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七十六屆全國橄欖球錦標賽

110學年度第七十六屆全國橄欖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2-08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橄欖球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8772-2159

主辦單位Email:rocrugby@ms37.hinet.net

壹、依 據:

111年1月19臺教體署競(一)字1110001577函辦理

貳、宗 旨:

為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及推展提升橄欖球運動技術與水準,特舉辦本比賽。

參、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肆、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橄欖球協會

伍、協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陸、比賽日期:

一、公開組︰111年3月4日至4月30日。

二、其他各組︰111年3月12-20日。

柒、比賽地點:

臺北市百齡橄欖球場

捌、比賽組別︰

一﹑帶式7人制:

(一)國小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可男女混合報名,開放非本會會員參加。

(二)國中女子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開放非本會會員參加。

二、10人制︰

(一)國中男子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報名10人制球隊,不得報名國中男子15人制甲組。

三、15人制︰

(一)國中男子甲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本組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報名本組之球隊,不得報名10人制。

(二)國中男子乙組:可混隊參加,參加10人之球隊或選手可參加本組比賽。

(三)高中男子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本組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四)男子公開組:社會組球隊均得自行組隊參加。

玖、參加資格:

一、本會所屬球隊,且已辦妥111年球隊球員登記均可報名參賽。

二﹑每一組別,每單位報名一隊。

三、學籍規定:

(一)以110學年度第一學期(110年9月)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二)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1年以上之學籍且現仍在學者,即可參加比賽;下列情形除外,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1、因法律防治輔導轉學者。

2、如原就讀之學校於109學年度係因教育部諭令停招、解散或學校運動代表隊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函請教育部體育署專案核准解散之學生則不受此限。

(三)開學日之認定:高級中等學校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

四、安全特殊規定:

(一)未達18足歲球員於報名時須出具家長同意書,交由學校保管,必要時應即提出。

(二)具有先天性重大疾病史,不適合參加激烈運動者,各球隊務必審慎篩選,如欲報名參賽,須檢具醫生證明安全無慮,始得出場比賽,否則意外事件後果自行負責。

(三)球隊完成更改報名單程序後,一律不得更換報名球員。

拾、報名:

一、採網路報名,請至本會網站 http://www.rocrugby.org.tw/完成登錄,不得漏填,列印紙本,加蓋單位印信(未蓋印信及漏填,報名無效),寄至中華民國橄欖球協會(台北市朱崙街20號7樓712室)電話 (02)8772-2159 傳真(02)8772-2171(請務必上網登錄)

二、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1年2月8日(二)中午12時止(完成登錄時間)。

三、人數: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及防護員各1人(請依規定人數報名,多餘人員本會有刪除權利),球員:

(一) 7人制球員報名14人,每次出場12人。

(二)10人制,報名17人,每次出場15人。

(三)15人制,報名26人,每次出場23人,出場人數中必須包括至少6名前排球員。

(三)各參賽球隊請提供正確的報名個資,以免影響保險權益。

註:15人制參賽隊伍請依據WORLD RUGBY世界橄欖球審訂頒布比賽規則前排報名人數規定辦理報名。【規則P.29】

四、更改報名單:

(一)111年於2月21日(一)中午12時前截止,球隊完成更改報名單程序後,一律不得更換報名球員。

(二)填寫更換人員基本資料(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證字號)傳真至協會並主動聯繫確認後,始完成更換手續,逾時不受理。

五、報名費:111年2月8日前完成繳交,未完成報名費繳交,視同放棄參賽。

(一)帶式7人制國小組﹑國中女子組:本會會員2000元整﹑非本會會員2500元整。

(二)10人制3000元整。

(三)15人制4000元整。

【戶名:中華民國橄欖球協會,土地銀行南京東路分行165001000780】完成繳費後,請將滙款單傳真至本會確認,未繳交者不得參加賽程抽籤及比賽。

六、保險:比賽期間參賽選手由協會統一辦理投保團體意外險(選手於比賽當中若是受傷,請於比賽受傷當日立即就醫,以免影響理賠權益)。

七、保險理賠申請方式︰

(一)受傷選手完成所有療程後(治療期較長者,先向本會報備),檢附醫生診斷證明正本、所有醫療收據正本、存摺影本向本會申請保險理賠。

(二)未成年者,若無存摺,除上述資料外,可使用法定代理人之存摺影本,且必需繳交全戶戶籍騰本(可影本)證明與法定代理人關係。

(三)以上資料備齊後送本會申請理賠,資料不齊者,退件處理(本會不負責保管)。

八﹑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援後退還餘款。

拾壹、賽程抽籤:

