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教職員工慢速壘球錦標賽

110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教職員工慢速壘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5-28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8-7703202轉6481

壹、依 據:

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 三 )字第1100008777號函辦理。

貳、宗 旨:

為倡導全民體育,提高全國大專校院教職員工及教育行政人員運動風氣,特舉辦本比賽。

參、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肆、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伍、主辦委員會: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壘球委員會

陸、承辦學校: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柒、比賽日期:

110年06月29日( 星期二 )起至07月02日( 星期五 )止,共四天。

捌、比賽地點: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棒壘球場、田徑場玖、比賽分組:男、女不拘,每單位以參加一隊為限。

拾、競賽辦法:

一、 比賽規則:採用2018-2021國際壘球規則。

二、 競賽規程:如附件一拾壹、領隊會議:

一、 日期及地點:110年06月07日( 星期一 )15時30分在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孟祥體育館體教七舉行。

二、 參加會議者,如非領隊本人或持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教練,不得提出各相關問題之異議。在會議中每單位只限一人有發言權與表決權。

三、 有關參賽者資格問題有疑問時,可在會議中提出,交由大會處理。

四、 領隊會議無權做有違「競賽規程」之決議,否則其決議無效。

拾貳、競賽規定事項:

一、 開幕典禮:110年06月30日( 星期三 )中午12時在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棒壘球場舉行,請各單位穿著整齊之運動服裝準時參加。

二、 閉幕典禮:110年07月02日( 星期五 )下午16時在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棒壘球場舉行,請各單位穿著整齊之運動服裝準時參加。

拾參、參加單位:

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學校

拾肆、邀請參加單位:

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拾伍、參加資格:

一、 以各單位正式編制內專職員工及約聘僱人員為限,工友及約聘僱人員應在學校服務滿一年方得報名( 約聘僱人員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到職年月日,不含兼任教職員、各類研究計畫專兼任助理、部派專任教練、各附屬單位人員及軍事院校服義務役者 )。

二、 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單位,以編制內員工及服務滿一年以上約僱人員為限。

三、 選手身分證明不符合事實時,相關法律責任由所屬學校主管負責。

拾陸、報名辦法:

自文到之日起至110年05月28日( 星期五 )截止,報名表詳細填寫,以學校名義報名並加蓋學校印信。代辦費以匯票與報名表一併掛號郵寄912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 號( 110教職壘 ) 體育室 收,逾期概不受理。

拾柒、獎勵:

( 一 )錄取優勝:各組報名隊數在十八隊( 含 )以上時取優勝前六名;八至十七隊取四名;五至七隊取三名;三至四隊取二名;二隊取一名。

( 二 )優勝各隊由大會致贈:個人賽頒發獎牌乙面、團體賽頒發獎盃乙座。拾捌、罰則:( 一 )各隊如有不符規定之選手出賽時,一經查覺即停止該隊繼續比賽,所有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取消該單位所獲得之成績( 名次 )並繳回所領之獎座,並函請主管單位議處。

( 二 )比賽期間如有選手鬥毆、侮辱裁判情事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選手出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 三 )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合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學校主管負責。

( 四 )有關選手之資格申訴,經當場照相存證後由承辦單位函總會轉呈教育部查詢處理。

( 五 )違反上述( 一 )、( 二 )、( 三 )所列情形者,將分別函告所屬學校及主辦單位,並停止該單位參加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一年。

拾玖、申訴:

( 一 )凡規則或規程有明文規定及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 二 )比賽進行中有關技術性判定之問題,須接受裁判之判決,不得異議,且比賽仍須繼續進行,不得停止,否則以棄權論。如不服裁判之判決時,得由其領隊或教練於賽後一小時內,向大會提出申訴。

( 三 )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 四 )申訴書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後,向大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 五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決議。

貳拾、保險:

一、 選手及隊職員比賽期間,請參賽單位自行投保,領隊會議時繳驗相關證明,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

二、 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由大會統一投保。比賽期間,比賽場地由主辦單位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

貳拾壹、經費預算:

如附件二

貳拾貳、附則:

一、 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

二、 本規程經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審核報教育部體育署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教職員工慢速壘球錦標賽相關競賽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教職員工錦標賽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