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高雄市「亞柏盃」全國羽球錦標賽

110年高雄市「亞柏盃」全國羽球錦標賽

 總獎金: 36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5-26

主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總會亞太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7-802-7698

主辦單位Email:aph@mail.apli.com.tw

一、主 旨:

響應政府提倡休閒活動,普及羽球運動,提升羽球運動水準

二、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總會、亞太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四、 協辦單位:

臺灣省體育會羽球協會、台北市體育會羽球協會 各縣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五、 承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亞柏會舘

六、 贊助單位:

七、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 星期五 )至7月4日( 星期日 )

※ 主辦單位得以視報名組數調整比賽日期 ※

八、比賽地點:

亞柏會舘(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3號 )

TEL:07-8027698

九、比賽組別:

九-1團體組:( 全國甲組、高雄市乙組及大專( 高中 )體保生不可報名此項 )

【1】團體組( 男雙、混雙、男雙 )九-2個人組:※※ 國小、國中組年級需以110年9月開學的級別為報名年級※※

【1】大專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

( 謝絕全國甲組、羽球體保生;體育系若是一般入學可以,應屆畢業亦可參賽 )

【2】高中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 高三應屆畢業亦可參賽 )

【3】國中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4】國小低年級男單、女單

【5】國小三年級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6】國小四年級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7】國小五年級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8】國小六年級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9】公開男/女子單打、公開男子/女子/混合雙打( 各組限報甲組乙名 ) 十、參加資格:

( 1 )凡熱愛羽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每人限報2組。

( 2 )國小組個人賽高年級不能降組打低年級,低年級可以跨組打高年級。

( 3 )國中組個人賽可以跨組挑戰打高中組賽程,國小組亦可挑戰國中組賽程,高中組不可以跨 打大專組。

( 4 )各組項之雙打可不限同學校組隊。

( 5 )大學院校體保生資格之認定為大專院校以羽球專長入學者( 含甄審、甄試、獨招及高中擁 有全中運前八記錄者 ),則不可參賽。

( 6 )就讀大專院校學生( 非體保/體資生 ),應屆畢業生視同在校仍可參加本屆之大專組,已考 取大學者,憑入學證明即可依規定參加大專組。

( 7 )團體組謝絕全國甲組、高雄市乙組( 以2020年港都盃晉升為標準,本人可上網站查詢資格 http://kbatw.org/ )及現任高中( 大專 )體保生參加。

( 8 )高中體保生定義為高中以羽球專長考試入學者或就讀高中羽球體育班。

( 9 )團體賽之資格規定比照高雄港都盃資格審定為主,請報名者注意!!

十一、報名手續:

( 1 ) 一律採網路報名:

110年高雄市『亞柏盃』全國羽球錦標賽: http://ap.ef-info.com 比賽章程亦可參閱亞柏會舘 http://aph.apli.com.tw

( 2 )日 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26日( 星期三 )24:00止

※大會可視各組別報名人數提早結束報名時間※

( 3 )地 點: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3號 亞柏會舘

TEL:( 07 )802-7698 FAX:( 07 )802-6277

( 4 )報名費:團體組新臺幣壹仟陸佰元,個人單打新台幣肆佰元,雙打新台幣陸佰元。

( 5 )繳費方式:

1.請使用報名完成時,系統顯示的虛擬帳號繳費

2. ATM轉帳、跨行匯款之手續費依所屬銀行收費標準

3.逾期未繳交報名費用者,將不予安排賽程;無故棄權者亦不退費,敬請 見諒。註:如已報名並於抽籤前因故未能參賽者,所繳報名費於扣除相關行政作 業所需支出20%後退還其餘十二、領隊會議及抽籤:

( 1 )參賽球員名單確認時間:110年6月2日( 星期三 )11:00 至6月4日( 星期五 )23:59

( 2 )抽籤時間:110年6月7日( 星期一 )上午10時

( 3 )地點:亞柏會舘(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3號 )。TEL: 07-8027698

( 4 )名單確認僅檢查名單內容是否有誤植,故不得更換球員;抽籤後不再退費; 缺席者由大會代抽,各隊不得異議。

十三、 比賽用球:

用球。

十四、 比賽辦法:

( 1 ) 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

( 依世界羽球聯盟BWF新制所訂規則 )。

( 2 ) 學人組預賽採新制21分壹局( 20分平不加分 )定勝負( 11分交換場邊 )。

學人組預賽採新制25分壹局( 24分平不加分 )定勝負( 13分交換場邊 )。

公開組及團體賽皆採新制25分壹局( 24分平不加分 )定勝負( 13分交換場邊 )。

【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

( 3 )比賽方式視報名隊數決定採循環賽或淘汰賽,於抽籤時宣布。

( 4 )團體每組限報8人,採三點雙打制,以採三點總分合計,得分高者為勝場,以男雙、混 雙、男雙依序出賽,若空點產生,該點以零分計算,參賽球員皆不可兼點。

( 5 )出賽時,若有資格不符之球員,不得填入出賽名單中,如有填寫則判定為空點。

( 6 )如採循環賽時,積分算法如下:

