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徵選

110年度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徵選

 總獎金: 450000

最高獎金: 2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7-15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2462-2192轉1247(高小姐)

主辦單位Email:peggiekao@email.ntou.edu.tw

壹、依據

依據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25 日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 1090154140 號函發布之「教育部推動戶外教育實施計畫第二階段( 109-113 年 )」辦理。

貳、目的

一、 透過徵選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促發教師關注戶外教育之教學創新,並逐步建立獎勵機制,鼓勵教師投入戶外教育教學。

二、 選出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提供學習典範,並讓獲獎教師現身分享,達到宣傳與優化之作用。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以下簡稱本署 )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肆、徵選對象及組別

一、 徵選對象:現任職於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教師( 含代理、代課教師 )。

二、 徵選類別:分為優質課程模組及創新教學案例兩類。

三、 徵選組別:每類徵選包含以下兩組,國中組及國小組( 各組以該教育階段之學生為課程與教學活動實施對象 )。

四、 每團隊最多以 5 人為限;可跨校參加徵選,但不得跨組別與類別報名投件;同一稿件僅能投稿 1 個組別及類別,每人( 團隊 )皆限制投稿 1 件。

伍、徵選內容及格式

一、 徵選主軸:

以「戶外教育融入領域教學」為主軸,戶外教育是泛指「走出課室外」的學習,包括校園角落、社區部落、社教機構、特色場館、休閒場所、山林、鄉野、海洋、水域、自然探索、社會踏查、文化交流等體驗學習,透過走讀、實作、觀察、探索、互動、反思等歷程,結合五感體驗的融合學習,讓學習更貼近學習者的生活經驗。本徵選不限領域,請針對戶外教育結合各領域的課程或教學規劃提供教學/課程設計及教學實踐與檢討,並提供 3 分鐘短片以呈現學習歷程與成效。

二、 徵選內容:

( 一 ) 優質課程模組( 以下簡稱課程模組 ):以「戶外教育融入領域教學」為主軸,設計課程主題,在該主題中規劃二到四個教學活動單元、每個教學活動單元二到五節課,其中各單元應該被涵蓋在課程主題中,但單元與單元之間彼此獨立,可以單獨實施其中一個單元,惟同一單元中各節課之間可以相互關聯。

( 二 ) 創新教學案例( 以下簡稱教案 ):以「戶外教育融入領域教學」為主軸,設計一個教學活動單元的教案內容,不限節數,惟該教案內容應實施於同一學習對象。

三、 徵選格式

內文 A4 直式橫書、左側裝訂、單行間距、插入頁碼、字型大小 12 號。表格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刪,包含附錄總頁數至多 30 頁。電子檔案光碟內含繳交資料( 附件 1、附件 2 )及 3 分鐘短片,文件檔以 ODF 及 PDF 格式儲存;影音檔以 wmv、mpeg、 mpg 或 mp4 格式儲存,片頭標示課程主題( 或教學單元 )名稱與第一作者姓名;圖片檔需另以 jpg 檔提供。

陸、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截止期限:

即日起至 110 年 7 月 15 日( 星期四 )截止,郵寄報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流程:

( 一 ) 下載徵選相關附件表單。

( 二 ) 完成線上報名及郵寄紙本資料:請於截止日前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頁( http://tmec.ntou.edu.tw/ )「110 年度戶外教育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徵選」專區進行線上報名,及郵寄紙本資料。

三、繳交資料:

( 一 )110 年度戶外教育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徵選 報名表【附件 1】 一份

( 二 )110 年度戶外教育優質課程模組與創新教學案例徵選 設計格式【附件 2】一式五份

( 三 )電子檔案光碟( 內含附件 1、附件 2 及 3 分鐘短片 )一份

柒、評選標準

一、 評選方式:

( 一 ) 初審:採書面審查,依本署所定錄取名額之二倍名額推薦成為決選名單。

( 二 ) 決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由評審小組評選出獲獎作品。

二、 評分項目:

