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第二學期
壹、目的
一、 提倡學生進行閱讀分享活動,並創造閱讀活動更高的附加價值。
二、 鼓勵學生網路閱讀分享,打破校園空間界限,創造網路新社區。
三、 累積學生因應大專院校多元入學方案之實力與成果。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
二、執行單位:
三、承辦學校:
四、協辦學校:
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新北市立樹林高級中學、國立宜蘭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學、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國立竹南高級中學、財團法人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國立鹿港高級中學、彰化縣立二林高級中學、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斗六高級中學、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國立北門高級中學、高雄市立高雄女子高級中學、國立岡山高級中學、國立潮州高級中學、國立臺東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參、參賽對象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註冊事宜請洽承辦學校)。
肆、投稿時間
- 第一學期: 111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10 日中午 12 時止。
- 第二學期: 112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10 日中午 12 時止。
伍、投稿網站
中學生網站【 https://www.shs.edu.tw】
陸、成績公告
一、 第一學期:111 年 11 月 17 日;第二學期:112 年 4 月 20 日。
二、 成績公告於中學生網站【 https://www.shs.edu.tw】,點選「作品查詢」,若分區召集學校尚未完成評審工作,該分區得獎公告日期順延。
柒、實施方式
一、 所有參賽作品投稿於中學生網站。
二、 閱讀書目:可自由選擇圖書閱讀。
三、 比賽程序:請各校依所屬分區完成投稿參賽,各梯次競賽截稿後,由各分區召集學校統籌辦理評審工作與公佈評審結果。
四、 獎勵:比賽依年級評分,評審評比分為特優、優等、甲等三種等第,由執行單位頒發獎狀乙張,以資鼓勵。參賽學生資料須正確,以避免收到不正確的獎狀。獎狀請妥善保存,除因執行單位印製錯誤,可寄回訂正補發外,獎狀不予補發。若因誤植年級,造成評審不公,則獎狀予以取消。
五、 著作權宣告:
1. 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有,並擁有結集成冊或運用於其他教育目的之權利,且公開刊登於中學生網站,
不再個別通知著作人,並不得要求將作品從網站撤除,亦不支付任何稿費。
2. 因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而涉訟,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責任。
捌、參賽學生注意事項
一、 首次投稿學生請先加入中學生網站會員註冊,學校登入驗證碼請洽各校負責人員,依規定填寫正確資料,完成登錄會員註冊程序,若未收到回訊、忘記帳號、密碼等參賽相關問題,煩請直接聯繫各校承辦處室負責人員,各校依其網站管理權限,協助參賽學生進行處理相關事項。基於任務分工原則,分區及全國召集單位不直接回覆參賽學生的問題。
二、 每位學生每學期僅能投稿一篇作品,每篇作品須為單一作者,不接受聯名投稿。
三、 參賽作品限未曾在校外出版、發表或獲獎,如有違反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四、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或頂用他人名義參賽。如有違反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學校,並於下個梯次停權一次,若累積二次則永久停權。作品若得獎則取消資格,追回獎狀。
五、 文中「二、內容摘錄」須註明文字出處之頁碼,「三、我的觀點」若有引用資料須加引號(中文用「」,英文用””),否則視為抄襲作品;每次引用字數不得超過50字(不含標點符號),若超過50字視為格式不符。
六、 參賽學生須繳交切結書至各校承辦處室備查。
七、 務請儘早完成投稿,避免網路壅塞,無法完成投稿,喪失比賽機會。
八、 投稿參賽步驟請參閱中學生網站「閱讀心得寫作比賽」。
九、 參賽作品於投稿完成後、競賽截止之前,可進行刪除或修改文章重新投稿作業。
十、 參賽學生資料須正確,以避免收到不正確的獎狀。獎狀請妥善保存,除因執行單位印製錯誤,可寄回訂正補發外,獎狀不予補發。
若因誤植年級,造成評審不公,則獎狀予以取消。
玖、參賽學校注意事項
一、 參賽學校有相關問題須要協助處理,請直接向分區召集學校反應,由分區召集學校負責回覆或代向全國召集單位反應。
二、 各校參賽篇數各為每校班級數的兩倍(含進修學校,不含國中部),參賽作品須繳交切結書至承辦處室備查,未繳交者,請學校逕至中學生網站後臺刪除該作品。參賽學校於截稿後依表訂時間,透過校內篩選機制自行控管參賽數量。若同學誤植年級,可由校內篩選機制予以刪除,或由校方於期限內利用系統功能修正。如果參賽學校未完成刪除超出之篇數,系統會在分區召集學校分配設定評審學校前,自動刪除投稿時間較晚之作品。
