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

110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11-12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28-1993

主辦單位Email:bact.tw@msa.hinet.net

一、教育部核備字號:

110年10月08日臺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00035672號

二、依 據:

列為111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試資格運動錦標賽110年9月9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31355號

三、宗 旨:

推展中等學校撞球運動,培養基層撞球運動選手。

四、指導單位:

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五、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六、承辦單位:

新北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桃園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七、協辦單位:

新北市集賢撞球運動館、桃園市九號颱風撞球休閒館

八、比賽項目:

(一)高中男子組:1.9號球個人賽 2.9號球雙打賽 3.9號球團體賽4.8號球個人賽

(二)高中女子組:1.9號球個人賽 2.9號球團體賽

(三)國中男子組:1.9號球個人賽 2.9號球雙打賽 3.9號球團體賽

(四)國中女子組:1.9號球個人賽 2.9號球團體賽

九、參賽資格:

學籍規定─

(一)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讀者為限。

(二)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組。

(三)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必須具有就讀學校6個月以上之學籍(以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日開始計算),或非因「挖角」之因素而轉學或重考者,仍可報名參賽,唯必須由原就讀學校開具證明書,並於報名時一併繳交,否則不接受其報名。備註:前述轉學生或重考生仍必須符合本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年齡規定:

1.高中組:民國90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

2.國中組:民國93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

(五)雙打賽與團體賽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不得跨校組隊,團體賽每組每校限派一隊。

(六)各組報名選手不得跨項參賽,唯男子9號球個人組與雙打組可互相跨項參賽。

(七)各縣市參加個人賽、雙打賽複賽選手名額如下:

1.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及承辦本錦標賽之縣/市:

高中男子組4人/組 高中女子組4人 國中男子組4人/組 國中女子組4人

2.其他各縣市參加個人賽、雙打賽複賽選手名額如下:

高中男子組2人/組 高中女子組2人 國中男子組2人/組 國中女子組2人

(八)各縣市參加團體賽複賽隊數如下:

1.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及承辦本錦標賽之縣/市各3隊。

2.其他各縣市皆為2隊。

3.團體賽每隊最多報名4人。

(九) 各項比賽報名人(隊)數未滿8人(隊)時,得公開接受各縣市有意願參加者報名,至8人(隊)額滿為止或新公告報名截止日期為限。但於新公告報名截止日到期後仍未滿8人(隊)時,得公開徵求已報名參加該項目賽程各校增派人(隊)報名參賽。

(十) 109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各組團體賽獲第1名之縣市得增加報名1隊(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及承辦本錦標賽之縣/市除外)。

(十一)109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各組獲前4名者,若本屆仍獲選參加 同項目比賽者,為本屆比賽之當然種子隊伍(選手)。

十、競賽辦法:

(一)報名人/隊數在8(含)人/隊以上之組別,賽制採單敗或雙敗淘汰賽制至全部賽程結束。

(二)報名人/隊數不足8人/隊之組別,賽制採雙敗或單循環賽制。

(三)雙敗淘汰賽制,若遇到雙方未出席時,逾時後馬上採取抽籤,決定下一場籤位。

(四)實際參賽隊(人)數僅1個者,不辦理該項(組)比賽。

(五)參加團體賽各隊每場比賽皆必須提出三人之出賽名單,不足三人者不予接受,若無法於開賽前補足者,該場比賽以棄權論;若前述情況生於單循環賽時,則該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並取消其比賽紀錄。

(六)單循環賽制之排名方法:先以各選手之積分排定名次,若積分相同時則以下列步驟判定名次:(1)比較同分選手之總得局數,總得局數多者,排名較前。若總得局數相同時,則(2)比較同分選手之總失局數,總失局數少者,排名較前。若總失局數又相同時,則(3)比較同分選手之間的勝負關係。在團體賽中,同分各隊於比較總得局數之前,須先比較總得點數及總失點數。

(七)花式撞球9號球個人賽局數表如下:

高中男子組7局 高中女子組5局 國中男子組6局 國中女子組4局

(八)花式撞球9號球雙打賽局數表如下:

高中男子組6局 國中男子組5局

(九)花式撞球8號球局數表如下:

高中男子組5局

(十)團體賽採打點制─3戰2勝,每隊3人同時開賽,局數與個人賽相同,勝2點之隊伍為勝隊。參加團體賽各隊必須填寫完整3人之出賽順序名單,並於開賽前30分鐘提交予大會檢錄組,提出後不得更改。

(十一)各組之5、6、7、8名須加賽。

十一、競賽規則:採用WPA 8號球規則、9號球規則。

十二、獎 勵:

(一)各組比賽優勝前四名頒發獎盃乙座暨獎狀乙紙,5至8名頒發獎狀乙紙;團體賽獲獎隊伍,每位選手各得獎狀乙紙。

(二)凡於參加項目全部賽程中未出賽者,不發給獎狀。

十三、申 訴:

(一)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項目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請,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二)書面申訴書應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向審判委員會或裁判長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如經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四、比賽爭議判定: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審判委員會判決之,其判為最終判決。

十五、罰則:

(一)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的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獎盃、獎狀,由下一名遞補。