日期:111年2月14日(一)16:30於協會辦公室統一抽籤。

拾貳、技術會議:

111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5:00時,於協會辦公室舉行。

若有變更另行公告。

拾叄、競賽辦法:

一、競賽賽制:由大會安排賽制、賽程。

二、競賽規則:採用WORLD RUGBY世界橄欖球審訂頒布2020規則。

https://laws.worldrugby.org/?&language=ZHCN)。

三、競賽時間:

(一) 7人制:上、下半場各7分鐘;中場休息2分鐘。

(二)10人制︰上、下半場各10分鐘;中場休息2分鐘。

(三)15人制:

1、國中組:上、下半場各25分鐘;中場休息10分鐘。

2、高中組:上、下半場各30分鐘;中場休息10分鐘。

3、大專組:上、下半場各35鐘;中場休息10分鐘。

4、公開組:上、下半場各40分鐘;中場休息10分鐘。

四、計分方法:

(一)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該隊已比賽及未比賽之成績均以比分0:20計算,相關隊與該隊之成績均以比分20:0計算。並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追究棄權球隊及教練的責任。

(二)7人制﹑10人制:每勝1場得積分3分,和場各得2分,負場得1分。

(三)15人制:每勝1場得積分4分,和場各得2分,負場得1分。

(四)15人制紅利加分︰達陣4個以上(含)得1分,負隊輸7分以內(含)得1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五)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依以下順序決定勝負:

1、兩隊對戰結果勝者為勝。

2、按淨得失分計算(總得分扣除總失分,餘分多者為勝);

3、按達陣的次數,多者為勝;

4、按達陣後附加攻門的成功次數,多者為勝;

5、按累計紅牌數,少者為勝;

6、按累計黃牌數,少者為勝;

7、以比賽時先得分者為勝,若比數為0︰0則以抽籤決定(由相關隊各派一人代表抽籤)。

五、淘汰賽終場賽和時:淘汰賽、準決賽、決賽終場賽和時:

(一)15人制:

1、國﹑高中組:以抽籤決定勝負(由相關隊各派一人代表抽籤)。

2﹑其他各組:

(1)延時加賽,雙方換邊,由比賽開始開球的球隊開球,10分鐘為一節,中間休息5分鐘。第二節雙方換邊,由比賽開始接球的球隊開球;直到分出勝負為止;延長賽將採用「驟死」賽制,先得分者為勝。

(2)延時加賽於休息5分鐘後開始。

(3)延時加賽第二節結束後,仍無法分出勝負時,以抽籤決定勝負(由相關隊各派一人代表抽籤)。

(二)10人制:以抽籤決定勝負(由相關隊各派一人代表抽籤)。

(三)帶式7人制: 以抽籤決定勝負(由相關隊各派一人代表抽籤)。

六、球員替換:

(一)15人制替換人數由出場23名球員中替換8人(8人中必須有按位置需求的前排球員3人);10人制替換人數由出場15名球員中,可循環替換5人次﹔7人制替換人數由出場12名球員中,可循環替換5人次。

(二)報名15人制之球隊必需要有六名,訓練有素及經驗足夠的前排球員可供比賽及替換,使比賽開始時維持有競爭性的Scrum,比賽進行時,若球隊因任何理由無法提供有經驗的前排球員替換時,將進行無爭的Scrum。

(三)若球隊只能提名兩名前排的替補球員時,那麼該隊只能提名22名球員。

拾肆、比賽爭議之判定及申訴: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結。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審判委員會議決之,其決議為終結。

