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全國孝行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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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孝行獎相關競賽:
- 110年度全國孝行獎110年度全國孝行獎 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或團體為推薦單位,受理推薦截止日期為110年3月15日。 獎座:孝行楷模每人致贈獎座1座。 獎金:孝行楷模每人致贈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 獎助金:孝行楷模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
- 新北市。109年全國孝行獎新北市。109年全國孝行獎 目的:為推廣孝行觀念,獎勵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鼓勵民眾見賢思齊,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營造溫馨、和樂家庭,增進社會祥和,內政部特舉辦109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本市配合辦理初選活動。 選拔標準: 被推薦人長期實踐孝行,有下列具體孝行事蹟之一,經證明屬實,足堪他人表率者: 盡力侍奉父母、尊親屬,家庭和樂。
- 108年全國孝行獎108年全國孝行獎 目的:為推廣孝行觀念,獎勵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鼓勵民眾見賢思齊,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營造溫馨、和樂家庭,增進社會祥和。 1.謹身節用,盡力侍奉父母、尊親屬,家庭和樂。2.克盡孝道,樂觀曠達,協助長照高風險失能家屬,重新恢復生活能力。3.其他對待尊長行為
延伸閱讀:
- 轉知本市辦理「110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實施計畫,歡迎各校師生踴躍推薦,請查照。一、依據內政部110年1月19日台內民字第11002212232號函暨「110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推廣孝行觀念,獎勵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鼓勵民眾見賢思齊,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營造溫馨、和樂家庭,增進社會祥和,內政部特舉辦110年全國孝行獎活動,按前揭計畫第5點規定,由本市辦理初選。 三、凡孝行發生地於新北市之中華民國國民,不分性別、年齡、職業,其孝行合乎選拔標準,且3年內無不良紀錄者。但曾獲本獎項或同一家庭成員曾獲本獎項者或5年內相關孝行事蹟曾獲中央部會表揚者,不得再參與選拔。 四、本案推薦單位為本市各區公所、各級學校或團體,歡迎各校踴躍推薦。請各校將推薦書及孝行事蹟照等相關書表(推薦書、孝行事蹟照片黏貼表、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素行調查同意書及身分證影本黏貼表等文件)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於110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免備文寄(送)達(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推薦)新北市中和區興南國民小學總務處收(23565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一段135巷24號);電話02-29422349分機831黃組長,俾利辦理後續相關選拔作業。 五、檢送本市辦理110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實施計畫1份。
- 檢送內政部「110年全國孝行獎─暖心孝行楷模─歡迎踴躍推薦」宣傳圖檔乙份,請惠予協助宣傳,請查照。檢送內政部「110年全國孝行獎─暖心孝行楷模─歡迎踴躍推薦」宣傳圖檔乙份,請惠予協助宣傳,請查照。
- 110年度全國孝行獎選拔內政部為弘揚孝道倫理,藉以敦風勵俗,並表彰孝行楷模,每年均舉辦全國孝行獎選拔,110年全國孝行獎預定選拔30位孝行楷模,每人將致贈獎座及獎金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 為鼓勵家庭成員齊心力行孝親,旨揭計畫第5點第1款第3目新增同一家庭共同實踐孝親之成員得並列被推薦人參加選拔,獎座、獎金及獎助金以1份計。 獲選孝行獎得主之推薦人亦將由內政部致贈感謝狀,並邀請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鼓勵大家一起發揮揚善行孝的力量,帶動社會的良善美好。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7742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