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臺中市議長盃躲避球錦標賽暨第二十一屆全國躲避球錦標賽代表權選拔賽

111年度臺中市議長盃躲避球錦標賽暨第二十一屆全國躲避球錦標賽代表權選拔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3-11

主辦單位: 臺中市議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體育總會

一、宗旨

(一)落實本市躲避球運動工作,提昇各隊實力,提倡全民運動。

(二)選拔本市參加111年度全國躲避球錦標賽代表隊伍。

二、主辦單位:

臺中市議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體育總會

三、承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躲避球委員會、臺中市沙鹿區竹林國民小學、臺中市大甲區大甲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

臺中市立順天國民中學、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民小學、大甲區公所、臺中市大甲區體育會

五、參加資格

(一)國小六年級組:限民國98年9月1日以後出生之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在籍學生。

(二)國小五年級組:限民國99年9月1日以後出生之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在籍學生。

(三)國中組:限民國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之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僑校)在籍學生,比賽時應隨身攜帶學生證件備查。

(四)公開暨教師組:本市各機關、團體之成員,教師則以在職國中、小教師,以區為單位報名(以服務證明為主)。

六、比賽組別

(一)國小男童甲組:本市國小六年級班級數6班(含)以上之學校參加此組比賽,每校限報一隊。

(二)國小男童乙組:本市國小六年級班級數5班(含)以下之學校參加此組比賽,每校限報一隊。

(三)國小男童丙組:本市新成立球隊或本盃賽各組109年~110年未獲敘獎球隊得參加本組。報名本組不得參加本市111年度全國躲避球錦標賽代表權選拔賽。

(四)國小女童甲組:本市國小六年級班級數6班(含)以上之學校參加此組比賽,每校限報一隊。

(五)國小女童乙組:本市國小六年級班級數5班(含)以下之學校參加此組比賽,每校限報一隊。

(六)國小女童丙組:本市新成立球隊或本盃賽各組109年~110年未獲敘獎球隊得參加本組。報名本組不得參加本市111年度全國躲避球錦標賽代表權選拔賽。

(七)國小混合組:限本市國小12班(含)以下之學校參加。男女生混合,女生下場比賽人數至少六人以上。選手報名此組則不得參加丙組比賽。前四名隊伍,由本會推薦代表本市參加111年度全國躲避球錦標賽。

(八)五年級混合甲組:限本市國小五年級班級數6班(含)以上之學校,五年級(含)以下在籍學生,男女生混合,女生下場比賽人數至少六人以上。

(九)五年級混合乙組:限本市國小五年級班級數5班(含)以下之學校,五年級(含)以下在籍學生,男女生混合,女生下場比賽人數至少六人以上。

(十)國中男子組:本市國中之學校參加,每一學校限報名一隊。前四名隊伍,由本會推薦代表本市參加111年度全國躲避球錦標賽。

(十一)國中女子組:本市國中之學校參加,每一學校限報名一隊。前四名隊伍,由本會推薦代表本市參加111年度全國躲避球錦標賽。

※以上第一至第十一組,均須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不得聯合組隊。

(十二)公開暨教師男子組:凡本市各機關、團體均可自由組隊,另本市在職之國中、小男教師,以區為單位組隊。報名本組隊伍,得由本會推薦代表本市參加111年度全國躲避球錦標賽公開男子組比賽。

(十三)公開暨教師女子組:凡本市各機關、團體均可自由組隊,另本市在職之國中、小女教師,以區為單位組隊。報名本組隊伍,得由本會推薦代表本市參加111年度全國躲避球錦標賽公開女子組比賽。

七、報名注意事項:

(一)每一選手以參加一隊為限,不得跨組、跨隊參賽,如有前述情形,則以第一次出場比賽之球隊為準。

(二)班級數之認定以本學年度報府核備經市府核定之班級數為準。

八、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30、31日及4月1日(星期三~五),共計三天。

九、比賽地點:

大甲體育場(臺中市大甲區大安港路222-2號)、順天國中(雨天備案場地)

十、報名方法

(一)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1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二)報名手續: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64893d6212dd451b195或短網址 https://is.gd/wvULSM

1.線上報名後,須將報名表列印並經相關人員核章後,連同在學證明於比賽期間攜帶備查。

2.報名五年級混合組學校,請於比賽前出示含學生照片及出生年月日之在學證明,以利查核。

(三)每隊得報球員(含隊長)16人;領隊1人;教練2人;管理1人。

十一、技術會議及抽籤日期:

111年3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於沙鹿區竹林國小校史室(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二、比賽規則

