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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水土保持戲劇志工徵選

111年水土保持戲劇志工徵選

 總獎金: 72000

最高獎金: 6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7-31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358-0613分機11(黃先生)

壹、 活動宗旨

水土保持局為引動更多水土保持推廣種子,讓水土保持宣導量能與效益持續遍佈各角落,111年透過「水土保持戲劇志工徵選活動」選出多元場域優質在地團隊,進而深入不同在地場域表演,共創水土保持科普知識劇場,擴大與深化相關知識與概念於民眾心中。

111年水土保持戲劇志工徵選

貳、 參賽分組及報名對象

(一)能以戲劇詮釋水土保持繪本或相關素材議題之隊伍,並有意願於未來配合水土保持局於不同場域表演。

(二)以目前報名隊伍及未來可加值表演所在轄區為主(演員需為同縣市,不可跨縣市),服務範圍依區域分為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共4區。

分組 所在縣市範圍
北區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連江縣
中區 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南區 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金門縣、澎湖縣
東區 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

(三)每隊參賽隊伍人數以2-10人為限(含演員、扮演道具之角色及道具擺放人員),另導演、燈控、音控人員不在此限。

(四)年滿18歲以上(民國93年7月1日前出生)之學生與民眾(包含本局各分局、本局夥伴單位之在地水土保持志工、各縣市圖書館繪本說故事志工、繪本親子館志工、環教中心志工、學校故事媽媽、私部門表演團體)等組隊參加。

參、 表演主題與素材

運用戲劇形式,主題以水土保持局所發行之繪本故事為限(可先至水保酷學堂 https://learning.swcb.gov.tw/進行線上閱讀),表達方式不限,可加入創意及輔助道具等來呈現。表演素材指定如下:

類別 繪本名稱
水土保持 【家在山那邊】、【水土保持知識探索:小魚的祕密假期】、【爺爺的魔法書:保護水和土】、【水精靈,去哪兒?】、【小勇士出大任務-山水王國大冒險】、【龜兔不賽跑 水保挑戰趣】、【滴滴噠噠的奇幻歷險】、【土精靈,怎麼了?!】、【迷走仙境plus 召喚山神】、【守護勇士,就是我!】、【我違規了嗎?漫畫在手,水保知識跟你走】、【水保少女Running吧!】、【搶救花果山】
坡地防災 【小熊種樹】、【防砂戰隊大冒險】、【山裡的炸彈客】、【怕癢樹】、【回家的路】
農村再生 【謝謝你,茶小綠】、【躲貓貓】、【溪北叨位去】、【來聽茶山村說故事】、【繪出農村文化新願景】、【黑翅鳶尋家記】

肆、 活動時程

活動時程 內容說明 活動日期
收件 參賽者自行上網報名及上傳參賽作品。 公告日起至
111年7月31日截止
資格審查 承辦單位依據比賽須知,審查參賽者資格及繳交參賽文件資料是否符合規定。 111年8月1日
至8月15日
初審及公告晉級名單 以影片內容進行評審作業,由委員針對表演內容評審作業,依委員會綜合評審結果,選出優秀隊伍進入決賽。 111年8月16日
至8月31日
線上表演工作坊(3場次) 入圍決賽隊伍可獲得參加表演工作坊資格,由專業講師教學戲劇表演呈現基本技巧,並提供相關表演細節輔導。 (暫定)
111年9月7日(三)
111年9月14日(三)
111年9月21日(三)
決賽及頒獎 進入決賽各隊伍將於現場進行繪本說演,由委員針對表演內容評審作業,依委員會綜合評審結果,確定最後得獎名次。 (暫定)
111年10月22日(六)

※若遇不可抗因素,如:新冠肺炎疫情加劇等,主辦單位得可調整活動辦法方式。

伍、 決賽及頒獎

(一)時間:

111年10月22日(六)

(二)地點:

(暫定)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演藝廳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

陸、 參賽方式與審查流程

(一) 徵件流程:

1. 參賽者自行錄製表演影片,需錄製完整表演片段;為求審查公正,此次競賽徵選之表演影片表演內容,須為實地錄影及收音,不得進行任何剪輯、編輯(含使用去背功能及加註字幕、使用後製背景音樂等)。

2. 戲劇表演時間以10分鐘為限,表演時間以開始表演至團隊集體謝幕結束計時。

3. 參賽影片需由參賽者自行上傳至youtube,且需設定影片為可供檢視之模式,影片上傳教學可參考https://goo.gl/Po1xw3

4.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點選我要報名,登錄聯絡人資訊,上傳活動報名表及表演影片youtube 連結網址,報名及上傳至7月31日截止。
報名上傳資料

(1)報名表

(2)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

(3)演出技術需求申請表

(4)服務義務同意書

(二) 初審:

以水土保持繪本為藍本,編演繪本故事,並拍攝成影片上傳youtube,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影片審查,經由初賽擇優選出各區前30%隊伍入圍決賽,入圍決賽隊伍可獲得參加表演工作坊資格,經表演工作坊培訓後,再進行現場決賽。

