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原創手繪四格漫畫比賽

110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原創手繪四格漫畫比賽

 總獎金: 96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1-07-01 ~ 2021-07-30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主辦單位電話: 06-202-2800(凃偵查佐)

主辦單位Email:yayun@mail.tainan.gov.tw

一、 活動目的

期藉由青少年創意及想像力,透過「原創手繪四格漫畫」競賽式設計,結合預防犯罪宣導方式辦理,進而強化青少年法治觀念及自我保護意識,期能提升宣導成效,並提供少年正向、健康休閒活動。

二、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三、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四、 協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五、 收件日期

( 一 )自110年7月1日至7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 二 )作品請平放裝入信封袋內( 請勿摺疊 ),並郵寄至710036臺南市永康區龍埔街137號(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 「110年暑期青春專案四格漫畫比賽徵選小組」收。

六、 參賽資格:

本市各公( 私 )立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 職 )學生。

七、 比賽辦法

( 一 ) 競賽組別: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 職 )組,每人以1件作品參賽為限,若發現作品重複參賽即喪失資格。

( 二 ) 競賽主題:

就少年「反毒」、「預防少年詐欺車手」及「不參與網路賭博」擇一為主題,且四格漫畫題目、創意文字須切合主題。

( 三 ) 作品規範:

1. 投稿作品一律手繪於A3大小畫紙,紙張橫向十字均分,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 如下圖例所示 ),作品黑白、彩色不拘,並不接受剪貼、立體作品、電腦繪畫投稿。

順序1 順序2
順序3 順序4

【請依照上圖格數順序繪製作品】

2.繪圖材料、畫具不拘,圖畫為主、文字為輔,圖中旁白文字必須用手寫,不能採列印方式。

3.其他:不套用卡通人物( 避免著作權爭議 )。正本以原稿繳交,不可用原稿複印後繳交。

( 四 ) 比賽應繳資料

1.手稿作品( 請於作品背後註記學校、姓名 )

2.報名表( 附件1 )。

3.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附件2 )。

4.切結書( 附件3 )。

( 五 ) 評選標準:

由主辦單位依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 職 )組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共同進行評審工作,評分項目分列為:

1.內容切合度40%。

2.創意度30%( 不宜模仿他人或他國之手法 )。

3.整體技術( 繪圖技術 )30%。

八、 獎勵辦法

( 一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 職 )組,各組獎項如下:

1.第1名:每組1名,頒發禮券5,000元及獎狀乙紙。

2.第2名:每組1名,頒發禮券4,000元及獎狀乙紙。

3.第3名:每組1名,頒發禮券3,000元及獎狀乙紙。

4.佳作:依每組參賽作品數量調整錄取名額,並以每組10人為上限,各頒發禮券2,000元及獎狀乙紙。

( 二 )得獎公布得獎名單於110年8月20日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公布,並通知領獎事宜。

九、 注意事項:

( 一 )每位參賽者以1件作品為限,且不得為共同創作。

( 二 )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且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其所領取之獎品及獎狀,該獎項不予遞補。

( 三 )參選者未滿20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於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參選者應擔保其參選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 四 )參選者須就其參選作品之一切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轉授權之第三人為不限時間、地域、方法之利用,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轉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且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 五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選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不負賠償之責。

( 六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並應依主辦單位通知之時間地點親自或委託他人填妥領獎文件後領取獎項,違者不予補發。領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得獎者資料不符時,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無證明文件或文件內容不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七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無法配合,視為自動棄權,不具領獎資格。外籍及大陸人士( 當年度居住未達183天 )者,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5,000元,須就得獎所得扣繳20%稅金。

( 八 )本活動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內容、規則、獎項之權利及對於本活動辦法之最終解釋權。如有不可抗力事由致無法執行本活動時,並有權取消、終止、延期或暫停本活動,由主辦單位隨時於「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更新,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選者同意。

( 九 )聯絡方式

1.承辦人:偵查佐凃雅云

2.聯絡電話:( 06 )202-2800

3.E-MAIL:yayun@mail.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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