(一)採用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最新審訂之國際躲避球規則。

(二)國小組下場比賽為12人,國中及公開教師組下場比賽為10人。

(三)球衣必須有明顯的號碼(號碼必須固定貼牢,不得採用會脫落的膠布黏貼)。

(四)國小、國中組參加比賽時必須配戴護膝。

(五)如報名隊數過多以致賽程無法容納時,大會對比賽方式可做彈性規定。

(六)『延長賽採驟死賽』,即最先將對隊一名球員有效擊中出局,則該隊獲勝。

(七)逾比賽時間十分鐘未出場比賽,由主審宣判對隊獲勝,比數為2:0,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十三、比賽用球:

(一)學童組:採用卡斯柏Caspar 3號膠質躲避球。(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核定)

(二)國中組、公開教師組:採用卡斯柏Caspar 3號皮製躲避球。(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核定)

十四、比賽制度:

(一)循環賽採二局積分制,允許和局,積分計算方法如本條第四項說明;決賽為三局兩勝制。預、決賽每局比賽時間均為五分鐘。

(二)雨天備案比賽方式如本條第一項,惟每局比賽時間為四分鐘。

(三)賽制:

1.六隊(含)以上:

(1)預賽為分組循環賽,取分組若干名進入決賽。

(2)決賽為淘汰賽(三局兩勝制)。

2.五隊(含)以下為單循環決賽(三局兩勝制)。

(四)循環賽計分法:

1. 勝一場得3分,和場各得1分,負一場得零分,棄權者取消該隊資格,以積分多寡排定名次。

2.如積分相同者以下列方式判定之:

(1)勝隊為勝。

(2)以相關隊之間勝負局差,多者為勝。

(3)以相關隊之間得失分差,多者為勝。

(4)以相關隊之間得分總數,多者為勝。

(5)以全循環比賽勝負局差,多者為勝。

(6)以全循環比賽得失分差,多者為勝。

(7)以全循環比賽得分總數,多者為勝。

(8)抽籤決定名次。

十五、獎  勵:

(一)各組錄取前三名優勝隊伍(九隊以上取前四名)頒發獎盃、選手頒發獎狀。

(二)請各獲獎單位自行依本市教育局「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辦理敘獎。

(三)承辦單位績效良好,有功人員由承辦學校依「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辦理獎勵。

十六、申  訴

(一)比賽爭議之判決:

1.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2.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技術委員判決之,其判決為終決。

3.非前述之爭議,由審判委員會裁定之。

(二)對於球員資格問題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前10分鐘向大會競賽組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合法之申訴由各單位領隊或教練以簽名蓋章之書面,並附保證金貳仟元整,於該場比賽結束後半小時內向大會競賽組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四)比賽中如懷疑對方有冒名頂替者,應立即以口頭向該場地技術委員提出,並拍照存證,於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補具申訴書附繳保證金貳仟元向大會競賽組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五)比賽結束後之申訴,必須在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依申訴〈三〉之規定提出。

(六)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申訴不成立時保證金沒收充當大會經費。

十七、選拔:

於全部賽程完畢後,隨即辦理國小男童、女童組選拔,爭取111年度全國躲避球錦標賽代表權。

(一)111年度全國躲避球錦標賽,本市於男童組、女童組、混合組各有4隊參賽名額(不含上屆獲得全國前四名隊伍:(1)男、女童組:清水國小;(2)混合組:清水區甲南國小。以上學校直接取得本市代表權)。

(二)本盃賽將自男童甲、乙組及女童甲、乙組各取12隊參加選拔賽,各組錄取名額依報名隊數比例分配,分配比例及賽制於技術會議一併討論。唯報名男童及女童甲、乙組球隊須於報名時決定是否參加選拔賽,以利後續安排選拔賽賽程;不參加選拔賽之球隊不排入賽程,由次一名遞補。

(三)國小混合組不辦理選拔賽,逕行推薦前四名隊伍參加。

(四)如已有全國賽直接參賽權者,不必參加選拔賽,其名額由次一名向前遞補。

十八、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參加本比賽請事先辦理運動員保險事宜。

(二)各單位參加本比賽之經費及飲用水請自理。

(三)球隊須自備號碼衣,號碼應清晰明顯以利辨認。

(四)嚴禁冒名頂替,如經查獲,除取消該選手參賽資格外,並將該隊職員及選手依規定報請相關局處處理。

十九、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籌備委員會修正後公布實施。

二十、附註:

111年度全國躲避球錦標賽相關詳細資訊,請逕自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網站查詢。

(一) 比賽日期:暫定111年5月26~29日。

(二) 比賽地點:未定。

廿一、檢附參賽隊伍防疫工作須知(附件二),請各參賽隊伍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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