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臺中市促進青年就業技能職場新秀選拔活動

110年度臺中市促進青年就業技能職場新秀選拔活動

 總獎金: 76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6-10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2289111分機35612

110年度臺中市促進青年就業技能職場新秀選拔活動 簡章

壹、活動目的

為強化本市技職人才培育,鏈結本市地方產業資源,特辦理職場新秀選拔活動,本活動將自相關職類中擇選與本市產業發展及技職人才培育相關之行業職種,邀請全國職場新秀展現創意與實力,並透過實作競賽方式選拔各職類新秀,期望青年運用專技致力於公共利益之活動,結合公益目的及資源,鼓勵青年以精益求精的實作能力及創新技術投入就業市場,達成促進青年就業之目的。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協辦單位:臺中市總工會、臺中直轄市總工會、臺中市職業總工會、大臺中職業總工會、臺中市產業總工會、臺灣勞工大聯盟總工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參、選拔有關事項

一、選拔職類組別及競賽方式

選拔職類為美容、美髮、漆器工藝、自行車組裝、中餐烹調、中式糕餅、藝術砌築、漆作裝潢等8項職類,各項職類介紹及競賽方式等詳見「柒、各項職類介紹、競賽方式、競賽題目及相關資料」。

二、報名資格

( 自行車組裝職類、中餐烹調職類、中式糕餅職類、藝術砌築職類,採2人1組團體競賽,其餘職類以個人組競賽;漆器工藝資格另詳見該職類介紹。 )

★符合以下1項資格即可

( 一 )年滿18歲以上,29歲以下( 漆器工藝職類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 )具中華民國國籍,從事各選拔職類本業( 須檢附相關證明或投保勞工保險之證明 )之工作者,得自行報名或經各縣市政府立案之工會團體、社團法人或事業單位推薦參加。

( 二 )就讀高中職( 含 )以上之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得自行報名或由學校團體、職業訓練單位推薦參加。

備註:各職類實作競賽曾獲選為達人及新秀第1名者,不得再參加本活動相同職類、相同組別之實作競賽;另曾獲選為達人優勝或新秀第2、第3名者,2年內不得參加本活動相同職類、相同組別實作競賽,自獲獎後第3年起始得再行報名參賽,以團隊組合方式競賽者亦同。( 例如,108年參加本活動自行車組裝職類獲第2、第3名者,109、110年不得再參加自行車組裝職類,至111年得再行報名參賽,包含108年、109年營建泥作職類與110年藝術砌築職類;108年、109年漆工藝職類與110年漆器工藝職類;108年漆作裝潢、109年漆藝創作與110年漆作裝潢職類;108年美髮設計、109年美容美髮與110年美容、美髮職類等競賽內容相近視為相同職類,如下表所示。 )

表:108年、109年與110年職類名稱對照表

108年、109年職類名稱 110年職類名稱
營建泥作 藝術砌築
漆工藝 漆器工藝
108年漆作裝潢、109年漆藝創作 漆作裝潢
108年美髮設計、109年美容美髮 美容、美髮

三、報名簡章索取處

本活動報名簡章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公告訊息/青年職場新秀選拔活動」( 網址: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 )下載使用;或逕向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綜合業務服務台(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樓市政聯合服務中心 )索取紙本。

四、報名日期

本活動漆器工藝、自行車組裝、藝術砌築、漆作裝潢職類請於110年3月5日( 星期五 )下午5時前完成報名;美容、美髮、中餐烹調、中式糕餅職類請於110年5月10日至6月10日( 星期五 )下午5時前完成報名( 網路報名者以檔案上傳時間為準;書面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 如報名時間延長,依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

職類 報名日期
漆器工藝、自行車組裝、藝術砌築、漆作裝潢職類 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5日( 星期五 )下午5時止
美容、美髮、中餐烹調、中式糕餅職類 110年5月10日( 星期五 )至6月10日( 星期五 )下午5時止

五、報名方式

( 一 )本選拔活動採網路報名或書面報名( 擇一方式報名 ):

