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寫生比賽

得獎名單 得獎作品
110年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寫生比賽

 總獎金: 260000

最高獎金: 1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10-08

主辦單位: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主辦單位電話: 02-2543-1636分機14(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04-722-2729轉分機405(張小姐)

一、 宗旨:

為培養國民生活美學,落實文化扎根村落之目標,並藉以鼓勵民眾 參加視覺藝術創作活動,提升民眾藝術鑑賞能力,特舉辦全國寫生作品徵件活動,徵求全國優秀之寫生作品。

二、 指導單位:

文化部

三、 主辦單位: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 協辦單位: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五、承辦單位:

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六、 參加資格:

凡現居住在臺灣之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七、 比賽組別及錄取名額:

學籍以110年8月1日就讀為準。

組別 錄取名額
(一) 幼兒園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二) 國小低年級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十名、3.佳作若干名
(三) 國小中年級組 美術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普通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四) 國小高年級組 美術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普通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五) 國中組 包含一、二、三年級

美術班組 1.錄取前十名、2.優選十名、3.佳作若干名
普通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六) 高中組包含一、二、三年級,若為高職生美工設計群,請報美術班組 美術班組 1.錄取前十名、2.優選十名、3.佳作若干名
普通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七) 大專社會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八) 樂齡組(限55歲以上參加)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八、 參賽作品規格:

(一) 作品主題:臺灣各地之戶外景點。

(二) 作品規格:四開紙(39*54.5公分),材質不限,無須裱褙,背面黏貼報名表。

(三) 作品呈現:不限橫式或直式呈現,不限顏料媒材,惟不接受電腦繪圖數位作品及立體作品。

(四) 不接受共同創作作品,每人限投一件作品。

九、徵件方式:

(一)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0月8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需先完成網路報名,報名網址: https://painting.chcsec.gov.tw

(三) 完成網路報名後,請下載報名表黏貼至「作品正本背面」,郵寄至徵件小組,信封上請註明「110年寫生比賽」徵件。

(四) 收件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52號10樓之3,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十、參賽獎勵:

(一) 前2,600名完成網路報名並繳件者,可獲得超商禮券100元乙份。屆時,將依網路報名成功並繳件之名冊依序寄送至2,600份發放完畢。

(二) 作品表未填寫報名序號視同未網路報名,恕無法發放禮券。

(三) 未於網路報名但繳件之參賽者,恕無法發放禮券。

十一、 比賽規則:

(一) 高中(職)以下如為就讀美術班報名普通班,一經查證屬實,撤銷得獎資格。

(二) 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或依圖臨摹等情形,違者不予評分。

(三) 參賽者請在報名表上填妥各項應填項目(指導老師限填一人),並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記號者不予評選。

(四) 投稿之作品若格式與規定不符,或因個人基本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聯繫者,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提出異議。

(五) 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十二、 評審及頒獎:

凡繳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另擇期於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公告辦理頒獎。

十三、 獎勵:

(一) 各組前五(或十)名由主辦單位公開頒獎發給獎狀及獎品表揚。

(二) 入選優選及佳作者發給獎狀乙紙以資鼓勵(函寄學校轉頒)。

(三) 指導教師指導獲得各組前五(或十)名之學生達3人者,頒給獎狀公開表揚。

十四、 附則:

(一) 作品寄送請自行安全包裝,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擔。

(二) 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授權內容包括:公開展示權、散布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並得為相關文宣品發行及授權第三方為上述之利用。得獎作者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不同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三)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提供本活動報名表之個人資料,同意主辦單位及各執行單位處理及使用於本活動期間相關之業務(例如活動聯繫等)。

(四) 參賽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有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請求查詢、閱覽、更正、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自身個人資料等權利。

(五) 凡參賽者視同接受本簡章規定,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取消之權利,各項變更將公告於官網。 (網址: https://painting.chcsec.gov.tw/)

十五、 更多參賽內容

請電徵件小組諮詢專線:(02)2543-1636#14 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洽詢。

注意事項:

1.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0月8日(星期五)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需先完成網路報名,報名網址: https://painting.chcsec.gov.tw

3. 完成網路報名後,將「作品正本(背面黏貼報名表)」郵寄至徵件小組,信封上請註明「110年寫生比賽」徵件。(收件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52號10樓之3,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4. 如為就讀美術班(高中職以下美術設計等相關科別)報名普通班,一經查證屬實,撤銷得獎資格。

5. 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或依圖臨摹等情形,違者不予評分。

6. 參賽者請在報名表上填妥各項應填項目,並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填

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記號者不予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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