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化資產」常態補助.第1期

110年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化資產」常態補助.第1期

報名時間: 2020-01-1 ~ 2021-02-01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54-1122

收件時間

2021/01/01-2021/02/01

結果公告

2021/04/15

計畫執行起始時間

2021/05/01

110年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化資產」常態補助.第1期

補助辦法

本類受理–調查與研究、研討會、研習進修、出版項目。

本類申請–請使用「國藝會藝文補助資訊系統」進行線上申請;如需紙本申請,請至國藝會網站下載申請表格,並於申請時檢附電子檔。

整體考量方向:

1. 對文化資產具有紮根、累積及創新意義之計畫。

2. 計畫研究主題之急迫性。

3. 致力於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與推廣,重視研究成果分享之計畫。

4. 鼓勵致力於國際交流之相關計畫。

5. 考量未登錄或未指定的文化資產相關計畫。

6. 為使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申請單位之財務狀況、推廣能力及其他補助資源均為考量重點。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於民國八十五年一月,依據「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成立,是以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之展演環境、獎勵文化藝術事業、提升藝文水準為宗旨的非營利組織。

本基金會的基金來自政府與民間,除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捐助外,更透過各項募款活動,匯集社會各界的資源,共同推動文化藝術的發展。

本基金會設有董事會與監事會,董事會負責基金會業務方針之核定及基金之保管運用;監事會則負責稽核並監督基金會之財務狀況。

補助目的

本基金會之補助,是依循本基金會宗旨,其目的是運用公共資源,催生民間活力,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均衡發展之環境,並維護各族群特有文化藝術之傳承與發展。

補助重點包括:

一、前瞻或突破性之藝文創作。

二、文化藝術之專業講習與調查研究。

三、擴展國際交流之文化藝術工作。

四、藝文團體經營之穩定、持續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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