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創享未來」設計競賽

111年「創享未來」設計競賽

 總獎金: 265000

最高獎金: 1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9-30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8995-6399分機2705

主辦單位Email:makerbase@wda.gov.tw

壹、 活動宗旨

為提倡動手實作風氣與發掘創新實作人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於111年舉辦「2022創享未來設計競賽」,除提供基地各式專業機具設備與創作空間,鼓勵民眾將自身創意創新想法實作出具體成品,讓創新與創意得以實踐,並輔以專業顧問諮詢指導,提升作品商品化之可能性;同時配合今(111)年度創客成果發表活動辦理旨揭競賽頒獎典禮,期打造優質創意作品展示平台,協助連結就業與創業資源,發展新型態就(創)業服務。

貳、 活動依據

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創新獎勵作業要點」第3條第2項規範辦理。

二、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創客業務推動與發展計畫。

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委託辦理「111年度推動創客基地運作計畫—彙管作業服務」契約規範辦理。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三、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四、 承辦單位:銘傳大學。

肆、 活動說明

Maker文化引領全球風潮,「Maker」一詞所代表的是「動手實作」與「解決問題」的精神,其創作領域範疇並無設限。故本次競賽為有效推廣創客運動,亦無限定其創作領域與類別,歡迎社會大眾邀請理念一同的創客朋友組隊報名參賽,恣意揮灑天馬行空的創意靈感,發想並應用各式創新技術解決現下社會常見之生活問題,實踐與智造創新思維。

本次競賽採初賽、複賽兩階段辦理,期凝聚各界跨域創新創意之實作人才齊聚同堂競技;並藉由本次活動為Maker朋友們搭建起「共創」與「共享」之交流橋樑,俾激盪催生自造、創造及改造等嶄新元素之優質作品,一同攜手享受新創實作之經歷過程,設計生活,你我智造!

伍、 組隊規範

一、 以團體為參賽單位,每隊人數限制2人至7人;其隊員須年滿15歲且超過半數隊員需具中華民國國籍。(未滿20歲者,須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二、 每人僅限報名乙隊,不得跨隊報名;其中每隊應指派1人為隊長並擔任團隊聯絡人、包含獲獎獎狀、作品材料費補助及參賽證明等領收事宜。

三、 每支參賽團隊得選填指導老師1名,指導老師得跨隊參與不同參賽團隊進行指導。

陸、 活動期程

一、 初賽作業期程與說明:

初賽作業
內容 日期 說明及應繳資料
初賽收件 111年9月30日 1. 111年9月30日下午3時截止報名收件。

2. 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YvvkyO

3. 參賽團隊應於報名截止期限內,上傳報名所需文件。

4. 報名表:可採電腦繕打完成後印出,惟團隊成員及指導老師等2處簽名欄位應由本人親簽;倘參賽團隊毋須列指導老師,則該欄位得免填。(請參閱初賽附件1)

5. 企劃書格式請參閱「初賽附件2」說明。(請檢附PDF格式電子檔)

6. 參賽切結書:團隊全體成員應詳閱內容,並於立書人處親簽後掃瞄或拍照後提供電子檔。(請參閱初賽附件3)

7.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團隊若有個別成員報名參賽時年齡未滿20歲,需另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格式請參照本競賽辦法初賽附件4)

8. 上述所列參賽應繳文件請壓縮成1個檔案後至上傳報名網頁。(檔名命名格式:團隊名稱_作品名稱)

9. 參賽報名表若未填列指導老師,於初賽評選成績公布後,不得補申報或更換指導老師。

初賽評選 111年10月14日 本次競賽初賽評審作業由主辦單位邀請學術界、產業界等相關領域學者及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依符合參賽資格者所繳交之企畫書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評選。
初賽

評審結果

111年10月21日 1. 111年10月21日下午5時前公布本次競賽初賽評審結果。

2. 競賽初賽評審結果公告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Facebook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makerbase/

 倘參賽團隊應備文件不齊或送件資料需進行變更或修正時,得於本次競賽初賽收件截止日前(111年9月30日下午3時)聯繫承辦單位並補齊參賽所需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 參賽團隊除指導老師外,餘團隊成員不得跨隊重複報名,若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二、 複賽作業期程與說明:

複賽作業
內容 日期 說明及應繳資料
複賽收件 111年11月11日 1. 111年11月11日下午3時截止複賽資料收件。

2. 晉級複賽之參賽團隊成員需檢附複賽應備資料。

3. 提供3分鐘內作品介紹影片。(需上傳YouTube平台,設定為公開模式,並提供影片連結網址;影片解析度須達1280*720 pixels以上,並保留原始檔)

4. 提供參賽作品尺寸(長x寬x高,單位:公分)與展示需求,俾複賽評審階段展示場地空間規劃安排。

5. 晉級複賽之參賽團隊隊長本人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電子檔案。

6. 複賽資料上傳網址:將由承辦單位依初賽評選結果個別通知晉級複賽之參賽團隊。

複賽晉級

作品佈置

111年11月18日 評選作品佈置地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五路47號7樓)
複賽

評選日期

111年11月18日 本次競賽複賽評審作業由主辦單位邀請學術界、產業界等相關領域學者及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由評選委員針對晉級複賽之參賽團隊作品進行互動式評選。
競賽

結果公告

配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111年度成果發表活動辦理本次競賽得獎名次公告及頒獎典禮。

