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雲林縣「縣長盃」硬筆書法比賽

110年雲林縣「縣長盃」硬筆書法比賽

報名時間: 2021-11-01 ~ 2021-11-15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雲林縣硬筆書法發展協會

一、 計畫緣起:

語文教育是各種學科的基礎,內容包括讀書、說話、寫字與作文,為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知識與能力,也是適應群體生活所必備。又鑒於當今社會現況,更讓人緬懷我國自古以來極為重視的「品德教育」,引導大家朝向知善、樂善與行善,追求道德義理之核心價值。

雲林縣推動品德教育,出版品德教育教材,融入各領域課程,辦理品德教育相關藝文活動,結合多元學習方式,培養良好的態度與行為習慣,形塑「為人有品德、做事有品質、生活有品味」之三品文化。

再者,硬筆可以書寫出富有書法神韻的字–即「硬筆書法」,現今多數人玩電腦與打字卻疏於動手書寫,忘了書寫的重要性以及文字的優美。期盼透過硬筆書寫,找回那份情感以及對文化藝術的追求,以硬筆寫出具有書法韻味的美字。

綜上所述,從品德教育教材的經典詞句,作為硬筆書法比賽的題材,寓教於藝以硬筆書法之藝術美感來涵養美善人生。前兩年,我們舉辦硬筆書法比賽,得到廣大的回響,獲致豐碩的成果。今年,我們從種子教師培訓、出版硬筆書法練習簿,期盼再經由「縣長盃」硬筆書法比賽的續辦,統整出『寫字』教學三部曲的可行模式,賡續擴大推廣,弘揚具有特色及永續之品德教育的社會環境與校園文化。

二、 計畫目標:

(一) 藉由「品德教育經典詞句」的書寫,彰顯品德教育核心價值,融入生活中提昇正向思考、砥礪為人處世之道。

(二) 從書寫中思辨與反省,藉由文字之美,達到涵養心靈靜定調和,並激勵民眾、學子的具體行為準則之實踐。

(三) 弘揚硬筆書寫藝術,推動以硬筆書寫勵志佳句,體會硬筆書法之美、顯現漢字應用的深度及廣度,達到潛移默化涵養高尚品格、人文風氣。

三、 組織:

設「縣長盃硬筆書法比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於 比賽會場簡稱大會)由以下單位組成:

(一)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雲林縣硬筆書法發展協會

(二) 承辦單位:雲林縣虎尾鎮光復國民小學

(三) 協辦單位:斗六市鎮西國小、斗南鎮斗南國小、虎尾鎮立仁 國小、西螺鎮文昌國小、北港鎮北辰國小、台西 鄉台西國小

四、 辦理期程:

(一) 宣導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0月29日(五)止。

(二) 初賽報名送件時間:自110年11月1日(一)起至110年11月15日(一)止。

(三) 決賽日期:110年12月4日(六)。

(四) 優勝作品巡迴展:自110年12月20日(一)起,實施辦法另訂。

五、 辦理地點:

(一) 初賽報名交件地點:

1. 社會組:請將背面貼妥報名表(如附件一)之作品,於報名送件截止日(110年11月15日星期一)前送達虎尾鎮光復國民小學(雲林縣虎尾鎮墾地里11鄰39 號)

2. 教師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各組:參加競賽之教師、學生以其服務學校或就讀學校之鄉鎮為依據,將報名表(如附件一)浮貼於初賽作品背面右下角,連同報名彙整表(如附件二,報名彙整表須完成行政核章),於報名送件截止日(110年11月15日星期一)前送達各區指定收件學校。

視導區 初賽收件學校
斗六區(斗六、林內、莿桐) 鎮西國小教務處(斗六市西平路3號)
斗南區(斗南、古坑、大埤) 斗南國小教務處(斗南鎮文昌路150號)
西螺區(西螺、二崙、崙背) 文昌國小教務處(西螺鎮延平路504號)
虎尾區(虎尾、土庫、褒忠、元長) 立仁國小教務處(虎尾鎮立仁街40號)
北港區(北港、水林、口湖) 北辰國小教務處(北港鎮成功路30號)
臺西區(台西、麥寮、四湖、東勢) 臺西國小教務處(臺西鄉民權路9號)

(二) 決賽比賽地點:文昌國小(雲林縣西螺鎮延平路504號)。

六、 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一) 比賽組別

1.國小低年級組 2.國小中年級組 3.國小高年級組

4.國中組 5.高中職組 6.教師組 7.社會組

(二) 參賽資格

1. 國小低年級組:雲林縣公私立國小一、二年級在學學生

2. 國小中年級組:雲林縣公私立國小三、四年級在學學生

3. 國小高年級組:雲林縣公私立國小五、六年級在學學生

※以上國小各組學生,是指就讀雲林縣公私立國小、國小補校且年齡未滿15歲之學生或相當於國小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4. 國中組:就讀雲林縣公私立國中、代用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國中補校等,且年齡未滿18歲之學生或相當於國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5. 高中職組:就讀雲林縣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五專前三年等,且年齡未滿20歲之學生或相當於高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6. 教師組:雲林縣各級學校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現職教師。