(二)參加團體賽之隊伍,如有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的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獎盃、獎狀,由下一名遞補。

(三)代表隊職隊員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如對裁判員有不當行為、延誤比賽、妨礙比賽,由審判委員當場給予職隊員停賽處分。

(四)參賽選手或隊伍未依規定時間內出場比賽,該場(點)比賽將以棄權論處。

(五)各參賽選手必須隨身攜帶附有可辨識照片之學生證(須蓋有110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以供大會查驗,否則以資格不符論處。

(六)參賽選手服裝規定:各參賽選手參加比賽,必須穿著正式比賽服裝或各校校服、各校體育運動服裝或撞球隊服,團體賽選手請統一比賽服裝;並著皮鞋或運動鞋,不得著短褲、件仔褲、涼鞋、拖鞋等。服裝不符規定者,予以限時改善,屆時仍無法改善者不得出場比賽。

(七)比賽會場嚴禁吸菸,違反者一律請離開比賽現場。

十六、本比賽為符合教育部之指定盃賽,其甄試資格取得所需實際參賽隊伍(人)數及獲得最優級組前幾名隊伍(人)數,如下列:

(一) 參賽隊(人)數16個以上,獲得最優級組前8名。

(二) 參賽隊(人)數14或15個,獲得最優級組前7名。

(三) 參賽隊(人)數12或13個,獲得最優級組前6名。

(四) 參賽隊(人)數10或11個,獲得最優級組前5名。

(五) 參賽隊(人)數8或9個,獲得最優級組前4名。

(六) 參賽隊(人)數6或7個,獲得最優級組前3名。

(七) 參賽隊(人)數4或5個,獲得最優級組前2名。

(八) 參賽隊(人)數2或3個,獲得最優級組第1名。

有關「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實際參賽隊伍(人)數及獲得最優級組前幾名隊伍(人)數,依教育部發布之最新辦法為準。

十七、惟本比賽成績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撞球』列為競賽種類(或項目)時,依規定將不具有前述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十八、本賽事除國中組、高中組外,其餘組別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十九、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形,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網址: https://lulu.ntus.edu.tw)。

廿、競賽管理:

(一)由本會負責各項競賽技術工作。

(二)審判委員由本會聘請之。

(三)裁判員由本會聘請之。

廿一、競賽使用器材:

指定用球─ Dynaspheres 黛納斯菲球。指定球布─YTT又東

廿二、參賽選手請先報名參加縣市資格選拔賽,入選後,再由各縣市承辦單位向本會報名參加全國複賽,各縣市選拔日期請洽各縣市承辦單位,聯絡方式如下:

各縣市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12日下午5時截止(以郵戳為憑)。

全國各縣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名册 108年08月30日
理事長 張明雄

0935-050101

臺北市體育總會撞球協會 10487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258巷6號B1

總幹事 莊曜霖 0936-650-106

chuangyawlin@gmail.com

T:02-2503-5800
主委 基隆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洽撞球總會 bact.tw@msa.hinet.net T:02-2728-1993
主委 李余典 新北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 24747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總幹事 林上義0935-242-633

sctcaf@yahoo.com.tw

T:02-2283-1919 F:02-2283-5353
主委 孫先碲 桃園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32041桃園市中壢區中山路100號4樓

承辦人 孫芳儀0925-130-226

Pisces1200@yahoo.com.tw

T:03-427-8765
主委 陳榮豊 新竹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3006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133號

總幹事蔡政暉0976-865-787

ami035341876@yahoo.com.tw

T:03-533-7679

F:03-533-7665

主委 葉興樑0933-010458 新竹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31041新竹縣竹東鎮榮樂街183之6號5樓

jeff_yeh_8704@yahoo.com.tw

T:03-595-3131、03-595-9738
主委 苗栗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洽撞球總會 bact.tw@msa.hinet.net T:02-2728-1993
主委 李天生 臺中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 40454臺中市北區學士路255號13樓

總幹事 白崇伸0937-480896

mobe231@gmail.com

T:04-2206-0832

F:04-2206-0837

主委 彰化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洽撞球總會 bact.tw@msa.hinet.net T:02-2728-1993
主委 侯安昌0911-139175 南投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54265南投縣草屯鎮新富2街133號

總幹事 林明亮0933-565476

54070 南投市八卦路870巷41-1號

T:04-2291474
主委 董作華0933-596165

05-535-2017

雲林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64050董作華主任委員雲林縣斗六市民生路156號4樓 qw005896@gmail.com

陳世家總幹事雲林縣斗六市民生路156號4樓 p0977123228@gmail.com

05-535-2017
主委 黃振選 嘉義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60047嘉義市東區蘭井街179號

總幹事

fagipig@yahoo.com.tw

T:05-228-8957

F:

主委 嘉義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洽撞球總會 bact.tw@msa.hinet.net T:02-2728-1993
主委 陳冠文 臺南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70458臺南市北區金華路五段3號2樓

總幹事 黃坤山

T:

F:

主委 劉小龍 高雄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 80773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99巷2號2樓

