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全國飛盤爭奪第一次例行賽

110年全國飛盤爭奪第一次例行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1-06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飛盤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3-666-1346

主辦單位Email:flying@ctfda.com.tw

一、 計畫依據:

依據教育部110年 12月 30日臺教體署全( 三 )字第1090044869 號函辦理

二、 計畫名稱:

110年全國飛盤爭奪第一次例行賽

三、 目 的:

推廣飛盤運動、增進民眾對飛盤運動之喜愛,提昇飛盤爭奪賽運動之技術、增進飛盤爭奪賽運動人口。宣導2010年世界運動會飛盤比賽項目。

( 一 )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 二 )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飛盤協會

( 三 )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飛盤協會

( 四 ) 協辦單位: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吳旭智議員

四、 比賽項目:

飛盤爭奪賽

五、 比賽時間:

110年1月30日-31日( 六、日 )。

六、 比賽地點:

新竹縣頭前溪空氣品質淨化區

七、 組 別:

男子組、女子組:七人制( 選手僅限參加該性別之組別,不可跨性別參賽。 )

八、 對 象:

國內飛盤爭奪賽愛好者。

九、 報名辦法:

( 一 ) 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逕寄至電子信箱:flying@ctfda.com.tw並完成匯款後,請自行以電話確認完成報名手續,莊于葶電話:03-666-1346

( 二 ) 報名費用:男子組選手每人200元,女子組選手每人200元,團體會費2500元,請於110.01.06前轉帳或電匯至協會帳戶後並於第二個工作天後主動以電話確認。本會銀行資料如下:

戶名:中華民國飛盤協會 彭俊橙;銀行名稱:台北富邦銀行

分行:竹科分行,代號:012-7543;帳號:754102000905

( 三 ) 每隊人數上限:25人。

( 四 ) 參賽人員、帶隊老師、裁判及工作人員請准允公假。

( 五 )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填報名參加本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十、 競賽規則:

依據WFDF世界飛盤總會2010年最新核定之規則。

十一、 比賽辦法:

( 一 ) 分組排名:隊名與109年度全國飛盤爭奪年度總決賽最終名次相同者列入分組排名( 種子 ),其餘隊伍則進行隨機抽籤;若隊名不同者,則以隨機抽籤方式決定組別。

( 二 ) 預定賽制:( 將依實際報名隊伍數量調整 )

1. 每場60分鐘,11分制。

2. 比賽時間內若其中一隊先達到11分者勝。

3. 時間終了時須將該分進行結束,分數多者獲勝,若雙方平手,先得下一分者獲勝。

4. 其中任一隊到達6分或時間到達30分鐘時仍未有一隊得到6分,將該分結束後進入中場休息5分鐘。

( 三 ) 暫停規定:每隊每半場1次暫停,每次暫停2分鐘,比賽最後5分鐘內不得喊暫停。

( 四 ) 名次判定:

1. 各組以勝場多者為勝;

2. 若兩隊戰績相同時,則以該兩隊該場勝負判定;

3. 若三隊戰績相同時,則以相關場次之總得失分差判定;

4. 若得失分差相同時,則以相關場次之得分多者判定;

5. 若總得分相同時,則以相關場次之總失分少判定;

6. 若以上皆無法判定時,則各隊派出一名選手進行擲遠PK賽,每隊一次投擲機會,最遠者獲勝。

( 五 ) 其他規定:

1. 分組排名計算:自110年起重新計算積分,依據隊伍註冊及積分辦法累積年度積分,三次例行賽後男子組取積分前四名晉級和女子組前三名之隊伍,若有隊伍棄權,則依序遞補。排名積分如下:冠軍15分;亞軍13分;季軍11分;殿軍9分;第五名7分;第六名5分;第七名3分;第八名1分。

2. 已註冊之選手不得跨隊參賽,但可參與非註冊之隊伍。

3. 註冊隊伍在該次例行賽中,若加入非註冊之選手參予比賽,如獲得前八名則每名選手扣1分積分( 2名扣2分…以此類推 ),至多加入五名,超過則該次不予計分。

4. 大會於決賽時可依隊伍要求並經兩隊同意設置2-4名觀察員。

5. 比賽選手請務必穿著統一顏色之隊服( 包含上衣及褲子 ),且上衣必須要有背號( 每個數字高度需大於15公分,寬度須大於5公分,並於印製或繡於背上,若隊伍無法穿著符合規定之隊服下場比賽時,則取消該場出賽資格並由對手直接獲勝 )。

6. 比賽依照大會時間表進行,若該場比賽開始後五分鐘內沒有五位選手出場比賽,則對方以得1分開始比賽。( 若因賽程延誤,將依現場大會公布時間為主 )

7. 以上兩項罰則若同時發生,罰則可累計計算。

8. 報名完成後,選手禁止於比賽時臨時更換隊伍,若經其他選手或隊伍檢舉,並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自檢舉後本次例行賽之出賽資格,之前跨隊參加之比賽隊伍,戰績亦不予計算。檢舉須在比賽前後一小時內提出。

9. 選手上場比賽時務必穿著符合WFDF規定之釘鞋,以維護個人及他人之安全。

10. 大會不提供預防性貼紮及機能貼布,若有需要請自備耗材,請運動防護員協助。

11. 需要大會運動防護員提供冰敷治療之選手,請向大會登記後索取冰袋及彈性繃帶,並由防護員協助固定,使用完畢後請歸還大會。

12. 對比賽之規定有異議者,請隊長或教練於領隊會議提出由各隊出席代表投票決定。

十二、 獎勵辦法:

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 十隊以上取前四名、四隊取二名、三隊取一名 )

十三、 領隊會議:

1月30日〈六〉於比賽場地7點40分舉行,賽前可透過通訊軟體做為各隊代表或教練聯繫窗口。

十四、 大會提供飲用水、水果及麵包等輕食,大會可代訂便當,便當請於比賽當天上午10點前向大會登記。

十五、 本次比賽將辦理300萬元場地意外險;請各參與人員自行依需要投保人身險。

十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佈之。

十七、 外籍人士請務必在備註欄填寫護照號碼以及國籍。

十八、 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與,所繳款項扣除行政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

十九、 若因惡劣氣候或大雨造成場地有可能毀損時,大會有權中止或另外擇期延賽,報名費用概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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