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南投YMCA家庭暴力防治宣導「終紫暴力.照亮愛」攝影創意徵件比賽

110年南投YMCA家庭暴力防治宣導「終紫暴力.照亮愛」攝影創意徵件比賽

 總獎金: 12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1-05-28 ~ 2021-09-27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南投縣基督教青年會

主辦單位電話: 049-200-9996

主辦單位Email:yuhsiu@nantou-ymca.org.tw

壹、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南投縣政府、南投縣公益彩劵盈餘分配基金

二、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南投縣基督教青年會

貳、活動宗旨:

為使社會大眾對於家庭暴力議題更加的認識及重視,規劃透過攝影圖像方式,號召各領域及不同年齡層的族群以家暴意象為主軸,藉由攝影手法呈現對於家庭暴力防治概念之詮釋,於構思圖像與創作過程,促使參與者深入感受家庭暴力所帶來之衝擊力,從中了解自己對於家暴議題的認知與影響力。

參、攝影主題:

透過攝影圖像的方式,以「終止家庭暴力」與「用愛守護家庭」的概念,挑戰打破「家庭暴力只是家務事」之迷思與主觀解讀,達到「家庭暴力零容忍」的願景。

肆、參加辦法:

一、 參賽資格:

設籍或居住於南投縣內之民眾,凡對攝影熱愛、重視防暴理念人士者均可踴躍投稿參加。參賽者需以個人名義參加,不得以公司行號報名。( ※凡投稿參賽者,經主辦單位確認攝影之主題、概念與本活動徵件相符,皆可獲本年度家暴宣導品運動搖搖水杯乙份。 )

二、 徵件日期:

110年05月28日起至09月27日24時截止收件。

三、 作品規範:

( 一 ) 投稿作品需與攝影主題相互呼應。

( 二 ) 每件參賽作品皆需書寫「作品標題」及50字~200字的拍攝發想或創作理念。

( 三 ) 參賽作品數量最高3份,重覆獲獎者將取最高名次的作品進行頒獎。

( 四 ) 投稿檔名請設定為姓名及作品標題( 範例:姓名-作品標題 )。

( 五 ) 不限攝影器材種類,參賽者可對影像進行後製修圖、拼貼組合。素材須為作者自攝,禁用網路與圖庫素材,切勿違反著作權法,若經察覺,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

( 六 ) 投稿作品必需為自行拍攝創作之作品。參賽作品不得仿製或抄襲他人,並不可參與其他相關攝影比賽,若經發現違規,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四、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

1. 參賽作品一律為電子檔jpg格式,檔案大小2~10MB。

2. 網頁上傳,檔名附上「範例:姓名-作品標題 ( 參賽者姓名,如有2件以上作品需附上編號 )」。

3. 參賽者須線上填寫報名表,內含參賽者基本資料、作品名稱、創意發想概念等。

4. 參賽者須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5. 報名表暨同意書需隨作品jpg檔案一併上傳至官方網站,無上述資料或不按要求填寫者,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參評資格。

五、 評選方式:

將於活動徵件截止日110年09月27日後,邀請相關家暴工 作背景之社福專業人士,以主題契合度、創意發想、攝影圖像品質等為主要評審標準,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評選出優秀作品。

六、 獎項:

【第一名】5,000元獎金,頒發獎狀一張

【第二名】4,000元獎金,頒發獎狀一張

【第三名】3,000元獎金,頒發獎狀一張

【佳 作】頒發獎狀一張,精美禮品一份( 共5名 )

七、 得獎通知:

將於110年10月12日公佈得獎名單,並於本會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另以簡訊及電話方式知會得獎者及領獎辦法,並由得獎者簽署繪圖授權書。

八、 入選得獎作品

將於110年10月12至110年11月30日輪流展於南投縣縣立婦幼館/南投縣綜合性身心障礙福利復健服務中心。另同時將得獎之前3名作品印製成明信片,並與南投縣鄉鎮之文藝餐飲業合作供擺放明信片,將「家庭暴力零容忍」意念廣為宣傳。

伍、參加規則與說明:

一、 所有參賽作品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比賽規則或參賽資格經查證不符者,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須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 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 考量評審之公平性,參賽作品表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凡入選作品,後續將再另告知獲獎者領獎相關辦法及將作品公開展覽之事宜。

四、 本徵件比賽不收參賽費。凡入選作品,主辦方將無償授權南投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公益宣導活動使用,凡報名完成之參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 凡未得獎作品,授權書自動失效。

六、 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寄送獎品、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主辦機關及執行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成員之個人資料。為避免無法聯繫影響相關權益,所有參賽者必須提供詳實之個人資料。

七、 參賽者必須於報名時簽署作品著作權聲明,同意本次競賽之作品如獲獎,即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給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再授權第三人行使前開權利,不需要另外徵詢或付費,本人仍保有著作人格權。

八、 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之權力,如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公告之。參加者一旦參加本活動,則表示同意接受本辦法、隱私條款影片條款之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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