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臺南市市長盃國小田徑錦標賽

110年臺南市市長盃國小田徑錦標賽

報名時間: 2021-10-12 ~ 2021-10-26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處

主辦單位電話: 06-250-5013分機5102

一、 主旨:

提倡田徑運動風氣,促進身心健康,發掘基層選手。

二、 依據:

臺南市體育處 110 年 9 月 日南市體處動字第 110 號函辦理

三、指導單位:

臺南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處

五、承辦單位:

臺南市海佃國民小學

六、協辦單位:

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臺南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臺南市體育總會體育志工委員會、臺南市市立後甲國民中學、臺南市市立金城國民中學、臺南市市立中山國民中學、臺南市市立大成國民中學、臺南市協進國民小學

七、比賽日期:

比賽日期:110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三)至 11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

八、比賽地點:

臺南市永華體育場田徑場(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 號)。

九、 分 組:

比賽分組:依 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國小 5、6 年級學生數。

(各校人數分組確切日期 110 年 9 月 1 日教網中心為準)

1.國小甲組:5、6 年級學生數 165 人以上(全部學校數約 30%),共 62 校。

2.國小乙組:5、6 年級學生數 31 人至 160 人(全部學校數約 30%),共 64 校。

3.國小丙組:5、6 年級學生數 30 人以下(全部學校數約 40%),共 88 校。

十、 比賽項目如下:

組別 項 目
中 年男 生 級組 田、徑 賽 1.60 公尺 2. 壘球擲遠(不分甲、乙、丙組)
中 年女 生 級組 田、徑 賽 1.60 公尺 2. 壘球擲遠(不分甲、乙、丙組)
國 小 男

甲、乙、丙

童組 田 賽 1.跳高 2.跳遠 3.推鉛球 4.壘球擲遠
徑 賽 1.60 公尺 2. 100 公尺 3. 200 公尺 4. 4×100 公尺接力

5. 4×200 公尺接力 6.3000 公尺競走

混合運動 第一天 100 公尺、跳高,第二天鉛球
國 小 女 童甲、乙、丙組 田 賽 1.跳高 2.跳遠 3.推鉛球 4.壘球擲遠
徑 賽 1.60 公尺 2. 100 公尺 3. 200 公尺 4. 4×100 公尺接力

5. 4×200 公尺接力 6.3000 公尺競走

混合運動 第一天 100 公尺、鉛球,第二天跳高

十、 預定賽程:(略)

十一、 參賽資格:

(一) 凡於中華民國 98 年 9 月 2 日以後出生之本市公私立小學在籍學生均可參加。

(二) 中年級女(男)童組中華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以後出生出生之本市公私立小學在籍學生均可參加。

(三) 以學校為組隊單位,不得跨校。

(四) 每校每項註冊 2 人為限,接力每校限報男、女各 1 隊。

(五) 每人最多報名 3 個項目(含接力,單項最多 2 項),報名混合運動選手不得再報名其他項目。

(六) 接力項目請在報名系統上勾選六名選手。

(七) 本次比賽成績將列入 111 年全國國小田徑錦標賽選拔依據。

十三、 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田徑協會頒定之最新規則(2020-2021)。

(二)競賽制度:依據田徑規則及技術手冊中之規定辦理。

(三)比賽細則:

1. 號碼布不按規定縫妥佩掛或無號碼布者,不准參加比賽。

2. 徑賽比賽中不得陪跑,否則立即取消該比賽選手之參賽資格和成績。

3. 參加接力比賽運動員之單位服裝、式樣、顏色必須相同。

4. 田賽高度晉升表由技術委員會訂定印於秩序冊內,或於技術(領隊)會議中公布。

5. 接力「棒次表」之填寫,應於該項次第一組比賽時間前 90 分鐘,至競賽組填寫,並由該項領隊或教練簽名確認,於該項次第一組比賽時間前 90 分鐘前繳交至競賽組。