1. 網路報名:請報名參賽者或推薦單位請於報名網址畫面登錄參賽基本資料,並依各職類競賽方式公告之「報名所需表件」( 含「切結書」( 附件2 )、「推薦書」( 附件3 )、「書面審查表」、「佐證資料」及各職類指定之作品等資料 )以PDF檔案格式上傳,並上傳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之正面半身相片1張( 2吋以內 ) ( 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R61ZOD )。

2. 書面報名:

( 1 ) 請報名參賽者或推薦單位以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方式,依各職類、各組別競賽方式公告之「報名所需表件」填寫「選拔報名表」( 附件1 )、「切結書」( 附件2 )、「推薦書」( 附件3 )、「書面審查表」、「佐證資料」及各職類指定之作品等表件,並於「選拔報名表」中黏貼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之正面半身相片1張( 2吋以內 )。

( 2 ) 參賽者採書面報名者應將選拔職類之報名表件裝入A4以上信封袋( 或牛皮紙袋 ),同時將「郵寄報名資料用信封封面」( 附件4 )黏貼於信封袋正面,於指定期限內親送或以掛號郵寄( 郵戳為憑 )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就業安全科 )-職場新秀選拔活動小組」收( 裝入前請再次檢視所參加職類報名表件是否齊備 )。

郵寄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4樓。

( 二 )報名表填列之參賽者姓名、聯絡電話、手機、電子信箱及通訊住址等,應資訊完整正確,以免影響後續活動相關資料登錄及聯繫作業。

六、報名注意事項

( 一 )請提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集中於報名截止當日,以免因網路上傳或郵政作業時間而影響報名權益。

( 二 )報名表件,請注意下列事項:

1.各職類報名參賽者皆需填寫「切結書」,並由參賽者本人簽名或蓋章;如有經各縣市政府立案之工會團體、社團法人、事業單位推薦參加,或由學校團體、職業訓練單位推薦參加者,需加附「推薦書」,並由推薦單位蓋印大小章( 印信內容與推薦單位全銜一致 ),以資證明。

2.報名表件經主辦單位審核後,資料不齊全或不合格、選拔報名表照片欄位空白者,將請參賽者於通知日起5個日曆天內補件或提出書面說明,若超過期限,主辦單位有權視為報名不成功。

( 三 )報名各職類檢附佐證資料時,如已通過相關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除以技術士證照證明外,亦可檢附成績單( 含學科及術科 )證明。

七、報名流程

肆、實作競賽活動時間、地點

本活動預計辦理3場次職場新秀選拔實作競賽,各場次競賽職類、實作競賽時間、地點暫定如下( 競賽時間及場地如有變更,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或通知參賽者 ):

競賽職類 實作競賽時間 實作競賽地點
漆器工藝、自行車組裝、藝術砌築、漆作裝潢 110年5月29日( 星期六 ) 臺中市政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府前廣場(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
中餐烹調、中式糕餅 1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 臺中市私立明台高級中學(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萊園路91號 )
美容、美髮 110年10月30日( 星期六 ) 臺中世界貿易中心(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天保街60號 )

伍、獎勵方式

一、本活動選拔各職類新秀第1名頒贈獎牌乙座、獎狀乙紙及獎金30,000元( 內含2,000元禮券 ),第2名頒贈獎牌乙座、獎狀乙紙及獎金20,000元( 內含2,000元禮券 ),第3名頒贈獎牌乙座、獎狀乙紙及獎金15,000元( 內含2,000元禮券 ),佳作取6名頒贈獎牌乙座、獎狀乙紙及獎金5,000元( 內含2,000元禮券 )( 以上得從缺 ),若獲獎組別為2人1組者,則獲獎組別每人皆獲上述相同獎金數額。

二、前項獲獎組數將依實際參加競賽組數調整。

三、前項獲獎組別之指導老師發給指導證明乙紙,另未得前項獎項且全程完賽者發給參賽證明乙紙。

備註:獲得本活動各職類新秀上述獎項者,需配合主辦單位未來活動宣傳、進行成果展示及相關公益活動。如不便出席,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