三、 各校正式參賽作品以中學生網站為準,請各校確認中學生網站參賽作品與參賽作品一覽表一致,如致學生權益受損,由各校自行負責。
四、 請參賽學校依評審時程主動留意網站評審作業專區,檢視參賽學校是否為評審學校,並依評審時程完成評審(含初審、重審)工作,建議參賽學校與評審學校多利用資訊平臺搜尋比對作品是否抄襲。五、 參賽學校無法配合參與評審工作,則該校學生作品將不列入評審。
六、 參賽學校於召集學校公布成績後,可至中學生網站點選「得獎作品查詢」得知各校得獎作品。
七、 參賽學校對於被評為疑似抄襲作品如有異議,須在時程表期限內提出申復申請,逾期不受理。申復書請於中學生網站下載。
八、 參賽學校主任基本資料若有變更或有人事異動,請在中學生網站修正並通知分區召集學校,並將工作列入移交。
九、 請參賽學校分別設立系統第一管理者、第二管理者、第三管理者,以利職務代理相關事宜。
十、 請參賽學校轉知各參賽學校學生參賽相關事項。
十一、 請各校依權責給予辦理本項比賽之評審老師、指導老師、行政等相關人員敘獎。
拾、分區召集學校注意事項
一、 請各分區召集學校依排定時間,分配設定各區評審學校,每篇作品由兩個學校共同評審。
二、 請各分區召集學校與各區參賽學校共同訂定評分原則,各分區評比分為特優、優等、甲等三種等第,若有分區召集學校尚未完成評審工作,獎狀印製分發日期順延。
三、 比賽時程表:
序號 | 任務項目 | 第一學期 | 第二學期 |
1 | 投稿時間 | 9 月 1 日(四)~10月10日(一)中午 | 2 月 1 日(三)~3月10日(五)中午 |
2 | 參賽學校篩選參賽作品與刪除未繳交切結書之作品 | 10 月 11 日(二)~10 月 19 日(三) | 3 月 13 日(一)~3 月 21 日(二) |
3 | 系統刪除各校超出參賽篇數 | 10 月 20 日(四) | 3 月 22 日(三) |
4 | 分區召集學校分配設定評審學校 | 10 月 21 日(五) ~10 月 25 日(二) | 3 月 23 日(四)~3 月 27 日(一) |
5 | 評審學校初審 | 10 月 26 日(三)~ 11 月 4 日(五)中午 | 3 月 28 日(二)~4 月 7 日(五)中午 |
6 | 疑似抄襲作品重審,請同組評審學校討論一致,並填寫抄襲紀錄於中學生網站。 | 11 月 7 日(一)~11 月 9 日(三)中午 | 4 月 10 日(一)~4月12日(三)中午 |
7 | 分區召集學校複審 | 11 月 10(四)~ 11月16日(三)中午 | 4 月 13 日(四) ~4月19日(三)中午 |
8 | 分區召集學校公佈名次 | 11 月 17 日(四) | 4 月 20 日(四) |
9 | 得獎作者名字若有亂碼,請參賽學校將正確資料電郵至圖書館輔導團總召集學校。 | 11 月 24 日(四)前電郵至中興高中圖書館 | 4 月 27 日(四)前電郵至中興高中圖書館 |
10 | 各參賽學校確認疑似抄襲作品,對於被評為疑似抄襲作品如有異議提出申復申請。 | 12 月 31 日(六)前 | 5 月 31 日(三)前 |
11 | 圖書館輔導團總召集學校製頒獎狀 | 12 月 31 日(六)前 | 5 月 31 日(三)前 |
四、 各分區召集學校主任基本資料若有變更或人事異動,請在中學生網站修正與通知全國總召集學校,並將工作列入移交。
五、 各分區召集學校若有異動,請主動通知承辦學校新召集學校名稱,承辦處室主管姓名及其電子信箱與連絡電話,並將工作移交給新的召集學校。
六、 請分區召集學校轉知各區參賽學校參賽相關事項。 拾壹、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召集單位與負責業務
編號 | 區名 | 閱讀心得辦理參賽業務 | 召集/負責單位 |
1 | 基隆區 | 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基隆女中 |
2 | 臺北區 | 111學年上學期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市立成功高中 |
111學年下學期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市立萬芳高中 | ||
3 | 新北區 | 111學年上學期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市立樹林高中 |
111學年下學期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市立樹林高中 | ||
4 | 宜蘭區 | 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宜蘭高中 |
5 | 桃園區 | 111學年上學期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市立大溪高中 |
111學年下學期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市立大溪高中 | ||
6 | 新竹區 | 111學年上學期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新竹女中 |
111學年下學期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新竹女中 | ||
7 | 苗栗區 | 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竹南高中 |