6. 接力棒使用成人組之接力棒,尺寸為 φ40×285(mm),至少 50g。

7. 選手報名後無故棄權,不得參加以後各項比賽。

十四、 獎勵:

獎狀請於每項決賽卅分後至獎典組領取,賽會結束後不再補發。

(一) 個人及團隊獎依實際參賽人(隊)數按下列名額錄取:2 至 3 人錄取 1 名; 4 人(隊)錄取 2 名; 5 人(隊)錄取 3 名;6 人(隊)錄取 4 名;7 人(隊)錄取 5 名;8 人(隊)錄取 6 名;9 人(隊)錄取 7 名;10 人(隊)以上錄取 8 名。

(二) 個人:第 1、2、3 頒發獎牌(金、銀、銅牌)暨獎狀,4-8 名頒發給獎狀;接力項目之獎勵以決賽出賽名單頒發。

(三) 團體錦標:依國小男女甲、乙、丙設田徑總錦標,各組取前六名標準頒發獎盃(國小中年級女(男)童組不納入團體錦標)。計分方式如下:

1. 錄取 8 名依 9、7、6、5、4、3、2、1 計分。

2. 錄取 7 名依 8、6、5、4、3、2、1 計分。

3. 錄取 6 名依 7、5、4、3、2、1 計分。

4. 錄取 5 名依 6、4、3、2、1 計分。

5. 錄取 4 名依 5、3、2、1 計分。

6. 錄取 3 名依 4、2、1 計分。

7. 錄取 2 名依 3、1 計分。

8. 錄取 1 名依 1 計分。

9. 接力賽、混合運動視同單項計分,不加倍計分。

10. 累積總分最多之單位為第 1 名,得分次多之單位,按所得分數之多寡,依次列為第

2 名、第 3 名,依此類推至第 6 名。如遇總分相同時,以各單位在比賽獲得第 1 名之多寡判定之。如第 1 名數目亦相同時,則以第 2 名之多寡判定,依此類推。如仍不能判分時,其名次並列。

(四) 優勝隊伍隊職員、辦理活動有功人員,依照「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

十三、 註冊、單位報到及會議:

(一) 註冊:

1. 從 http://163.26.179.2/sport11011a/大會網站進行網路報名工作,註冊日期自 110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零時起至 110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16 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2. 各種類競賽註冊表(由網路報名完成後電腦系統自動產生)均必須於 110 年 11 月 2 日 (星期二)下午 4 時前送達或寄達承辦單位。(709 臺南市安南區郡安路五段 56 號-海佃國小學務處收,TEL:06-2505013 轉 5102、FAX:06-2800015,請註明臺南市 110 年市長盃國小田徑賽報名表)逾期恕不受理(報名有問題請洽善化國小李友榮老師0918150375、協進國小李建璋主任 0952917032、海佃國小邱子華主任 0958708603)。

3. 選手人數未達 6 人者,登記指導 1 人,7 至 12 人得登記指導 2 人,13 至 24 人得登記指導 3 人,25 人以上得登記指導 4 人(最高以 4 人為限),每隊領隊及管理以登記 1 人為原則。

4. 各種類競賽註冊表單,必須由網路報名系統自動產生製編之格式。

(二) 單位報到:11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於永華體育場田徑場第一會議室報到領取資料(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 號)。

(三) 領隊暨技術會議:11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30 分於永華體育場田徑場第一會議室報到領取資料(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 號)。

(四) 裁判會議:110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00 分於永華體育場田徑場第一會議室報到領取資料(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 號)。

(五) ※各單位應依規定時間辦理註冊手續及參加會議,不另發通知。

十四、 申訴:

(一) 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應先以口頭提出,並依照規定於卅分鐘內補齊正式手續,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指導、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

(二) 書面申訴應由該項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向該競賽種類之審判委員或裁判長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參仟元,如經該競賽種類之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五、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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