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新竹市市長盃羽球錦標賽

110年度新竹市市長盃羽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2021-01-12 ~ 2021-03-03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一、宗 旨:

發展全民體育、普及羽球運動,全國運動會選手選拔並有效地提升羽球競技 水準

二、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

新竹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五、贊助單位:

捷豹體育

六、 協辦單位:

新竹市體育會、竹光國民運動中心

七、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3月27日( 六 )、3月28日( 日 )

八、比賽地點:

竹光國民運動中心( 新竹市北區竹光路325號 )

九、比賽組別:

( 一 )學生團體組

1. 國小二年級男生組

2. 國小三年級男生組

3. 國小四年級男生組

4. 國小五年級男生組

5. 國小六年級男生組

6. 國小二年級女生組

7. 國小三年級女生組

8. 國小四年級女生組

9. 國小五年級女生組

10. 國小六年級女生組

11. 國中男生組

12. 國中女生組

13. 高中男生組

14. 高中女生組

( 二 )社會團體組

1. 青年混合團體組

2. 壯年混合團體組

3. 公教機關團體組

4. 企業混合團體組

十、參加資格:

( 一 )學生團體組

1. 限就讀於新竹市各校在學學生

2. 不得跨組報名

( 1 ) 國小各年級選手不得跨組報名比賽

( 2 ) 女性選手不得參加男生組比賽,男性選手不得參加女生組比賽。

3. 以校為單位,每人限報一隊,每校限報三隊。

4. 轉學未滿於本次比賽報名截止日半年內者,不得代表該校參與比賽。( 如因前學校之球隊解散而轉校者,不受此限制。 )

( 二 )社會團體組

1. 每人限報一隊

2. 青年混合團體組:甲組球員不得參加

3. 壯年混合團體組:男女生須年滿40歲( 70年次( 含 )以前出生者 ),甲組球員不得參加。

4. 公教機關團體組:限服務於公立機關、團體及公私立學校,最多兩個單位合併一隊報名,甲組球員不得參加。

5. 企業混合團體組:限營業地址設立於新竹縣市內之企業,並且以企業為單位組隊參加,甲組球員不得參加。

十一、 報名辦法:

( 一 )報名日期:110年1月12( 二 )至110年3月3日( 三 )止。

( 二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https://www.beclass.com/rid=2443ef95fd0b6be35b9b

( 三 )報名費:學生團體組每隊1000元;社會團體組每隊1400元。

( 四 )繳費方式:採匯款或轉帳方式繳納

1. 銀行帳號:新竹市農會本會( 代碼:940 )

2. 戶名:新竹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3. 帳號:94001-01-100334-7

十二、 抽籤:

採電腦亂數抽籤,不得異議。

十三、 賽程公布:

中華民國110年3月19日( 五 )下午五點公佈於新竹市羽球委員會 FaceBook公開社團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hcbad/

十四、 比賽辦法:

( 一 )本次賽制視報名隊數決定採循環賽或單淘汰賽制

( 二 )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

( 三 )各點皆採新制21分一局定勝負( 20平分不加分,11分交換場邊 )。

( 四 )該場勝負採總得分制,平分時以勝點多者為勝。

( 五 )學生團體組:

1. 採三點全打,出場順序為單打、雙打、單打。

2. 每場比賽得有二位選手兼點單打及雙打,不得同時兼點單打。

3. 需攜帶學生證或在校證明出場比賽,以備隨時查驗。

( 六 )社會團體組:

1. 採三點雙打依序全打,出場順序為男雙、混雙、男雙。

2. 選手不得兼點出賽,女性球員可以打男子點。

3. 各組參加比賽之球員,需攜帶個人相關證件出場比賽,以備隨時查驗。

( 1 ) 青年混合團體組及壯年混合團體組請攜帶身分證。

( 2 ) 公教機關團體組及企業混合團體組請攜帶工作識別證。

( 七 )學生團體組每隊限報5名;社會團體組每隊限報8名。

1. 報名隊數不足三隊,大會得視情況取消該組賽事。

2. 受理報名截止日後,將不得向承辦單位更換選手名單。

3. 比賽賽制依報名隊數決定,如採循環賽時,各隊勝負算法如下:

( 1 ) 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得0分;積分多者為勝。

( 2 ) 兩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 3 ) 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 勝點和 )/( 負點和 )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 勝局和 )/( 負局合 )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 勝分合 )/( 負分合 )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十五、 競賽相關規定事項:

( 一 )參賽球員應於賽前40分鐘到場,於賽前30分鐘送交出賽名單至競賽組。

( 二 )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必須遵守。

( 三 )參賽球員逾比賽時間五分鐘無故不出場者以棄權論。棄權後之其他賽程不得再出賽,成績不予計算( 時間以大會所掛電子時鐘為準 )。如遇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 播出賽,不得異議。

( 四 )比賽如遇撞場或連場,給予五分鐘休息,不得藉故拖延比賽。

( 五 )獎狀發放時,教練欄位最多填寫兩人。

( 六 )若質疑對手資格身分有疑義者,請於賽前雙方列隊時主動向裁判提出查驗證件,賽 後則不予受理。經雙方檢查身分證件後,如有不符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 七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 八 )如有抗議事件,須於事實發生後半小時內提具正式抗議書送達大會審查, 並繳交保 證金新臺幣貳仟元,以大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如抗議成立則保證金退 還。

( 九 )比賽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大會考量選手安全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改期,各隊不得 異議。

十六、 獎勵辦法:

( 一 )學生團體組:參賽隊數在 10 隊( 含 )以上取前 4 名,6 隊( 含 )以上取前 3 名,5 隊 ( 含 ) 以下取 2 名,3 隊取 1 名。頒發獎狀及獎牌或獎盃。

( 二 )社會團體組:參賽隊數在 10 隊( 含 )以上取前 4 名,6 隊( 含 )以上取前 3 名,5 隊 ( 含 ) 以下取 2 名,3 隊取 1 名。頒發獎牌或獎盃。

十七、 比賽用球:

大會指定用球

十八、 防疫相關事項: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請各單位務必配合實施。

( 一 )各隊請依本會賽前公告因應嚴重特殊性肺炎作業流程表現規定進場比賽。

( 二 )各隊於休息區,座位務必保持室內社交距離1.5公尺。

( 三 )當進入場館時,全程務必配戴口罩、測量體溫及酒精消毒等。

( 四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理局網站資訊: https://www.cdc.gov.tw/

( 五 )疫情通報及傳染病諮詢1922專線

十九、 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另行修訂公布之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新竹市市長盃錦標賽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