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求職防騙」暨「性別工作平等」微電影徵件比賽

110年度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求職防騙」暨「性別工作平等」微電影徵件比賽

報名時間: 2021-08-13 ~ 2021-09-10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主辦單位電話: 06-205-7777、06-299-1111#8865(林先生)

一、 計畫緣起

有鑒於本市年輕學子面對於新型態尋職,常常遭受到不良雇主運用網路、社群軟體等各式新型通訊工具,要求求職個人提供個人證件、存摺等,且此類工具具有即時性、快速性,常常造成年輕學子工作未果,欲造成財力物力的損失;另面對職場多樣性變化,雇主於面試或工作分派時,以既定刻版印象,對不同性別之族群,給多予不同之別差異,為此本局特於暑假期間,結合青年學子近來熱門社群動態結合電子手持裝置,辦理微電影徵件比賽,希望藉由此次徵件比賽,喚醒青年朋友面對雇主所提出的各項求職花招騙術及工作職場面對性別的各項不平等待遇,能透過影片的創作,表達各種宣傳的管道。

110年度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求職防騙」暨「性別工作平等」微電影徵件比賽

二、 活動目的

隨著社會的進步演化,工作的型態日益趨向朝多元化發展,近年來求職詐騙手法不斷翻新,社會新鮮人很容易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受騙,為了讓年輕朋友們更能夠保護好自己的求職權益及錢財荷包,請台南青年朋友共打擊求職陷阱及向涉及隱私的不友善環境說不。

另各性別經濟力的平等是社會安定的要素之一,惟於職場工作時,性別的差異能仍於職場上不受重視情形層出不窮,為促進就業平等、避免職場性別刻板印象造成職場性別歧視,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所定內容,創造勞資雙贏之工作環境。

三、 徵件題材

透過電子影像設備如智慧型手機及相機的普及,另各項影音串流平台的興起,喜歡透過影像拍攝的族群日益漸增,造成電子視覺影像藝術興起,人人皆可是最佳導演與演員,因此計畫透過各界的創意,藉以將死板板的法令規定或政令宣導,製作成引人注意之影像短片,本次徵件可擇一或多面向,提供不同思維之現求職防騙及性別工作平等宣導,透過與日常生活相連結的事件或經驗,引起觀眾共鳴。

(一) 求職防騙

以應屆求職與打工面試,不良雇主提出各種求職騙術,如何運用求職防騙357口號,呼籲年輕學子求職面試工作不受騙。

(二) 性別工作平等

雇主及工作同仁皆明瞭於職場中對受僱者都不應該有性別歧視現象,應一視同仁,營造友善職場環境,創造工作應有價值。

由於電子視覺影像藝術興起,每個人皆可是最佳導演與演員,因此計畫透過各界的創意,藉以將死板板的法令規定或政令宣導,製作成引人注意之影像短片,提供不同思維之防騙宣導。

四、 實施對象:

15-29歲設籍於台南市之全國高中職或大專(學)院校以上各在校學生,具有中華民國籍,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團體報名時,請推派1人作為代表人。

五、 實施內容及實施方式:

1. 作品規格及報名方式:

(1) 影片長度:單支影片1至3分鐘,可多件投搞(含片頭片尾,片頭僅能出現參賽作品名稱,片尾須放置「臺南市政府府徽圖樣」,影片請勿出現任何人員名單),競賽時程不得更改影片內容。

(2) 影片類型:不限,動畫片、紀錄片、實拍影片均可。

(3) 影片格式:解析度FULL HD 1920×1080以上,輸出比例16:9、mp4、avi、mov或wmv檔案。

(4) 拍攝工具:不限,須為橫式拍攝。

(5) 若有對白或旁白,須內嵌繁體中文字幕,或內嵌繁體中文字幕及英文字幕。參賽者於影片製作時,應考量於不同平臺播放之需求,字幕字級大小設計以舒適觀賞為原則。

(6) 限在國內、外未公開發表,亦未曾得獎之原創作品。若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等值獎品及奬狀。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7)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含文字、影像、聲音或音樂等)或肖像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2. 報名方式:

(1) 至鑫傳國際多媒體新聞官網( https://news.st-media.com.tw/ )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參賽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作品,網路作品請上傳連結網址,送出報名表,以完成報名手續。

(2) 報名手續應備資料如下:

