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水域安全微電影劇本徵選競賽

110年水域安全微電影劇本徵選競賽

 總獎金: 6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1-11-11 ~ 2021-12-01

主辦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主辦單位Email:watersafetyfilms@gmail.com

壹、 依據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 年 1 月 29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100002755 號函及 110 年 8 月 20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100029989 號函辦理。

貳、 活動目標

以「宣導水域安全及防溺意識」為概念主軸,辦理水域安全微電影劇本徵選競賽,引導大專校院學生對於水域安全的重視與了解,有助提升其防溺意識來減少大專校院學生溺水意外。

參、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學

協辦單位:發光映像有限公司

肆、 參賽對象及資格

一、 須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

二、 須符合大專校院在籍學生身份。

三、 須為報名作品之著作人,且享有報名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四、 可以個人或團隊身分參賽,惟以團隊報名參加成員至多 3 位,且共同創作人皆須具大專校院學生身份。報名時,請以一人作為代表,請勿多人同時投稿同一件作品。

五、 每人或每隊僅限報名一次,每次參賽作品僅限一件。

六、 未滿 20 歲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由法定代理人代簽須親筆簽名之文件(詳見附件)。

伍、 競賽期程

項目 時間 備註
報名時間 110 年 11 月 11 日(四)至
110 年 12 月 01 日(三)

郵寄資料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請於時限內補件完畢,逾期不予受理。

初審評選 110 年 12 月 02 日(四)至
110 年 12 月 06 日(一)

就報名參賽作品進行初次審查會議,決定入圍名單。
入圍公告 110 年 12 月 06 日(一) 於獎金獵人平台公佈初審入圍名單,並以 E-mail 各別通知入圍者。
複審評選 110 年 12 月 07 日(二)至
110 年 12 月 09 日(四)

評審就初審入圍作品進行審核會議,決定得獎名單。
得獎公告 110 年 12 月 10 日(五) 於獎金獵人平台公布,並以 Email 各別通知得獎者。

陸、 作品規定與報名須知

一、 參賽作品規定:

1. 作品長度:8-10 分鐘之微電影劇本。

2. 影片名稱:20 個字以內。

3. 內容主題:以「宣導水域安全及防溺意識」為概念主軸,場景可設定於人工或天然水域。

4. 作品格式:含劇本名稱、故事大綱、主要人物介紹及劇本內文,請依照附件四之劇本格式撰寫。字數不限,以繁體中文寫作。

5.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並為110年11月11日以後完成之原創作品。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劇本徵選活動之得獎作品(含電影、影集、網劇、電視各項劇本徵選活動),則不符合參賽作品資格。若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方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勵金、獎狀之權利。

6. 參賽劇本必須未曾於國內、外任何報刊、雜誌、網站等形式公開發表,已輯印成書者及於得獎名單公告前進行視聽著作之攝製者亦失去參賽作品資格。

7. 參賽作品應為原創作品,不得有抄襲、剽竊、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形。

二、 報名須知

1. 參賽者須線上報名,並掛號郵寄相關文件,待收到報名成功之E-mail,即為報名成功。

2. 請於報名截止前,填妥以下報名資料:

A. 參賽報名表

B. 劇本創作切結書

C.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並於 110 年 12 月 01 日前(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

「掛號信件」郵寄至:

(1) 地址:220437 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二段 160 號 14 樓。

(2) 收件人:發光映像有限公司 謝禎泰 收。

須於信封上註明「水域安全微電影劇本徵選競賽_參賽者姓名_作品名稱」,且將作品 PDF 檔上傳至競賽活動報名網頁(請參閱獎金獵人平台)。

3. 完成報名者,視同同意本活動【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內容。

4. 每一報名者報名之作品,以一件為限。違反者,本單位應通知報名者於本單位指定期限內,作成撤案之意思表示,逾期不表示者,本單位應不受理其全部報名案。

5. 報名應備文件表格請至以下雲端連結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DQjeXYl1QiI4KPhlsSVooBztCY_CYatF?usp=sharing,並依本簡章附件一至附件四之格式填報:

A. 參賽報名表一份(附件一)

B. 劇本創作切結書一份(附件二)

C.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一份(附件三)

D. 劇本格式說明一份(附件四)

三、 其他應注意事項

1. 除參賽報名表、劇本創作切結書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填寫或交付不全者,得由本單位通知限期補正外,其他報名文件(含參賽作品之書面及電子檔)於送達本單位後,一律不得添註、塗改、更換、抽取或進行其他變更。

2. 參賽者提供之相關資料,僅為辦理活動之需要使用,除辦理活動所需外,將對您提供之個人資料保密。

3. 經本單位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仍不全者,應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4. 報名者檢送之文件,不論是否撤案、受理或得獎,概不予退還。

5. 報名文件不得以鉛筆填寫。

6. 參賽作品封面及內頁均不得書寫報名者姓名、筆名或做記號。

7. 請確實遵守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及繳件方式要求,方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如資料不實或不符,視同放棄本競賽相關權利,如有入圍或得獎,亦得取消其入圍資格名次與相關之獎勵,並追回獎狀。

8.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辦理單位無關。

9. 辦理單位對活動所有文件、內容保有最終解釋權,若有未盡事宜,辦理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並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0. 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辦理單位有權決定取消、 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並公布於活動網站上,不另行通知。

柒、 競賽獎項

獎勵金及獎狀 人數
3 萬元及第一名獎狀 1 名
2 萬元及第二名獎狀 1 名
1 萬元及第三名獎狀 1 名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 2 萬元(含)以上之得獎者,須由執行單位代扣 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代扣 20%稅金),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免)繳憑單,另涉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理。

本單位將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發布得獎公告三日內,透過報名人於報名時提供之聯絡資訊與得獎團隊聯繫,並於與得獎團隊取得聯繫、完成領據簽署後,三日內發放獎勵金及獎狀。

捌、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內容 得分比
主題詮釋 作品主題適切度 30%
劇情邏輯 劇情走向是否合乎觀影邏輯 20%
創意表達 劇本創意、情境張力及表現度 20%
傳達能力 易引起共鳴、具啟發性 20%
拍攝實踐 作品拍攝的可能性 10%

玖、 聯絡方式 有關本活動相關問題,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繫:

1. 官方 Line ID:lineofjacob29

2. 活動信箱: watersafetyfilm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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