二、有關競賽規程事項之爭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訴,口頭提出無效,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訴者,不予受理。

三、書面申訴應由該隊領隊或教練簽名,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台幣伍仟元,如經審判委員會裁定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拾伍、獎勵:

一、本項比賽為本會指定符合教育部訂頒「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比賽,(國中甲組15人制、高中組15人制外,其餘組別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凡參加本競賽,依據教育部「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6條第6款規定,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甄試:

(一)參賽隊數為16個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8名。

(二)參賽隊數為14個或15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7名。

(三)參賽隊數為12個或13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6名。

(四)參賽隊數為10個或11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5名。

(五)參賽隊數為8個或9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4名。

(六)參賽隊數為6個或7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3名。

(七)參賽隊數為4個或5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2名。

(八)參賽隊數為3個(含)以下者,獲得最優級組第1名。

二、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橄欖球項目列為競賽種類時,依規定本比賽將不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三、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形,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網址: https://lulu.ntus.edu.tw/)歷年簡章。

四、獎盃、獎狀:

(一)各級參賽隊數為14隊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8名,頒發個人獎狀、前6名頒發團體獎盃。

(二)各級參賽隊數為10隊至13隊獲得最優級組前6名,頒發個人獎狀,前4名頒發團體獎盃。

(三)各級參賽隊數為6隊至9隊獲得最優級組前4名頒發個人獎狀、團體獎盃。

(四)各級參賽隊數為4隊至5隊獲得最優級組前3名頒發個人獎狀,前2名頒發團體獎盃。

(五)各級參賽隊數為3隊以下獲得最優級組前1名頒發個人獎狀、團體獎盃。

拾陸、罰則:

一、每一球員限報名參加一隊,不得跨隊比賽,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屬實,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之成績、名次,另提交紀律委員會及有關單位處理。

二、球隊職員或球員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對比賽執法人員有不當行為,導致延誤比賽或妨礙比賽等,除當場予以停賽處分,並由審判委員會及紀律委員會議處:

(一)經比賽執法人員、裁判長、或競賽組長當場勸導無效,未於10分鐘內恢復比賽時,取消該隊繼續比賽之資格。

(二)任何球員或隊職員辱罵,指責比賽執法人員或大會職員者,若涉及人身攻擊,依法追訴;

(三)情節嚴重者,移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具公務員、學生身份者,若違反前述各項規定時,由本會函請有關單位(學校、縣市政府)議處。

三、球隊職員或球員對比賽執法人員有不當行為,由裁判組以書面提交審判委員會暨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四、凡報名而退賽的球隊,除沒收報名費外,並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追究退賽隊職員及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五、每隊應派員依規定時間參加技術會議,未派員參加者對於大會所決定之事項不得異議,並喪失比賽期間提問權利。

六、凡報名而退賽/棄賽/罷賽的球隊,一律移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七、黃、紅牌議處:

(一)時間(Playing Time)由裁判示意比賽重新開始,開始計算時間(比賽時間)且該名球員將坐在指定的地方。

1、7人制黃牌2分鐘。

2、10人制黃牌2分鐘。

3、15人制黃牌10分鐘。

(二)同一球員於同一場次,第2次被出示黃牌,且累計為紅牌。該球員將被驅逐離場。由大會執法人員以書面於賽後立即提交報告于競賽組,競賽組會將及相關證據提交紀律委員會,由紀律委員會按世界橄欖球規範議處。

(三)被判紅牌驅逐離場之球員,由大會執法人員以書面於賽後立即提交報告于競賽組,競賽組會將及相關證據提交紀律委員會,由紀律委員會按世界橄欖球規範議處。

拾柒、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賽前24小時前提交出場名單(出場名單必須備註替補的前排球員),備妥選手證件備查(學生備妥學生證,社會人士備妥身份證)。未備有效證件者或證件之印章模糊不清不能辨識及未蓋該學期之註冊章者,該場次不得出場比賽。【該場次二隊雙方若均表達不查驗對方,該場次同意免核對查驗】,球隊亦應於賽前60分鐘帶至出場地點核對證件。