7. 社會組:除前列1至6組所具身分外,雲林縣各級學校校長、實習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服務、就讀或戶籍所在地於本縣之各界人士均可參加。

(三) 參賽資格說明

1. 各組參賽者,須設籍雲林縣或在雲林縣工作、就學。

2. 社會組以戶籍所在地或服務單位所在地為依據,報名參加初賽(入選決賽者,於報到時需出具戶口名簿、身分證等身份證明,或服務單位、就學學校出具服務證明、學生證,供主辦單位確認參賽資格)。

3. 教師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各組,請由學校將貼妥報名表之作品連同報名彙整表(須完成行政核章),分別於報名送件截止日前送達各區指定學校,確認資格、完成報名手續。

4. 每人以參加一組、一件作品參賽為限。

七、 報名注意事項:

(一) 初賽報名:本次比賽採初賽送件、決賽現場書寫,初賽送件(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即視同報名完成。

(二) 初賽報名送件時間:自110年11月1日(一)起至110年11月15日(一) 止;親自送件或郵遞,若為郵遞,請衡酌郵遞時間,務必在截止日之前送達,逾期不予受理(非採郵戳為憑)。

(三) 初賽報名交件地點:採免費報名,作品與報名表、報名彙整表送達或寄達上述地點(如前項八、辦理地點,初賽報名交件地點)。

(四) 請本縣所屬學校於報名期間至線上填報系統(網址: http://survey.ylc.edu.tw/編號:9434)登打報名資料,無線上填報系統帳密者,則由大會協助登打電子檔。

(五) 初賽評審後,於雲林縣教育網公佈各組入選決賽名單,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六) 初賽送件名額:

1. 社會組不限名額,自行送件至虎尾鎮光復國民小學(雲林縣虎尾鎮墾地里11鄰39號)。

2. 教師組、高中職組不限名額,委請各級學校統一送件至各區指定學校,詳如五、辦理地點(一)初賽報名交件地點。

3. 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採團體報名,請各公私立國中小學推薦學生參賽。

(1) 請各校辦理校內遴選或比賽,擇優參加全縣初賽。

(2) 每校依班級數決定參加初賽人數,參加各視導區初賽,入選者參加全縣決賽。

A. 國中組

班級數 初賽送件名額
6班(含以下) 每校參賽學生至少1人、至多3人
7~12班 每校參賽學生至少3人、至多5人
13~24班 每校參賽學生至少5人、至多8人
25~36班 每校參賽學生至少8人、至多12人
37~48班 每校參賽學生至少12人、至多16人
49班以上 每校參賽學生至少16人、至多20人

B. 國小各組

班級數 初賽送件名額
6班(含以下) 每校每組參賽學生至少1人、至多2人
7~12班 每校每組參賽學生至少2人、至多5人
13~24班 每校每組參賽學生至少4人、至多8人
25~36班 每校每組參賽學生至少5人、至多10人
37班以上 每校每組參賽學生至少10人、至多 15 人

八、 辦理方式:

(一) 書寫內容

【初賽】書寫內容:參賽者請以主辦單位訂定初賽題目(各組初賽題目,如附件四)為書寫範圍,與題目不符者,恕不予評分。作品採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不得落款。

【決賽】書寫內容:參賽者請以主辦單位訂定之決賽題目為書寫範圍,與題目不符者,恕不予評分。作品採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不得落款。

(二) 比賽方式:本次比賽採初賽送件、決賽現場書寫

1. 初賽:

(1) 初賽書寫內容請以主辦單位訂定之初賽題目(如附件四)為書寫範圍,與題目不符者,恕不予評分;作品採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不得落款;報名表浮貼於背面。

(2) 初賽作品用紙規格請以A4大小列印(如附件五)。請於雲林縣教育網下載初賽用紙格式,自行印製書寫。

(3) 請用黑色硬筆書寫(國小低年級組可用鉛筆,其餘各組則禁用鉛筆)。

(4) 書寫字體:

 各組以楷書書寫。

 非依主辦單位規定之字體書寫,則不予評分。

(5) 作品採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不得落款。

(6) 初賽入選決賽名額:各組依報名人數,由評審小組決定入選名額。

甲、 社會組、教師組、高中職組,不分區評審,入選決賽名額,依報名人數,由評審小組決定。

乙、 國中組、國小各組,分區收件統一評審、分區錄取,各區入選決賽名額,依報名人數,由評審小組決定。

(7) 初賽評審後,於雲林縣教育網公佈各組入選決賽名單,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2. 決賽【依疫情狀況調整辦理】

