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臺中市職業安全衛生攝影徵選比賽

110年度臺中市職業安全衛生攝影徵選比賽

 總獎金: 70000

最高獎金: 12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8-31

主辦單位: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主辦單位電話: 04-22289111分機36603(鄭先生)

臺中市政府舉辦職業安全衛生攝影徵選比賽開跑了,透過職業安全衛生攝影徵選比賽,提升社會大眾關心職場安全衛生相關議題,本次徵選以正面及反面雙主題-「安全之影」及「危害之影」做為分組評選且增加獎項,希望每一位關心職業安全衛生議題之攝影高手們能踴躍參與,透過不同拍攝角度與意境,進而讓社會大眾重視職場上安全衛生的重要性。

勞工局代理局長羅群穆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是目前進步國家極為重視的議題,職場上每一位勞工的生命都代表一個家庭的幸福,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及保護,因此本次攝影比賽特別以正反兩面的拍攝技巧詮釋職場安全與危害,聚焦於「安全之影」及「危害之影」主題,經由勞動者視角之攝影方式記錄各行業從事勞動之工作者影像,使民眾更了解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的觀念,提升本市勞動環境安全衛生危害預防之水平。

本比賽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今( 110 )年8月31日17時止,並預計從參賽者中甄選出前3名、4名佳作及3名特別主題獎、4名特別主題佳作,共計14位得獎者,每位得獎者都可獲得獎狀,並頒發獎金包括首獎1位12,000元、亞軍1位10,000元、季軍1位8,000元、佳作4位各2,000元,特別主題獎3位各8,000元及佳作4位各2,000元,本次得獎14件優秀作品將刊登於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網頁,並於適合之安全衛生宣導活動陳列展出,讓民眾一起由不同的視角關心勞動安全及預防職業災害之重要性。

歡迎對職業安全衛生議題有興趣的攝影愛好者前來挑戰,若有比賽報名相關疑問歡迎聯絡臺中市勞動檢查處鄭先生,電話04-22289111分機36603。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110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攝影徵選比賽 簡章

一、 目的:

為彰顯職業安全衛生之重要性,鼓勵社會大眾關心職場安全衛生相關議題,以「預防職業傷病」為大架構,透過勞動者視角,運用攝影方式記錄各行業從事勞動之工作者影像,主題定為「安全之影」及「危害之影」,透過正反兩面的拍攝手法讓社會大眾了解確實落實安全防護之重要性提升本市安全衛生危害預防之水平。

二、 辦理單位:

(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三、攝影主題:

( 一 )舉凡各行業之工作者結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主題均可列為攝影題材。

( 二 )主題「安全之影」以正面手法拍攝安全防護之重要。

( 三 )主題「危害之影」」則是以反面手法拍攝,不安全工作環境、不安全的行為或設施設備面之缺失,凸顯其危險。

四、 參加對象:

社會大眾凡愛好攝影者、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勞動者、相關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

五、 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 110 年 8 月 31 日 17 時止。

六、 繳件地點與方式:

請將作品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 地址:420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

六、活動諮詢人: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鄭先生,04-22289111 分機 36603

七、作品規格與注意事項:

( 一 )限本人之創作,一次拍攝完成,不得劃線、接圖、去線、留邊、護貝、裝裱、疊片與合成,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色彩飽和度、銳利度;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不予遞補。

( 二 )參賽作品一律以135mm以上正負片拍攝,沖洗照片短邊不得少於8吋和長邊不得超過12吋之彩色、黑白照片參賽( 長邊及短邊比例為3 比2 ),連作不收。

( 三 )參賽作品須以RAW檔或JPG檔拍攝,像素不得低於1000萬畫素,不得插點加大檔。

( 四 )報名表資料請務必提供詳細且正確資料,填妥後請將黏貼於作品背面,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

( 五 )得同時參加「安全之影」及「危害之影」兩個主題之徵選,惟每人每主題至多各以一件作品參賽,對於違反前述徵選規定而重複送件者不予評審。

八、 評審標準:

( 一 )主題:占30%。

( 二 )創意:占20%。

( 三 )構圖:占25%。

( 四 )攝影技巧:占25%。

※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

九、 獎勵:

( 一 )錄取名額及獎勵如下:

1.第一名取 1 名:獎金新臺幣 12,000 元整、獎狀一幀。

2.第二名取 1 名: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獎狀一幀。

3.第三名取 1 名:獎金新臺幣 8,000 元整、獎狀一幀。

4.佳作取 4 名:獎金新臺幣 2,000 元整、獎狀一幀。

5.特別主題獎取 3 名:獎金新臺幣 8,000 元整、獎狀各一幀。

6.特別主題佳作獎4名:獎金新臺幣 2,000 元整、獎狀一幀。

主題「安全之影」之獎額為第1、2、3名及佳作4名,共7名;主題「危害之影」之獎額為特別主題獎取3名( 不分名次 )及佳作4名,共7 名。

( 二 )評審及公佈:

1.收件時間截止後即進行評審作業。

2.得獎名單於 110 年 9 月 30 日公佈於臺中市勞動檢查處網站( http://www.doli.taichung.gov.tw/ ),不另寄得獎通知。

3.得獎作品將刊登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及臺中市勞動檢查處網站。

( 三 )給獎方式:

領獎時間、方式及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十、附則:

( 一 )參加徵選作品不可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妨害他人著作權的情形,如經查證屬實,將撤銷所有獎勵。參賽者若有任何違反著作權之行為,應自負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 二 )拍攝有人物需要時,請務必尊重著作權及肖像權之使用辦法,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 三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 四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或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

( 五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等應自得獎名單公布日起歸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所有,且得依著作權法享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作者不得異議,但使用時得註明原作者之姓名。

( 六 )作品須於背面浮貼報名表( 註明:主題、說明、拍攝地點、姓名、電話、手機、聯絡住址等訊息 ),否則不予以評審。

( 七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予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本競賽每人每主題限得一獎金,獲獎者,依所稅法規定辦理扣繳。

( 八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九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 十 )報名參賽即表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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