聯絡人李振邦0928-721-888

ksbctw@yahoo.com.tw

T:07-385-2012

F:07-614-0457

主委 林丁恩 屏東縣體育會撞球運動委員會 90085屏東縣屏東市武昌街5號

總幹事 洪國峻0933-331-101

Ptcbc2015@gmail.com

主委 吳俊江0939-391913 宜蘭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26051宜蘭市復興路一段102號 ww.aa@msa.hinet.net

總幹事 林振源0986-559299

T:039-332-793

F:

主委 林建曄

0903-685888

0925-500354

花蓮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97354花蓮縣吉安鄉仁和村南海四街219巷30號

總幹事 柯宏德0989-303-261

97368花蓮縣吉安鄉永安村明義一街18號

T:038-420-312

F:

主委 曾繁輝

0955-248196

臺東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95050臺東市中興路1段306號

總幹事 張吉价 0928-788-148

95065臺東市中興路2段450巷9號

主委 澎湖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洽撞球總會 bact.tw@msa.hinet.net T:02-2728-1993
主委 周子傑

0921-200508

金門縣體育會撞球運動委員會 89248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一段333號一樓會址

89141金門縣金湖鎮湖前48-1號

sky914983@gmail.com

王奕傑總幹事0932897889

主委 陳國禮 連江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20941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總幹事 楊遠鵬0926-896618 T:08-362-3367

F:08-362-5097

廿三、全國複賽比賽日期:

花式撞球9號球─

國中組110年11月22-26日(共5天)

高中組110年11月22-26日(共5天)

廿四、全國複賽比賽地點:

高中組:集賢撞球運動館─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電話:(02)2283-1919

國中組:九號颱風撞球休閒館-桃園市龜山區文興路146號B1

電話:(03)327-7389

備用球場:球聖撞球場-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258巷6號B1

電話:(02)2503-5800

廿五、全國複賽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12日下午5時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地點: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三)報名地址:110029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524巷1弄29號

(四)電 話:(02)2728-1993 E-mail: bact.tw@msa.hinet.net

(五)報 名 費:高中男、女組及國中男、女組個人賽暨團體賽每人皆為參佰元;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請將報名表電子Word檔寄至 bact.tw@msa.hinet.net(名稱請註明000學校撞球錦標賽報名表)如未繳交報名費及報名表電子檔視同未完成報名,任何問題請電洽(02)2728-1993凃永輝。。

報名費請用郵局匯票寄台北市11083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524巷1弄29號。抬頭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報名時所填參賽選手出生日期及身分證字號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及辦理保險之用)

廿六、全國複賽報到時間:

各組選手依比賽場次,於該場次開賽前提早30分鐘報到。

廿七、全國複賽賽程抽籤:

(一)日期及地點:訂於110年11月15日上午10時30分假本會會議室舉行,不另行通知。抽籤結果將於110年11月15日下午5:00前公佈於本會網站。

(二)逾時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廿八、全國複賽領隊會議:

(一)國中組領隊會議訂於110年11月21日下午2時假比賽地點舉行,不另行通知。

(二)高中組領隊會議訂於110年11月21日下午2時假比賽地點舉行,不另行通知。

廿九、全國複賽裁判會議:訂於110年11月22日下午3時假比賽地點召開裁判會議。

卅、有關全國複賽參賽期間住宿資訊,請洽林上義 總幹事協助,電話:(02)2283-1919。

卅一、比賽期間各隊所需之費用請自行處理。

卅二、保險相關事宜:

1.各參賽學校帶隊職員之保險,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

2.參賽選手、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等,由大會統一辦理保險。

3.本會已為參賽者辨理當天保險,保險金額為滿15歲意外身故300萬/意外醫療15萬,未滿 15歲意外身故200萬/意外醫療10萬,請各參與人員自行依需要投保人身險。

4.大會/撞球場有投保公共意外險,

1.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三百萬元。

2.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新台幣一千七百萬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產損失責任新台幣三百萬元。

4.本保險契約之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三千四百萬元。

卅三、所填報名參加本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報名表:「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會使用」。

卅四、本比賽洽詢電話02-2728-1993或本會網站 http://www.cuesports.org.tw

卅五、因應新冠肺炎,進入會場一率戴口罩,接受量體溫超出37.5度謝絕進入會場,依賽程時間表管制選手入場,維持場地內人數不得超出80人(依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人數辦理),接受酒精消毒,進入會場者需填寫附件一:個人健康聲明表、附件二:防疫表格,進入時繳交。

未依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利拒絕進入會場。

卅六、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活動使用」。

卅七、大會及大會授權單位有權無償使用、修飾、公開展示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成績,或登載於大會及大會授權單位網站、社群媒體、電子刊物上,報名參賽者不得異議並不得主張任何形式之肖像權。

卅八、「性騷擾及性侵害或性霸凌事件通報處理流程」資訊,同時於賽事活動場所(張貼於公

告欄或報到檢錄區明顯處)及官方網站公開揭示前揭流程及申訴聯繫管道。本會受理性

騷擾申訴管道如下:聯絡人:陳憶君,電話:02-2728-1993,電子信箱: bact.tw@msa.hinet.net

卅九、本競賽規程經本會呈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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