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畫出我的稅想style」租稅繪本閱讀暨繪畫比賽活動

110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畫出我的稅想style」租稅繪本閱讀暨繪畫比賽活動

 總獎金: 376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1-09-15 ~ 2021-11-30

主辦單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主辦單位Email:07-741-0141

壹、活動目的:

為落實租稅教育目標,透過閱讀租稅繪本及動手作畫的過程,建立學生基本稅務知識及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之觀念。

貳、主辦單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參、活動辦法:

一、活動期間:

110年9月15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二、活動對象:

全國國中、國小學生,依年齡分為三組

(一)國中組:國中1-3年級在學學生

(二)國小中、高年級組:國小3-6年級在學學生

(三)創意著色組:國小1-2年級在學學生

三、參加辦法:

閱讀指定之租稅繪本後,依據下列繪畫主題畫出對租稅的想像和體驗。

(一)租稅繪本

1.國中組:《西哩花拉夢遊記》

2.國小組及創意著色組:

《小麻雀知識多》或《稅務王國公主要出嫁》

3.閱讀管道:

(1)線上閱讀:

《西哩花拉夢遊記》: https://www.kctax.gov.tw/taxbook/UploadFile/20210226161824.pdf

《小麻雀知識多》: https://web2.kctax.gov.tw/ebooks/tax.html

《稅務王國公主要出嫁》: https://web2.kctax.gov.tw/ebooks/princess/princess.html

(2)實體借閱:

《西哩花拉夢遊記》: https://bit.ly/3jK1dvJ

《小麻雀知識多》: https://bit.ly/3qTSqJu

(二)繪畫主題

1.國中組:

(1)一機在手,雲端發票結合非現金支付消費

(2)繳稅管道多元化,e化繳稅更方便

(3)守護您的納稅權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4)統一發票兌獎APP,對獎領獎e指搞定

2.國小組:

(1)國稅與地方稅區別

(2)誠實納稅的好處、稅收的用途

(3)消費發票存載具-雲端發票的好處

(4)地方稅繳納期間及多元繳稅管道

3.創意著色組:下載著色圖稿(2款擇一),並以圖案或意象加上對租稅的想像或體驗。

(三)繳件方式:

1.請逕下載作品資料表(如附件一)填寫,並黏貼於參賽作品背面右下角,連同報名表(如附件二),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逾期不受理。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2樓企劃服務科)

2.每位參賽者參賽作品以1件為限,參賽作品不得為聯名創作。

(四)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請逕繪於八開圖畫紙(約38×26公分),主辦單位不另提供圖畫紙。

2.創意著色組下載著色圖稿後,列印至A3大小紙張進行著色,紙張材質不限。

3.創作方式不包含素描、立體作品及電腦繪圖,以連環漫畫或全版圖畫呈現均可,參賽作品不需裱框。

(五)作品評審及評分標準:

1.評審作業分為資格審查及評審二個階段。

(1)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先就報名表資料完整性及作品規格是否符合規定進行篩選,資格不符者,將通知參賽者另行補件。

(2)評審:聘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分組評審;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辦理。

2.評分標準:

(1)國中組、國小組:

A.主題相關性40%:作品切合指定題目。

B.創意情節35%:作品之創意性、想像力及創作手法等。

C.構圖與色彩表現25%:畫面的構圖、色彩運用、和諧度及整體藝術感等。

(2)創意著色組:

A.色彩表現70%:畫面的色彩運用、和諧度及整體藝術感等。

B.創意情節30%:作品之創意性、想像力及創作手法等。

3.評分方式:以總平均分數計至小數點第2位(採四捨五入法),同分者,國中組、國小組依主題相關性、創意情節、構圖與色彩表現之順序;創意著色組依色彩表現、創意情節之順序,依該項分數由高至低評定。

肆、早鳥獎及活動獎項:

一、早鳥獎:

每組前5名繳交作品者,每名獲500元全聯禮券。

(一)參賽作品須符合活動辦法規定,且相關書表須繳交齊全,若需補件者,則以補齊文件日為交件時間。

(二)早鳥獎項將於徵件期間結束後統一寄送。

(三)交件時間以郵戳或現場交件時間為憑。

二、活動獎項:

各組分別錄取,每組1-3名各取1位,佳作2位,並頒發獎勵及獎狀。

(一)國中組:

1.第一名:5,000元獎金及獎狀。

2.第二名:3,000元獎金及獎狀。

3.第三名:2,000元獎金及獎狀。

4.佳 作:1,000元家樂福禮券及獎狀。

(二)國小組:

1.第一名:5,000元獎金及獎狀。

2.第二名:3,000元獎金及獎狀。

3.第三名:2,000元獎金及獎狀。

4.佳 作:1,000元家樂福禮券及獎狀。

(三)創意著色組:

1.第一名:2,000元獎金及獎狀。

2.第二名:1,500元獎金及獎狀。

3.第三名:1,000元獎金及獎狀。

4.佳 作:800元家樂福禮券及獎狀。

三、公布:

早鳥獎及活動獎項將於徵件期間結束後擇期於活動網站及本處臉書粉絲專頁公布名單,並另函通知得獎者。

伍、注意事項:

一、作品資料表及相關報名書表請據實填寫,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或獎項無法寄(發)送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二、作品送件相關運送與費用由參賽者負責,參賽作品須自行包裝完整,如有毀損、遺漏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未於時間內寄至指定地點,本處不予負責。

三、繳交之參賽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概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四、參賽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且不得以相同作品投稿不同競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一旦發現上述相關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所有獎勵、獎狀。

五、參賽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自由運用參賽作品,不論重製、編輯、修改、公開發表等使用,均不須另行通知參賽者,參賽者亦不得收取任何報酬。

六、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規定及特定目的之合理關聯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

(一)蒐集之目的:基於辦理活動需要而蒐集、處理、傳遞及利用報名參加人員之個人資料,並於獲獎時公開姓名。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電話及地址。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保存期限為1年。

2.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3.對象: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4.方式: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以紙本、電腦系統、電子檔案等方式。

(四)參賽者得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行使權利,惟於評選及活動期間,因拒絕提供或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其活動參與資格或受領獎權益,應自負責任。

(五)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錯誤缺漏或假冒情勢,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或為必要處置,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參加者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布得獎者姓名。

八、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九、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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