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寫生比賽

111年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寫生比賽

 總獎金: 200000

最高獎金: 1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9-11

主辦單位: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主辦單位電話: 04-3702-2543分機002(詹雅霖小姐)

主辦單位Email:fatimah@chcsec.gov.tw

宗旨:

本館辦理寫生比賽已逾一甲子,以現場寫生為特色,期能藉由寫生活動,促進民眾親近大自然、欣賞環境之美,共享沈浸式藝術體驗。特於中部四縣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境內之景點舉辦寫生比賽。

111年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寫生比賽

一、指導單位:

文化部

二、主辦單位: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三、協辦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李科永紀念圖書館、臺中市政府文化局、鹿港鎮公所、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竹山鎮公所、埔里鎮公所、雲林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

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五、參加資格:

凡現居住在臺灣之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六、比賽組別及錄取名額:

組別 錄取名額
(一) 幼兒園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二) 國小低年級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十名、3.佳作若干名
(三) 國小中年級組 美術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普通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四) 國小高年級組 美術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普通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五) 國中組
包含一、二、三年級
美術班組 1.錄取前十名、2.優選十名、3.佳作若干名
普通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六) 高中組
包含一、二、三年級,若為高職生美工設計群,請報美術班組
美術班組 1.錄取前十名、2.優選十名、3.佳作若干名
普通班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七) 大專社會組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八) 樂齡組(限55歲以上參加) 1.錄取前五名、2.優選五名、3.佳作若干名

七、比賽:

(一) 日期:訂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18日(日)上午9時至12時止。

(二) 參賽獎勵:

1. 於報名期間,用網路線上報名成功之「前2,000位,並於當日參賽完成繳件者」,可獲得超商商品卡100元。(屆時,將依各景點報名成功之名冊發放完畢,未於正確報名地點繳件參賽者恕無法發放商品卡。)

2. 前300名網路線上報名成功並繳件之參賽者,再加碼贈送「早鳥紀念整線貼」乙個

八、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報名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11日(日)止,報名網址: https://painting.chcsec.gov.tw

(二)現場報名:比賽當日於各景點服務台領取圖畫紙並於畫紙背面詳填參賽者資料即可完成報名。現場報名限個人報名(恕不開放團體報名),現場報名名額有限,紙張發完即不受理。

九、 比賽地點:

分區縣市 寫生景點 報到服務臺暨現場畫紙領取地點
(一) 臺中市 1. 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 1. 國際展演館門口
2. 北屯公園 2.公園入口處涼亭(北平路四段及文昌東十二街交叉口)
3. 黎新公園 3.李科永紀念圖書館門口
4.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 4.園區入口處
5.豐原葫蘆墩公園 5.第四區創生館
(二) 彰化縣 1. 八卦山大佛風景區 1.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游藝堂
2. 鹿港桂花巷藝術村 2.涼亭
3.員林公園 3.救國團員林育樂中心門口
4.溪湖糖廠 4.溪湖糖廠冰品販售部旁
(三) 南投縣 1. 草屯兒童樂園(臺灣工藝文化園區) 1. 兒童樂園涼亭
2. 竹山公園 2.竹山鎮調解委員會門口
3.埔里台灣地理中心碑 3. 公園入口涼亭
(四) 雲林縣 1. 虎尾糖廠(同心公園) 1. 冰品販賣部前羽球館
2. 斗六中山紀念公園 2.繪本圖書館外
3. 北港水道頭文化園區 3.自來水廠歷史建築群外走廊

十、 參賽者

須統一採用主辦單位發放之專用畫紙,不得以其他格式紙張作畫,否則不予評分,畫具及顏料一律自備,作畫顏料媒材不限(顏料需可於作品繳交前乾燥)。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寫生比賽

十一、比賽規則:

(一)高中(職)以下如為就讀美術班報名普通班,一經查證屬實,撤銷得獎資格。

(二)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或依圖臨摹等情形,違者不予評分。

(三)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項目(指導老師限填一人),並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記號者不予評選。

(四)網路報名成功之參加者應於比賽當日上午8:30~9:00前完成報到及領取畫紙,並於9時整同步開始比賽。

(五)比賽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並於12時前限在比賽現場繳交作品,逾時未交者,以棄權論。

(六)參賽者須於規定場地內作畫,並依循主、協辦單位人員指導。

(七)由學校帶領之參賽學生,敬請學校派員率領照顧、維護安全,並請叮嚀保持場地整潔。

十二、評審及頒獎:

凡繳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另擇期於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公告辦理頒獎。

十三、獎勵:

(一)各組前五(或十)名由主辦單位公開頒獎發給獎狀及獎品表揚。

(二)入選優選及佳作者發給獎狀乙紙以資鼓勵(函寄學校轉頒)。

(三)指導教師指導獲得各組前五(或十)名之學生達3人者,頒給獎狀公開表揚。

十四、退件辦法:

(一)111年度寫生比賽各組前五(或十)名、優選及佳作作品,將於展覽完成後統一退件。

(二)報名系統相關聯絡資訊請務必填寫清楚,以利後續退件聯繫使用。

(三)其他未得獎作品恕不退件。

十五、附則:

(一) 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授權內容包括:公開展示權、散布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並得為相關文宣品發行及授權 第三方為上述之利用。得獎作者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不同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提供本活動報名表之個人資料,同意主辦單位及各執行單位處理及使用於本活動期間相關之業務(例如活動聯繫等)。

(三)參賽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有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請求查詢、閱覽、更正、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自身個人資料等權利。

十六、更多參賽內容

請電參賽活動諮詢專線:04-37022543轉002 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洽詢。

111年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寫生比賽 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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