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特殊奧林匹克滾球競賽

110年特殊奧林匹克滾球競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11-15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98-9571(鍾淑妃小姐)、0912-172-383(章正山先生)

主辦單位Email:chinesetaipei@soct.org.tw

一、 宗 旨:

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中華台北特奧會)為提供國內智障人士奧運模式之訓練與比賽機會,特訂定本規程。

二、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四、 協辦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五、 活動日期:

110年12月4-5日(星期六-日)。

六、 活動地點:

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臺中市東區台中路283號)

七、 競賽項目:

(一) 男、女融合團體賽(每隊2位運動員及2位夥伴)。

(二) 男、女團體賽。

八、 參賽對象:

年滿 8 歲以上心智障礙者及一般生。

九、 參賽資格:

(一) 領有新制 ICF 鑑定證明屬心智障礙類者或具有各級機關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證明,均可透過所屬機關、學校、單位或各辦事處報名參加。

(二) 患有法定傳染病或精神障礙者不得報名參加。

(三) 屬於以下 3 種情形,不接受報名。

1. 使用舊式身心障礙手冊。

2. 新式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日期已過期。

3. 新式身心障礙證明的背面障礙類別或 ICD 診斷,非屬於智能障礙註:智能障礙類別與ICD診斷分別屬於以下(1)或(2)則可報名。

(1) 障礙類別屬於第一類且 ICF 代碼是【b117】

(2) 身心障礙證明 ICD 診斷為【317 318.0 318.1 318.2 319 758.0758.9】或【F70 F71 F72 F73 F78 F79 Q90 Q90.9】或換證【06】【16】 其中一代碼均可。

十、 報名辦法:

(一)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並由各機關、學校、單位於中華台北特奧會網路報名系統先申請帳號,一個單位只會核准一個帳號,待核准後方可報名。

所填報名參加選拔賽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次選拔賽相關用途使用。

(二) 網路報名上傳之選手與隊職員照片務必為清晰之證件照(不得為生活照),另身心障 礙手冊必需含手冊正、反面且清晰並符合前述第九項參加資格(三)所述之代碼。

(三) 網路報名請從中華台北特奧會網站進入主頁,點選網路報名;或直接輸入網址 http://203.66.57.78/SoctRegister/WebPage/PortalSite/PortalSite_Home.aspx點選競賽報名並填寫資料。

(四) 各單位取隊名必須以原單位全銜縮寫為4-6字。如有兩隊以上,則以A、 B、C…來命名。(例:高雄特教A、高雄特教B、高雄特教C) 違反大會規定的隊名命名方式,一律以退件整理。

(五) 下載並填寫活動告知同意書【附件一】

(六) 網路報名後,印出之報名表紙本加蓋機關戳章後、連同活動告知同意書、報名費 資料要完全齊全,並於網路報名截止日期翌日(以郵戳為憑) 之前寄出,逾期者,視同報名不成功,並退件處理之。

(七) 報名費:每人 300 元(含領隊、隊職員及運動員),請使用現金袋或郵政匯票(抬頭: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務必於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寄至競賽報名小組。

(八) 報名地址:802 高雄市苓雅區憲政路 233 巷 2 號(中華台北特奧會高雄辦事處競賽報名小組 收)

(九)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受理。

(十) 報名時間:上午 9 時至下午 9 時止。

(十一) 聯絡人:

鍾淑妃小姐 TEL:02-25989571、章正山先生:0912-172383

十一、 競賽規則:

(一) 依據國際特殊奧會夏季運動項目規則(2014-2018)。

(二) 已擔任該融合組的教練,不得再擔任融合夥伴。十二、競賽方式:各項競賽均依特奧能力分組原則,依據分組賽能力評估成績進行運動能力決賽分組比賽。

十三、 技術會議:

(一) 日期: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 30 分。

(二) 地點: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農田徑場檢錄區。

十四、 單位報到:

各參加比賽隊伍應於 110 年 12 月 4 日上午 10 時 00 分報到。

十五、 獎 勵:

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獎牌,第四名至第八名頒發緞帶。

十六、申訴:

有關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賽前15分鐘向競賽組提出,其他有關競賽時所發生之爭執,應於該項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訴,並繳交新台幣5,000元保證金。審判委員會判定申訴無效時,得沒收保證金,作為大會經費使用。

十七、 爭議判定:

(一) 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二) 規則無明文規定者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八、 罰則:

(一) 運動員有不合資格而出場比賽者,經證實即取消資格及成績。

(二) 經查報名不實者,將依規定提送主管機關議處。

十九、 注意事項:

(一) 每位運動員僅可參加一項競賽項目(參加融合組者,不能同時參加團體組)。

(二) 各單位之候補選手特奧運動員至多 2 名,融合夥伴2名;如需更換替候補隊員時,需在技術會議時提出。

(三) 請各單位教練務必確實填寫運動員個人能力評估成績(請參考附件二),使競賽分組更確實公平,請務必填寫。

(四) 報名手續、報名費用暨資料未於報名截止日期完成者(以郵戳為憑),將取消參賽資格。(報名文件送出後若經查資料不符報名資格將退件,退件資料必須於報名截止日後3日內補齊,未補齊者,不再受理)。

(五) 參賽單位人員午餐、保險由主辦單位統籌辦理,所提供之保險範圍為活動期間國內旅遊平安意外責任險。保險理賠:意外身故100萬暨意外醫療10萬元之額度。另活動場地已投保2,000 萬元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六) 請各單位選手依規定穿著比賽服裝、必須同一樣式配有(繡、貼、別皆可)該單位字樣或標誌。

(七) 大會活動流程,將於賽前一週公告於本會網站,請參賽單位自行下載。( http://www.soct.org.tw)

(八)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措施,參加活動人員請配戴口罩,報到及活動前須進行雙手消毒及體溫量測。

(九) 如發現高燒(額溫37.5度;耳溫38度)情狀者,本會將要求逕行就醫並終止參加比賽。

(十) 防疫措施暨注意事項如有變動,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調整。

二十、 本競賽暨選拔賽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通報處理流程詳如附件三)

申訴電話:02-25989571

申訴傳真:02-25989491

申訴信箱:chinesetaipei@soct.org.tw服務人員:鍾淑妃副秘書長

二十一、 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110.11.02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100038645 號核備函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佈之。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