二、10人制比賽裁判吹哨後2分鐘球隊未出場視同棄權﹔15人制比賽裁判哨後5分鐘球隊未出場視同棄權。

三、比賽時全隊須穿著整齊統一之球衣、球褲及球襪。15人制的先發球衣背號必須為1 ~ 15號(替補球衣背號必須為16~23號,且必須於出場名單上詳載);10人制的先發球衣背號必須為1 ~ 10號(替補球衣背號必須為11~15號,且必須於出場名單上詳載)﹔7人制的先發球衣背號必須為1 ~ 7號(替補球衣背號必須為8~12號,且必須於出場名單上詳載)。所有球員必須佩戴牙套(自備),沒有牙套不得出場比賽。經比賽執法人員審定為具有影響安全之裝具、釘鞋不得穿著比賽。

四、請備妥深、淺色兩套球衣,顏色相似時依賽程場次排名在前者著深球衣;排名在後者著淺色球衣。

五、非當場比賽人員,未經比賽執法人員允許,不得逕自進場。比賽若有糾紛,爭吵,不當行為發生時,場外的隊職員,替補球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逕自進入賽場,避免衍生無謂枝節。若違反規定者,將移送紀律委員會議處並報警處理。

六、有關替補席的管理辦法,請詳見 “替補席及技術區條例”。

七、球隊未有醫護人員者,將由大會指派,球隊不得異議。

八、若有臨時突發重大事件致全隊無法繼續比賽,該隊教練應於賽前檢附有關證明提出申請,經審判委員會審查通過。

九、球隊教練及防護員必須帶備至少世界橄欖球(World Rugby)頒發的L1教練(L1 Coaching)及橄欖球急救(L1 FAIR)證書,否則不得進入替補技術區。

十、為強化性騷擾防制作為,本會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電話:02-87722159 87722167 傳真:02-87722171

電子郵件信箱: rocrugby@ms37.hinet.net

拾捌﹑七人制帶式橄欖球簡易規則:

一、比賽時間:上、下半場各7分鐘不停錶,中場休息2分鐘。

二、人數:每隊報名球員12名,「國小組7人制(帶式)組」可男女混合,下場比賽

球員人數採7人制。

三、服裝:

(一)正確的著裝:

1、球衣必須塞進褲子中。

2、帶子綁在腰際,帶子粘貼在臀部兩邊,顏色必須和球衣不同。

(二)不正確的著裝:

1、球衣沒有塞進褲子中。

2、帶子不在兩邊腰際。

3、帶子及褲子顏色相同。

罰則:違規地點攻守轉換。

四、得分:

(一)拿球壓球觸地達陣 – 得1分。

(二)沒有附加攻踢球門。

(三)進攻球員不能倒撲來達陣得分。

罰則:罰踢。

(四)國小組不需壓地達陣跑過陣線即可。

(五)國小組只要有撲球達陣,取消達陣。

罰則:罰踢。

五、Tag (Tackle):

(一)防守球員扯掉持球者的標示帶時,必須立即將標示帶高舉在空中並叫“TAG”並將標示帶交還給被tackle的球員,不可將標示帶丟地上。

罰則:罰踢。

(二)拉扯標示帶的球員可以成為標記球員,不需退5公尺,但不可在未點球前超

過點球者及不可超過攔截點左右兩側1公尺。

(三)被拉扯掉標示帶的持球者,必須立即停止並返回在被拉扯掉標示帶的地點,處理球。

(四)如果有沒拉扯到標示帶喊“TAG”的情況下。罰則:罰踢,裁判可依利益規則處理。

六、傳球:

(一)被拉扯掉標示帶後,持球者可以有以下的方法處理球:

1、原地傳球(回到TACKLE的點,裁判認定)。快攻時,後面接球的球員要在點球員後方至少2公尺 (避免危險衝撞發生,由裁判認定是否犯規)。

(二) 防守方必須退5公尺。罰則:罰踢 越位的點上。

七、標記球員 (Marker)