三、 主辦單位聯絡資訊:

電話:(02)8995-6399分機2705;電子郵件: makerbase@wda.gov.tw

柒、 評選作業

一、 初賽階段:

由主辦單位邀請學術界、產業界相關領域學者專家組成「初賽」階段評選委員會,依符合參賽資格者所繳交企畫書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評選。

 初賽日期: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

 初賽評選標準:

評分項目 內容 評比百分比
實踐可行性 所提之構想內容可行性與執行方式之規劃是否具體。 25%
提案具體/完整性 設計方案針對現有環境/器材/需求進行研究與評估程度,設計規劃考慮使用者需求與應用場所具體程度。 25%
原創/創新性 設計內容創新創意程度及獨特性。 20%
市場價值與創業機會性 設計內容商業潛力、創業潛力評估,及商品化可能性、經濟效益等。 20%
物聯網應用 設計內容涵蓋物聯網技術之程度。 10%

 初賽結果公告日期: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

 評選10組團隊晉級「複賽」階段,各組晉級團隊將認定為本基地進駐創客團隊,得申請使用專業機具設備與實作空間至當年度結束止,並補助每組團隊作品製作與佈置相關材料費用計新臺幣1萬元整;未於主辦單位指定複賽評選期程前(111年11月18日)完成參賽作品製作,並於指定地點完成該作品實地佈置進行互動式評選之參賽團隊,則不予補助。

二、 複賽階段:

由主辦單位邀請學術界、產業界相關領域學者專家組成「複賽」階段評選委員會,評選晉級複賽團隊作品。評選原則採參賽作品實地設置及評選委員互動式評選進行;惟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調整,主辦單位得改採遠端視訊會議辦理,並由評選委員針對各組晉級團隊完成作品進行遠端互動式評選。

 複賽日期: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 複賽評選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五路47號7樓。

 複賽評選標準:

評分項目 內容 評比百分比
作品完整性 利用現有之環境/器材完整呈現設計,並滿足起始設計規劃之內容。 25%
作品功能性/實用性 滿足使用者之需求或解決使用者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或有效提升日常需求之便利性。 25%
設計原創/創新性 執行設計內容創新創意程度及獨特性。 20%
商業市場價值與創業機會性 作品商業潛力、創業潛力評估及商品化可能性、經濟效益等。 20%
物聯網應用 設計內容涵蓋物聯網應用範疇。 10%

 參賽團隊需服膺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除能具體證明其他團隊作品違反本競賽辦法規定。

 競賽結果公告日期:配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111年度成果發表活動辦理本次競賽得獎名次公告及頒獎典禮。

捌、 獎勵方式

一、 頒獎日期:配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111年度成果發表會進行本次競賽頒獎典禮,晉級團隊應出席頒獎典禮及受獎,並配合參賽作品現場展示。

二、 獎項說明:

(一)、 第一名1隊,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獎狀乙紙。

(二)、 第二名1隊,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獎狀乙紙。

(三)、 第三名1隊,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

(四)、 佳 作3隊,每隊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整,獎狀乙紙。

(五)、 最佳人氣獎1隊,於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當日由現場參與民眾票選產生,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

三、 參賽與指導證明:指導老師發放團隊指導證明乙紙、參賽者發放參賽證明乙紙。

四、 得獎團隊由評選委員會依作品實績評定,必要時得從缺或調整獎項數量。

玖、 注意事項

一、 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告發為他人代勞或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且有具體事實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發給之名次、獎金及獎狀。

二、 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專利權等違法事項,經法院判決屬實者,主辦單位除追回原發給之名次、獎金及獎狀外,並需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 本次競賽於初賽及複賽階段繳交之所有參賽文件於賽後均不退還,請各參賽團隊自行備份留存。

四、 本次競賽晉級複賽階段之參賽團隊須於指定日期依競賽辦法相關規定繳交「應備文件」,並於複賽評選日於指定地點完成參賽作品佈置,始符合補助材料費領取之資格。

五、 參賽團隊作品使用之影片、照片、圖案、資料、資料庫、技術或程式等,均應屬參賽團隊成員之原創並取得合法授權,若有任何第三人主張侵害智慧財產權或其他違法事項,均由參賽團隊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皆不涉入。

六、 得獎團隊應於頒獎典禮後一周內填妥獎金分配表、領款收據及匯款帳戶資料,並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送本競賽承辦單位(郵戳為憑)俾便核發獎金,未繳交者喪失得獎資格;各團隊得提前自行規劃獎金分配,嗣後不得要求變更領款人。

七、 得獎團隊獎金或獎品價值達新臺幣2萬元(含)以上者,皆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進行稅務扣繳。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對相應稅捐概不負責,領獎者需同意承辦單位依相關證明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

(相關規定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網站: https://reurl.cc/Lm66xK

八、 參賽者若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報名時需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法定代理人無法出具相關同意證明,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知悉後,得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並得追回其獎金及獎狀。

九、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Facebook粉絲專頁,恕不另行通知。

壹拾、 創客基地資源連結

一、 晉級複賽團隊成員僅需填具「會員申請書」即成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之會員,其參賽團隊亦視為創客基地進駐創客團隊,得申請使用本基地創作空間與各式智造機具設備,持續研發與完善創新作品。

二、 參賽作品之專利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均不歸屬本次競賽活動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惟作品介紹影片得無償提供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於其他相關活動場合公開播映及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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