陸、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參加本活動各職類實作競賽參賽者,若該職類無須辦理初賽,將由主辦單位審查資格合格後,於各職類競賽日前1個月統一公告審查資格合格者名單及相關資訊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公告訊息/青年職場新秀選拔活動」中。

二、因各職類組別名額有限,若該職類報名人( 組 )數超出預定人( 組 )數,將由主辦單位會同裁判小組召開會議決議辦理初賽( 書面審或實作賽 ),並將辦理實作賽之相關資訊及最終進入實作競賽之各職類入圍選手名單等訊息,於前項網站中統一公告。

三、各職類之職類介紹及競賽方式、書面審查表、佐證資料、競賽題目、材料表、選手自備工具表、主辦單位場地設備準備表及評分表等資訊,與簡章同步公告,惟部分職類之相關資訊依各職類裁判小組會議決議擇期公開( 暫定於各職類競賽日前1個月於前項網站中統一公告 ),( 詳見「柒、各項職類介紹、競賽方式、競賽題目及相關資料」 )請報名者注意各職類資訊,本活動公告試題於競賽時原則上得有百分之三十之調整。

四、經主辦單位公告審查合格之參賽者,暫定於各職類競賽日前1個月於前項網站中統一公告,如於競賽日7個日曆天前未收到報到通知等相關訊息,請致電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04-22289111分機35612 )查詢。

五、入圍選手如因個人因素不能參賽,須於實作競賽日3週前以電話通知,並填寫放棄參賽申請書,以傳真或郵寄方式將放棄參賽申請書送至主辦單位;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故致不能參賽,須於實作競賽日前以電話通知。參賽者通知放棄參賽,即不得再行主張恢復及不得申請保留。

六、參加本活動自行車組裝職類、中餐烹調職類、中式糕餅職類、藝術砌築職類實作競賽者,採團體競賽2人1組方式進行,同組別2人皆需填寫報名所需表件( 附件1至附件4 ),並於選拔報名表填寫同組選手姓名,經主辦單位審查合格後,始可進入實作競賽。但同組其中1人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故,致不能參賽,須於實作競賽日3天前以電話通知或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辦理放棄參賽( 須填寫放棄參賽申請書 ),另1人須於實作競賽日3天前,向主辦單位以親送方式補繳遞補參賽者之報名表件( 選拔報名表、切結書、推薦書、書面審查表、佐證資料等 ),並經主辦單位通知合格後始可出賽。

七、為減少活動實作競賽材料及相關資源之浪費,無正當理由卻未參賽者,將依下方式處理:

( 一 )經主辦單位通知審查合格之參賽者,如未辦理請假亦未參賽,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停止其參加本活動2年,並通知其推薦單位。

( 二 )前項正當理由係指天災( 颱風、地震、空襲、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之重大偶突發事件 )和無法預期( 車禍、生病、家有重大事故等須具有證明 )之因素。參賽者辦理放棄參賽,不得再行主張恢復及不得申請保留。

八、本活動明訂裁判應保持中立,遇選手服務於同單位者、有師生關係( 學生或學徒 )、為會員或為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者,應迴避主觀評分,且禁止提供指導。

九、選手對競賽期間作業及成績有異議時,應於成績公告之次日下午5時前( 遇假日順延至工作日 ),由選手本人,以書面載明職類名稱、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手機、電話及地址及事由等,向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提出成績複查,逾時提出者,不予受理。

十、為處理競賽期間爭議事件、競賽後參賽者提出之異議問題及裁判人員違失事項,主辦單位得召集各職類裁判召集人或相關職類裁判人員召開各職類裁判小組會議或爭議審議小組會議,會議作成之決定,以書面函送答覆申請人。

十一、主辦單位保有終止、修改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本活動之相關資訊概以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競賽時間及場地如有變更,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或通知。

十二、本活動相關訊息皆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公告訊息/青年職場新秀選拔活動」專區進行公告,並將透過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官方line、「勞動in臺中」臉書粉絲專頁、勞工局電子報等進行公告,歡迎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訂閱勞工局官方line、臉書粉絲專頁及「電子報」,以利獲取最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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