(三) 決審:

1. 初審結果公佈後,決賽隊伍上台順序以報名時間順序決定,將個別通知晉級決賽之隊伍,並同步公告於活動網站,並暫定於111年10月22日(六)進行決賽,決賽當日若遇天災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則取消並擇期舉辦。

2. 參與決賽隊伍將於現場進行表演,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於現場進行評審。決賽隊伍依報名順序先後表演,表演內容須以報名影片內容為架構下,增加精進片段,並以演出的方式完整呈現繪本故事精髓,表演時間以10分鐘為限(含進場、更換布景道具時間及謝幕),演出結束則以團隊集體謝幕之動作判定,細節部份屆時將另行通知。

柒、 錄取名額、獎勵與服務義務

(一) 初審:

經由初賽擇優選出各區前30%隊伍入圍決賽,再進行現場決賽。

(二) 線上表演工作坊:

入圍決賽之隊伍可獲得參加表演工作坊資格,由專業講師教學戲劇表演呈現基本技巧,並提供相關表演細節輔導。

(三) 決審:

所有進入決審隊伍,擇優入選,每獎項至少1隊伍,至多3隊,總入選上限為12隊,獎項如下:

獎項 錄取數 獎勵
最佳造型獎 1-3隊 獎狀及參賽費用(含道具補貼、交通費)新臺幣6千元整
最佳劇本獎 1-3隊 獎狀及參賽費用(含道具補貼、交通費)新臺幣6千元整
最佳創意獎 1-3隊 獎狀及參賽費用(含道具補貼、交通費)新臺幣6千元整
最佳感動獎 1-3隊 獎狀及參賽費用(含道具補貼、交通費)新臺幣6千元整

※若遇不可抗因素,如:新冠肺炎疫情加劇等,主辦單位得可調整活動辦法方式。

(四) 加值表演:

參與「水土保持戲劇志工徵選」並獲得決賽獎勵的團隊,務必配合水土保持局進行1場次繪本推廣演出(屆時演出區域,依入選12隊伍報名區域或表演優先意願區域安排,實際地點由水土保持局統一安排),推廣演出每隊每場次將支給演出費新臺幣3千元。

捌、 評審方式與評分標準

(一)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分別於初審就參賽影片,以及於決賽就現場演出擔任評審。

(二)初、決審評分項目與配分比例:

主題掌握度35%;戲劇表現30%;臺風儀表20%;創意表現15%

(三)扣分與取消資格原則:

1. 為求審查公正,初審徵選影片須一鏡到底,表演內容不得進行任何剪輯、編輯(含使用去背功能及加註字幕、後製背景音樂等),表演內容進行剪輯、編輯者將取消競賽資格。

2. 表演時間以10分鐘為限,表演時間以開始表演至團隊集體謝幕結束計時,初審影片如有超時,並酌予扣分。

玖、 決審相關規則

(一)參加表演之參賽隊伍,應提供演出人員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並依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放棄,且必須於賽程全部結束後方可離開會場;演出順序將由主辦單位依報名順序決定,並公布於活動網站。

(二)參賽隊伍上台時,每組參賽時間以10分鐘為限(含進場、更換布景道具時間及謝幕),演出結束則以團隊集體謝幕之動作判定。比賽時間結束前1分鐘,由主辦單位於明顯處舉牌提示,比賽時間終止時【按2長鈴】。

(三)表演時間超過10分鐘,工作人員代扣每位評審總分1分;演出總長超過11分鐘時強制結束演出。

(四)參賽隊伍晉級決賽時,可修改或調整演出內容,但主題架構不能偏離報名之繪本主題。

(五)比賽時如有爭議依評審委員決議為主。

壹拾、 注意事項

(一)作品授權

1.為符合本活動宗旨,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獲選之作品,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如附件2)。

2.參賽作品為不曾參與戲劇競賽得獎之作品及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商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還參賽獎勵(獎狀、參賽費用等),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參賽作品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除自負法律之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並追還其所受之參賽獎勵。

4.比賽所使用的音樂,請依照音樂著作權法辦理。

5.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3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6.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二)其他

1.參賽隊伍成員,如有正當理由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參賽時,請於比賽前3天提出人員更換,如有冒名頂替,經查驗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註銷其參賽成績。

2.除舞台基本設施外(請參考附件3),所有道具、服裝、布景等均由參賽者自備。

3.得獎隊伍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4.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10%稅金,外僑人士持台灣地區居留證者,則依稅法居留或戶籍認定,代扣10%至20%不同額度之稅金。

5.為維持競賽水準,必要時得以調整獎項或從缺。

6.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簡章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參賽費用及獎狀。

7.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如有修訂活動辦法,將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注意事項亦載明在本網頁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之同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8.主辦單位享有得獎作品全部著作財產權及使用權利,不另致酬。

(三)活動洽詢電話:若有活動相關疑問,歡迎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來電洽詢,鼎澤科技有限公司04-23580613分機11 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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