評分項目 項目說明 比重
主題明確內容完整 1.符合本次徵選主題與目的,具戶外教育相關概念特色,針對領域學習與統整。

2.教學活動內容符合學習目標,包含前、中、後教學脈絡安排完整。

3.學習目標以及課程連結素養導向設計連結度。

25%
規劃適切優質創新 1.教材與活動符合戶外教育學習內容,可在教學現場完整執行。

2.課程模組:教學活動規劃可行性高且易於推廣;教學案例:單元內容具特色、教學創新。

25%
教學實踐省思建議 1.能從學生學習情形進行檢討並提出具體改善策略。

2.針對原教案進行修正,以更適切建議提供未來教學推廣。

25%
其他 課程評量機制、風險管理機制與落實狀況、發展校本課程等。 25%
合計 100%

捌、獎勵內容

一、獎勵名額:

( 一 ) 優質課程模組:從各組選出特優 3 至 5 件、優等 5 至 10 件、佳作 10 至 15 件。

( 二 ) 創新教學案例:從各組選出特優 3 至 5 件、優等 5 至 10 件、佳作 10 至 15 件。

二、評審團隊得視參選作品數量及品質,增減獎項名額。

三、 獎勵方式:

( 一 ) 優質課程模組:特優;頒發獎狀乙紙,並致作品稿費 25,000 元;優等;頒發獎狀乙紙,並致作品稿費 15,000 元;佳作;頒發獎狀乙紙。

( 二 ) 創新教學案例組:特優;頒發獎狀乙紙,並致作品稿費 15,000 元;優等;頒發獎狀乙紙,並致作品稿費 10,000 元;佳作;頒發獎狀乙紙。

四、 獲獎名單公布於戶外教育資源平台( https://outdoor.moe.edu.tw/ )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頁( http://tmec.ntou.edu.tw/ ),預計於 110 年 10 月公告之。

五、 獲獎之單位及個人應配合參與本署辦理之教育經驗分享及教學理念傳承相關活動( 如:頒獎典禮與後續推廣宣傳所需之檔案 ),並參與本署辦理之相關會議及活動,分享推動經驗與成果。

玖、著作使用權相關事宜

一、 參選作品送件時,同意本作品於得獎後即無償授權予本署與相關教育單位基於教育宣導與非營利目的,得以對本作品( 含文、圖、影音等 )永久、不限次數、不限地區之出版、典藏、推廣、借閱、重製、複製、公開發行、發表、展示、宣傳等方式使用本作品。

二、 參選者須為參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參選作品倘有使用他人之著作或違反著作權法令之情事,一切法律責任皆由參選者自行承擔,與本署無涉。

三、 獲獎之團隊及個人成果檔案( 含書面資料、教學及成果影片等 )以創用 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版臺灣」之授權方式上傳至戶外教育資源平臺及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分享給全國各學校教師參考使用。

壹拾、履行個資法第 8 條告知義務聲明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 以下簡稱個資法 )第 8 條之規定,告知參選者下列事項,請參選者於報名本徵選活動時詳閱:

一、 本署及承辦單位取得參選者的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目的在進行本徵選活動相關作業,其蒐集、處理及使用的個人資料受到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本次蒐集與使用的資料如報名表單內文所列,利用方式為獎項公告及相關資訊通知,包括學校名稱、個人姓名、聯絡方式及獲獎成果等,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之地區、範圍與對象為本署及承辦單位。

二、 就本署及承辦單位蒐集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 3 條規定個人得向本署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屬本署依法執行職務所必須保留者,得不依個人請求為之。

三、 參選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聯繫資料僅供於承辦單位內部建檔及本署推廣使用,惟若拒絕提供上述資料,本署將無法受理本活動報名。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 作品須以中文創作,不接受翻譯作品。得獎作品如有發現抄襲、已公開發表或違反著作權者之情事,除取消參選資格外,獲獎者應繳回該作品獲得之獎項、獎金;如過程導致本署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損害,參選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另因填寫資料錯誤以致無法接獲比賽相關訊息,本署將不負任何責任。

二、 作品如有主題不符、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或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開啟或使用之情形者,將不列入評選,本署亦不另行通知。

三、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選者於參加本徵選時,即同意接受本徵選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徵選注意事項之行為,本署得取消其參選或得獎資格。

四、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署之事由,以致參選者或獲獎者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署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選者或獲獎者亦不得有異議。

五、 本署保留最終修改、暫停或終止本徵選計畫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以本徵選官方網站公告資料為準,不另行通知。

壹拾貳、聯絡方式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高小姐

電話:( 02 )2462-2192 轉 1247

地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綜合三館 3 樓

E-mail:peggiekao@email.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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