A. 報名表:含作品名稱、劇情簡介、劇照與影片連結等。

B. 作品名稱:20字以內,中、英文不限,若為英文,請附註中文譯名。

C. 劇情簡介:關於創作發想、影片主題及劇情大綱介紹,限中文300字以內。

D. 劇照連結:使用Google雲端硬碟上傳,並提供下載連結(存取權限設定為「知道連結的使用者」)。

E. 影片連結:在YouTube標題設定為「作品名稱-《求職防騙有撇步,勿忘357》」(範例:求職防騙有撇步,勿忘357》),設定瀏覽權限為「不公開」(凡是有連結的人都可以觀看)。

F. 若無法提供載點,可儲存於隨身碟或光碟片(須不影響畫質,光碟外盒須註明作品名稱-《求職防騙有撇步,勿忘357》),最遲於110年9月10日徵件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出或親送至「辦理求職防騙暨職性別工作平等微電影徵件比賽」活動小組(收件地址:鑫傳國際多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市永康區廣興街95巷3號、連絡電話06-2057777)。

G. 參賽注意事項同意書:須親自簽名後掃瞄上傳。

H.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須親自簽名後掃瞄上傳。

I. 微電影劇照2張:原始照片或合成海報皆可,解析度350dpi以上之JPG檔,可供主辦單位清晰輸出成A1尺寸,作為日後主辦單位推廣運用。

(3) 參賽者須詳實填寫報名資料,以作為日後通知領獎及繳納稅款之用,如發生冒名或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或其他不實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等值獎品之商品及奬狀。

(4) 所有上傳資料經審核後,若有缺件及待補正之事實,經電子郵件通知後,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3. 活動期程

(1)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9月10日(星期五)24時,逾時不予受理(以郵件送達至活動小組或送出報名表單的時間為準)。

(2) 公布得獎名單:110年9月中旬(暫定),於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臺南呷頭路」臉書粉絲專頁公布。

(3) 頒獎儀式:110年9月下旬(暫定),

A. 頒獎儀式由承辦單位規畫辦理,配合本局定期記者會或活動,單獨公開頒發得獎者獎狀及等值獎品。

B. 頒奬儀式之確切辦理時間、地點由主辦單位通知承辦單位於典禮前兩週公布,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

C. 得獎者之等值商品需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及第88條第1項第2款所明定辦理所個人所得扣繳。

D. 承辦單位需提出得獎者等值獎品領據、個人扣繳證明、購買等值商品之購買獎品的統一發票(含進項稅額)或收據辦理得獎獎項核銷。

(4) 入圍者須於參加徵件報名連同參賽影片並繳交報名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及參賽注意事項同意書正本。

(5) 得獎者須在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前,提供下列資料,作為日後主辦單位推廣運用之使用:

A. 比例16:9、解析度1920×1080(1080p)以上之30秒得獎影片精華剪輯(片頭需置放片名、有字幕)。

B. 導演或團隊簡介:中文200字以內。

C. 片尾加上工作人員名單及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府徽圖樣」之正式影片。

(6) 得獎者有義務配合本活動時程安排,全程出席頒獎典禮並提供前述第5點資料,否則以棄權論。

4. 評審辦法

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具備影視相關經驗、勞工法令相關之專家、學者及文化界人士,共同組成評審委員,評分項目如下表:

評分項目 評分標準 說明
主題詮釋 40% 作品主題適切度、關連性
創意表達 30% 腳本創意、情境張力及表現度
拍攝技巧 20% 拍攝剪輯/動畫技巧
美術造型 10% 視覺藝術的彰顯、人物造型搭配

5. 獎項說明

等值商品將於頒獎典禮後,根據獲獎獎項給予獎品:(得獎者之等值獎品所得需依所得稅法辦理個人所得扣繳)

獎項 獎勵 名額
冠 軍 獎狀乙紙+等值獎品1萬元 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組各1名,合計2名
亞 軍 獎狀乙紙+等值獎品6仟元 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組各1名,合計2名
季 軍 獎狀乙紙+等值獎品3仟元 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組各1名,合計2名
佳 作 獎狀乙紙+等值獎品2仟元 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組各1名,合計2名

六、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承辦單位:

鑫傳國際多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 實施期間:

預計自民國110年07月20日起至110年10月30日止。

八、 實施地點:

台南市轄內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校

九、 預期績效

一、各項宣導人數:

(一) 預計吸引3,000以上本市年輕學子共同集體創作,150件以上徵電影報名徵件,選出冠、亞、季軍及佳作共5名優勝作品,並辦理票選出最佳人氣作品1名頒發等值獎品及獎狀乙紙。

(二) 本案在暑假期間及疫情期間辦理作品徵件,激發年輕學子創作想法及理念,透過影片的拍攝製作,對計畫之宣傳理念,能徹底發揮至極致。

(三) 透過得獎作品發表、頒獎及於綱路宣傳,使計畫傳達之精神擴大於各階層達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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