( 1 )勝 1 場得 2 分,敗 1 場得 1 分,棄權 0 分,積分多者為勝。

( 2 )2 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 3 )3 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A、( 勝點和 )÷( 負點和 )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B、( 勝局和 )÷( 負局和 )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C、( 勝分和 )÷( 負分和 )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D、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 7 )比賽時務必攜帶貼有相片文件正本或服務識別證以備查詢,若提不出證件者,裁判可判 其棄權。

( 8 )如有冒名頂替者,除取消其比賽資格外,該組以棄權論,已賽過成績不予計算。

( 9 )抽籤後不得再更改球員名單。

( 10 )參賽球員逾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棄權後之其他賽程不得再出賽( 時間以 大會所掛時鐘為準 )。如遇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播出賽,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 時間出賽,並不宣判棄權;但如遇賽程拖延,經大會廣播出賽二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 即宣判棄權,不得異議。

( 11 )各參賽組項若不足三組時,則採併組或取消該單項為原則。

( 12 )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需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競賽組宣布,各參加隊伍必須遵守。

( 13 )各組的參賽資格,在競賽章程上皆有明文規定,選手於報名時敬請自重,勿存僥倖心態 降組報名,若於比賽間被抗議或檢舉並查證屬實後,則取消該選手資格,敬請配合!!

十五、競賽相關規定事項:

( 1 )凡中途無故棄權退出比賽,則取消該組其後續賽程資格,成績不予計算,以後之出賽權亦予取消。

( 2 )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 3 )參加比賽應攜帶證明身分相關文件,以備查驗。

( 4 )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更改賽程時,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各隊不得異議。

( 5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 6 )比賽如遇撞場或連場,給予10分鐘休息,並請務必於賽前告知競賽組,以便調整賽程。

( 7 )若質疑對手資格有問題者,請於比賽前自備佐證資料,主動向裁判提出查驗證件,賽後 則不予受理。

十六、獎勵:

( 1 ) 團體組獎金:

A. 第一名:10,000元

B. 第二名: 8,000元

C. 第三名至第四名: 5,000元

D. 第五名至第八名: 2,000元

( 3 ) 報名組數3隊至8隊取一名,報名組數9隊至20隊取兩名,報名組數21隊至59隊取四名,報名組數60隊以上取八名;各組優勝隊伍頒發獎品與獎狀,不足三組則併組或取消該組賽程。

十七、申訴規定:

( 1 ) 對球員身份有疑議時應於球賽上場開始比賽前提出,經雙方檢查身份證件,如有不符者 則判定棄權。

( 2 ) 如有抗議事件,除當場口頭抗議外須於事實發生後三十分內具正式抗議書經教練簽章, 送大會審查。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二仟元整,以大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抗議。若抗 議成立,保證金退回,不成立保證金沒收,不得異議,抗議時間內球賽不得停止。

十八、 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公司另行公佈實施之。

十九、 本規程經奉核後實施。

高雄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網址:

http://www.facebook.com/groups/kbakba/

https://www.facebook.com/badminton.kba

若有其他建議事項來信請寄: aph@mail.apli.com.tw

★防疫聲明:

( 一 ) 因應「COVID-19( 武漢肺炎 )」疫情防治,並依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範及指 引,主辦單位得採取一切必要之措施或調整賽程,敬請務必配合辦理。

( 二 ) 如因疫情影響本賽事需延後或取消辦理時,造成報名選手無法出席參賽者,主辦單位將 依退費機制退還已報名費用。

( 三 ) 參賽隊伍、選手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如有疑似症狀、高風險接觸史、旅遊史等情形, 請勿出席參賽。凡在出賽前一天告知主辦單位者皆依退費機制退還已報名費用。

( 四 ) 進入比賽會場前將嚴格執行實名登記、體溫量測、酒精消毒及佩戴口罩。凡體溫超過

37.5 度或未佩戴口罩者,禁止進入會場。選手因此無法參賽者視同棄賽。

( 五 ) 為落實「防疫新生活運動」,會場內除場上正在比賽選手及執法裁判外,其他選手、教 練、 隨行人員、裁判、工作人員皆須全程佩戴口罩。任何無佩戴口罩時,則須保持至 少室內 1.5 公尺的社交距離。

( 六 ) 比賽場館內將禁止飲食,選手如有用餐需求,請離開場館至一樓戶外進行。

( 七 ) 若已經無賽程之選手及觀眾,須盡速離開球館,勿在球館內逗留。

( 八 ) 選手競賽時,敬請採用拱手、敬禮,一律不握手,感謝配合。

( 九 ) 各單位應於賽事當日需繳交『防疫資料備查表』給場館入口工作人員,煩請配合!

( 十 ) 疫情通報及傳染病諮詢 1922 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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