽程完成後隨即於現場進行決賽賽程。

二十一、保險相關事宜:

本比賽舉辦期間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由本會負責辦理,各參賽選手請務必依自行需要投保人身險事宜。

二十二、本競賽帶隊教師、指導教練、參賽選手、裁判員、工作人員,得依大會秩序冊所列名單准予公假辦理。

二十三、本競賽工作人員表現優異者,依「屏東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陳報敘獎。

二十四、本競賽規程呈報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十五、未盡事宜現場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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