Marker在越位線解除後不須再退五公尺即可加入比賽。

八、球出界:距離邊線5公尺,相對應在球出界的地點內開球。

九、踢球:任何形式的踢球,是不允許的。

罰則:罰踢。

十、罰踢:碰觸球即走(Tag and Go),將球放在地上,用腳碰觸,然後拿起球。

此時防守方的球員必須退後5公尺。

十一、越位:

(一)防守者沒有後退。

(二)干擾傳球。

罰則:罰踢。

十二、注意事項:

(一)如果進攻球隊在第五次tackle(TAG)之前未能得分,他們將失去控球權,對方球隊開球。(次數依該大會規定,考量原因:比賽場地。)

(二)飛撲或倒地搶球是不允許的。

罰則:罰踢

(三)在陣線前被拉扯掉標示帶,必須回到被拉扯掉標示帶的地點處理球(至少退回離陣線5公尺)。

(四)持球者被TACKLE前持球者用任何方式去避免阻擋或抵擋防守者,則應該懲罰該球員。

罰則:罰踢。(違規事實由裁判認定)

(五)暴行是一個人在比賽圍場所做的任何違背了比賽規則的文字和精神的事情。

它包括阻礙,不公平比賽,反覆違例,危險比賽,丟棄標示帶,故意接觸和不當行為,這對比賽有害。比賽組織者將決定如果球員在比賽中被驅逐離場,哪些條款是必須的。

罰則:在違例的地點或重新開始比賽的地點處以罰踢。裁判可判紅黃牌(黃牌下場2分鐘, 紅牌則本場不得再下場且不得遞補球員)。

(六)持球球員不允許利用跳躍或轉身來避免被Tag。(轉身定義為超過90度或裁判認定球員以轉身方式躲避對方抓取帶子)

罰則:在違例的地點或重新開始比賽的地點處以罰踢。

拾玖、世界橄欖球行為守則:

所有與賽的球隊/單位,球員,其他球隊成員和其他參加比賽的人員:

一、必須確保比賽按照紀律和體育行為進行,並承認僅僅依靠比賽執法人員來維持這些原則是不夠的;

二、應相互確保比賽規則的精神得到維護,並避免選擇有違例的球員出賽;

三、不得反覆違反比賽規則;

四、根據“世界橄欖球條例”第17條,接受並遵守裁判,助理裁判,比賽執法人員和所有其他橄欖球紀律機構的權力和判決;

五、不得公佈或公佈導致批評裁判或助理裁判處理比賽的方式;

六、不得公佈或公佈導致批評理事會或任何其他橄欖球紀律機構處理或解決因違反比賽的細則,法規或法律而引起的任何爭議或紀律事項的方式;

七、不得在場內或場外從事任何可能損害公眾對比賽、巡迴賽、錦標賽或一系列比賽的誠實和有序進行的信心的行為或活動(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或間接地向博彩者提供與遊戲有關的資訊),或損害任何人的正直和良好品格的信心;

八、不得違反“世界橄欖球條例”第6條(防止賄賂及賭博);

九、應提升比賽的聲譽,並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其受到損害;

十、不得違反“世界橄欖球條例”第21條規定的反興奮劑規則;

十一、無論是在賽場內還是賽場外,都不得襲擊,威脅或恐嚇裁判,助理裁判或其他比賽執法人員;

十二、不得對裁判,助理裁判或其他比賽執法人員或觀眾使用粗俗或侮辱性語言或手勢;

十三、不得以其宗教,種族,性別,性取向,膚色或民族或種族血統為由,對任何可能恐嚇,冒犯,侮辱,侮辱或歧視任何其他人的事情做任何事情;

十四、不得做任何對橄欖球,任何委員會成員或協會或任何商業夥伴產生負面影響的事情。

每個球隊/單位都有義務遵守並確保其每個成員遵守此行為準則,並採用程序監督其管轄範圍內違反行為準則的行為的遵守情況並對其實施制裁。

貳拾、本規程經理事長同意,呈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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