8 | 臺中區 | 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私立東大附中 |
9 | 彰化區 | 111學年上學期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鹿港高中 |
111學年下學期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縣立二林高中 | ||
10 | 南投區 | 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仁愛高農 |
11 | 雲林區 | 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斗六高中 |
12 | 嘉義區 | 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嘉義女中 |
13 | 臺南區 | 111學年上學期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北門高中 |
111學年下學期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北門高中 | ||
14 | 高雄區 | 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市立高雄女中 |
15 | 高二區 | 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岡山高中 |
16 | 屏東區 | 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潮州高中 |
17 | 臺東區 | 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臺東女中 |
18 | 花蓮區 | 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 國立花蓮女中 |
19 | 全國 | 中學生網站維護與註冊參賽相關業務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20 | 全國 | 中學生網站閱讀心得比賽評審設定召集相關業務 | 私立長榮高中 |
21 | 全國 | 中學生網站作品抄襲檢舉相關業務 | 國立臺南女中 |
22 | 全國 | 中學生網站獎狀印送與經費統整相關業務 | 國立中興高中 |
拾貳、本實施計畫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輔導團 (National Library Advisory Group for High Schools)
總召學校:國立中興高中圖書館(049)2332110轉1613(library1613@mail.chsh.ntct.edu.tw)
小論文寫作比賽: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04)2487-5199轉501
閱讀心得寫作比賽:臺南市私立長榮高級中學圖書館 (06)2381-711轉2250
抄襲檢舉學校: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06)213-1928轉531(tngs_lib@tngs.tn.edu.tw)
網站建置與維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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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第二學期111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第二學期 投稿時間:2月1日(三)~3月10日(五)中午。 獎勵:比賽依年級評分,評審評比分為特優、優等、甲等三種等第,由執行單位頒發獎狀乙張 參賽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註冊事宜請洽承辦學校)
- 109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第二學期109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第二學期 第二學期: 110年2月1日至3月10日中午12時止。 參賽對象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註冊事宜請洽承辦學校)。 所有參賽作品投稿於中學生網站,投稿方式請見「中學生網站投稿參賽程序」。
- 109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109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 投稿時間第一學期:109年9月1日至10月10日中午12時止。 參賽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註冊事宜請洽承辦學校)。 閱讀書目:可自由選擇圖書閱讀。 所有參賽作品投稿於中學生網站,投稿方式請見「中學生網站投稿參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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