(1) 決賽日期:110年12月4日(六)。

(2) 決賽地點:文昌國小(雲林縣西螺鎮延平路504號)

(3) 決賽依疫情狀況調整辦理,並應遵守相關防疫規定;決賽之辦理方式及防疫相關措施,於公佈各組入選決賽名單時,同步公佈在雲林縣教育網,請參加決賽者詳閱。

(4) 報到事宜:甲、 參加決賽者報到時間:當天08:30~09:00

乙、 各組競賽員必須依照大會定訂時間內準時完成報到手續並入座,競賽人員逾報到時間即不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

丙、 社會組入選決賽者,於報到時需出具戶口名簿、身分證等身份證明或服務單位、就學學校出具服務證明、學生證,供主辦單位確認參賽資格。

(5) 比賽時限:各組均50分鐘。

(6) 決賽方式:採現場書寫,請自備比賽用筆。大會提供比賽書寫用紙,若使用自備紙張書寫者,不予評分。現場書寫後,即行評審,隨後頒獎。

(7) 比賽書寫工具:自備,請用黑色硬筆書寫(國小低年級組可用鉛筆,其餘各組則禁用鉛筆)。

(8) 書寫字體:

 各組以楷書書寫。

 非依主辦單位規定之字體書寫,則不予評分。

(9) 作品採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不得落款。

(10) 決賽書寫內容:由主辦單位發給之決賽題目紙內容為書寫範圍,與題目不符者,恕不予評分。作品採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不得落款。

(11) 決賽當日流程:

  • 08:30~09:00 參加決賽者報到
  • 09:00~09:10 比賽規則說明
  • 09:10~10:00 正式決賽時間
  • 10:00~11:30 評審及品德教育經典詞句賞析
  • 11:30~12:30 頒獎

(三) 比賽用紙:

1. 初賽送件

初賽作品用紙規格請以A4大小列印(如附件五)。

請於雲林縣教育網下載初賽用紙格式,自行印製書寫。

2. 全縣決賽

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若使用自備紙張書寫者,不予評分。

(四) 評審:邀請硬筆書法老師擔任評審。漏字、誤植、污損、使用修正液或橡皮擦、未寫完者,得以扣分,扣分標準由評審團會議決定。

九、 獎勵:

依決賽實際參賽人數取二分之一為獲獎人員(小數點無條件進位),並依序取前六名、優選及佳作。

(一) 各組錄取第一名~第六名各1位,頒發獎盃(牌)、獎狀、獎品,以資鼓勵。

(二) 各組錄取優選、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獎品,以資鼓勵,名額視各組報名人數訂定之。

(三) 入選參加決賽者,均發給入選獎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四) 學生各組第一名之指導老師,縣立學校由本府依規定予以嘉獎乙次、其餘頒發獎狀。學生各組第二名~第六名、優選、佳作之指導老師獎狀一紙。註:指導學生同一組項,多數獲獎者,指導者擇優獲頒一次獎勵。

十、 作品處理: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作為公益推廣硬筆書法教育出版、展覽、觀摩之用。

十一、 經費:

擬由本府預算支應。

十二、 優勝作品巡迴展:

全縣分區辦理(另行公告)。

十三、 競賽員資格或有關競賽之申訴,應由領隊(競賽單位代表)出具書面申訴書(如附件三),詳述申訴理由,向大會提出。申訴書至遲應於各該競賽項目比賽結束後30 分鐘內提出,逾時不予受理(各競賽項目應於 比賽結束時宣告結束時間)。申訴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對評審委員之評分及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申訴。

十四、 各參賽人員、工作人員及評判人員,給予公假登記。其中參加決賽教師組之教師及本案工作人員如遇假日辦理在不影響校務情形下,核實於一年內自行擇期補休,不再另函通知。參與決賽之帶隊老師,給予公差登記,如遇參賽時間於假日在不影響校務情形下,核實於一年內自行擇期補休,不再另函通知。

十五、 辦理本次比賽工作人員表現優良者,依據雲林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授權獎懲案件獎懲標準表予以獎勵。

十六、 預期成效:

(一) 參賽民眾、學子經由品德教育經典詞句的書寫,體會「禮義廉恥」的核心價值,並能融入生活中提昇正向思考、砥礪為人處世之道。

(二) 寫出文字之美,並從書寫中思辨與反省,達到涵養心靈靜定調和,並激勵民眾、學子的具體行為準則之實踐。

(三) 弘揚硬筆書寫藝術,推動以硬筆書寫勵志佳句,體會硬筆書法之美、顯現漢字應用的深度及廣度,達到潛移默化涵養高尚品格、人文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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