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五屆樹專盃全國中小學獨輪車錦標賽

110年第五屆樹專盃全國中小學獨輪車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4-22

主辦單位: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主辦單位電話: 07-6979311、07-6979394

一、 依據

110-02-26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 三 )字第1100006687號函辦理。

二、 主旨:

獨輪車運動提供多樣化體育運動項目選擇,藉以激發運動意願,培養良好運動習慣,藉觀摩學習,以鼓舞獨輪車運動風氣,提升獨輪車運動技術水準。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

六、比賽日期:

110年5月22日( 星期六 )

七、比賽地點:

高雄市路竹區環球路452號

八、參賽對象:

( 一 ) 國內各國民中、小學學生可組隊參加。

( 二 ) 參賽組別:分為國小組及國中組。

九、 比賽組別、項目及比賽程序:

( 一 ) 比賽組別:

比賽分國小中年級男生組、國小中年級女生組、國小高年級男生組、國小高年級女生組、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等六大組。

( 二 ) 比賽項目:

1.撥輪競速100公尺 2.競速100公尺 3.單腳競速100公尺 4.單腳撥輪競速100公尺

5.競速200公尺 6.競速400公尺 7.個人花式競技 8.雙人花式競技

9.團體競速400公尺接力 10.小團體花式競技 11大團體花式競技 等十一個項目。

( 三 ) 比賽項目、組別及程序表

十、 比賽規則

( 一 ) 參照 100 年 2 月 20 日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訂定頒布之「中華民國獨輪車比賽規則( 1000220 訂頒 )」為原則,競速項目並參考「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公布最新之田徑比賽規則」。

( 二 ) 參賽人( 隊 )數限制:

1、個人賽:

( 1 ) 競速項目:每校每組限參加 1 人。

( 2 ) 競技項目:每校每組限參加 1 人。

( 3 ) 雙人花式競技,每單位限參加 1 隊( 視同個人賽 )。

2、 團體賽:

( 1 )競速項目:每校每組限參加 1 隊。

( 2 )競技項目:不得跨單位( 校 )組隊。小團體組每隊參賽選手限 4~7 人( 含 ),大團體組每隊參賽選手限 8 人( 含 )以上,每參賽單位每組限參加 1 隊,不分男女。( 小團體組與大團體組參賽騎手不得重複,違者被判失格 )

3、 各組同一參賽選手,至多報名參加 2 個比賽項目,但團體項目則不受限制。

( 三 ) 錄取名額:競速各項比賽擇優錄取前 6 名,團體花式競技擇優錄取前 6 名。

( 四 ) 比賽規定:

1、競速項目:

( 1 ) 各比賽項目均採計時直接決賽。

( 2 ) 撥輪 100 公尺、單腳撥倫 100 公尺及競速 400 公尺限 2’00″鐘內完賽,競 速 200 公尺限 1’00 鐘內完賽,超過時限應即離場。

( 3 ) 採用 20 吋輪徑標準競速獨輪車( 曲柄不得短於 4 吋 );撥輪不限曲柄。 ( 4 )選手應配戴安全帽、護膝及護肘參加比賽,護掌建議使用。前三樣護具不 全者不得參賽。 場地:本校操場為 300 公尺跑道。

( 5 ) 除了撥輪及單腳撥輪前進競速外,各項競速比賽,若騎手下車就被判定失 格。撥輪前進競速騎手下車,允許重新上車繼續比賽,但必須從下車原 地( 身體觸地處 )上車。400公尺接力賽允許接力區掉車後重新上車,非接 力區任一選手下車,該團體將判定失格。

( 6 ) 在競速分道賽中,選手應自始至終在各自的分道內騎行,車輪駛過分道線得利即被淘汰;階梯式起跑時,必須騎完規定的距離( 現場標示 ),否則 視為犯規被淘汰。

( 7 ) 團體前進競速 400 公尺接力賽,接力棒傳接時,人、棒、車必須在接力區 內傳接完畢;在接力區內傳、接棒時,不得拋擲,如接力棒在接力區內落 地,必須由原失手隊員重新拾起完成傳接。

( 8 ) 個人單腳前進競速騎手出發後,距起點 5 公尺標線前,未變換為單腳騎乘者,就被判定失格。

( 9 ) 個人撥輪競速騎手預備時雙腳須放置車肩,鳴槍後雙腳撥輪於自己道次內 進行,僅可雙腳碰觸輪子,中途掉車者於原地撥輪上車,雙腳撥輪至終點 線。( 不可碰觸踏板或曲柄 )

( 10 )單腳撥輪競速騎手預備時雙腳須放置車肩,鳴槍後單腳撥輪於自己道次前 進,僅可單腳碰觸輪子,中途掉車者於單腳定車再單腳撥輪前進,直到單 腳撥輪至終點線。( 不可雙腳碰觸輪胎、踏板及曲柄 )

2、競技項目:

( 1 ) 競技項目參賽用獨輪車的規格及曲柄尺寸均不限制。

( 2 ) 競技項目使用音樂( USB mp3 檔 )需自行提供,於檢錄時繳交,並請參 賽選手舉手示意即可播放。

( 3 ) 道具得視須要使用;服裝、音樂將列入計分( 30% )。

( 4 ) 場地:樹人醫專籃球場舉辦,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 5 ) 個人花式及雙人花式競技比賽時間 3 分鐘,大型計時顯示器提供。

( 6 ) 團體花式競技比賽時間5分鐘,本校將提供大型計時顯示器,不另提醒。

( 7 ) 花式競技參賽時間超過時,皆扣總成績1分。

( 8 )競技比賽均無規定指定動作,參賽選手及隊伍請以「技術」、「招式」串接之表演動作,於規定時間內完成。

3、比賽衝突:當競速與花式比賽時間衝突,不得要求順延,敬請擇一參賽。

十一、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 110 年 04 月 22 日 16:00 分前,請於網站填表

網址 https://forms.gle/gtANWTXZzAPkbWXj7 ( 如有誤填請重新填寫採最後輸如時間 )

十二、裁判及工作人員:

由承辦單位遴聘具備裁判資格之裁判。

十三、出賽分組、順序、道次

統一由承辦單位代為安排,不得異議,並於賽前兩週公布本校網頁,請參賽單位自行上網查看。( 本校首頁-左邊校園生活-左暑期活動-體育營隊活動查看相關資料 )

十四、比賽檢錄:

賽前約 20 分鐘檢錄,但屆時請依實際賽程或廣播準時前往檢錄。

十五、獎勵:

( 一 ) 個人賽( 含400公尺接力 )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四至六名頒發獎狀,賽後 將成績總表公告於本校網頁。

( 二 ) 團體花式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乙紙。

( 三 ) 總錦標國中國小各取三名;總成績以各參賽單位各項比賽優勝1至6名者, 計分方式依名次按7、5、4、3、2、1計分,團體加倍14、10、8、6、4、2 計分。如積分相等時,已獲得第1名之多寡判定之,以次類推。

十六、附則:

( 一 ) 參與錦標賽之裁判、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當日給予公差假,得於賽程結 束後六個月內,在不影響學生上課原則下,補假一天。

( 二 ) 因競賽所產生之爭議問題,除當時得用口頭申訴外,仍需於該項成績公佈 後 10 分鐘內,補提申訴書,否則概不予受理。

( 三 ) 各項比賽進行中,各校領隊、教師、選手,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人員。

( 四 )尊重運動員守法之精神,採不檢驗出賽者資格,以方便賽程進行。所以請 各校確實辦理,不得造假,若有不實之情形,該參賽單位以棄權論,並予 以禁賽一年之處分。

( 五 )比賽所需之獨輪車,均請各參賽單位依規定規格自行準備。

( 六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各參賽單位遵照比賽當時防疫要求,做好防疫措施。

請參賽單位配合防疫實名制, 各單位到達樹人醫專後,請先繳交實名制表格,再至服務台報到。※若無繳交體溫表,則無法進行校園,需補繳完方可進入。

( 七 )本賽事投保公共意外險,參賽單位及選手依個人需求,可自行投保旅遊平安 險。

十七、本計畫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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