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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環境知識競賽.嘉義縣初賽

111年環境知識競賽.嘉義縣初賽

 總獎金: 12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22-06-15 ~ 2022-08-31

主辦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嘉義縣教育處

主辦單位電話: 05-362-0800分機107(李秀雯)

一、目的

為提升本縣各級學校學生及民眾環境素養,將其環境知識融入日常生活行為,力行環保作為,透過生動、有趣、刺激的擂台競賽方式辦理,以公平、公正及公開之原則下實施本次競賽;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舉辦全國性之環境知識競賽,於本縣辦理初賽,遴選出本縣優秀代表前往複賽爭取佳績。

二、活動名稱:

111 年度嘉義縣環境知識競賽活動

三、指導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教育處

五、承辦單位:

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華大學

六、競賽時間與地點

(一)地方初賽:111 年 9 月 17 日(星期六)南華大學(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 55 號)

(二)全國決賽:11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六)國立台灣大學(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 1 號)

七、特殊情況

如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將取消辦理,請密切關注本局網頁訊息公布。

八、地方初賽報名方式及期間

採 網路 報 名 , 報 名網 址 : http://www.epaee.com.tw; 報名 期 間 自 11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起至 11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止。

九、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 國小組:嘉義縣 111 學年度(8 月以後)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二) 國中組:嘉義縣 111 學年度(8 月以後)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三) 高中(職)組:嘉義縣 111 學年度(8 月以後)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在學學生(含五專 1-3 年級學生)。

(四) 社會組:年滿 18 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備註:

1.每人僅能擇一縣市報名參加,經查如有冒名或重複報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國中、高中(職)組、社會組每組至多 110 人。另為期許環保知識從小紮根及鼓勵環保教育之推展,國小組至多 160 人。學校單位參賽同學,今年可由老師報名及帶隊或由個人報名參加。

2.嘉義縣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如欲報名國小組、國中組或高中(職)組,請洽環保局個別報名。

十、競賽題目命題範圍

包含政府政策及時事、「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指定影片(如表 1 所列)及環境知識相關議題。前述指定影片置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知識競賽影片」專區。

表 1、環境知識競賽之指定影片名單

序號 影片名稱 環境教育時數
1 大自然的真相-動物篇 0.5 小時
2 幻蛾-臺灣蛾類之美 0.5 小時
3 向海致敬-海陸聯合地震海嘯觀測 1 小時
4 環保又創新 廢物變黃金? 環保愛地球 循環經濟夯! 0.5 小時
5 【客家文藝復興 2 靚靚六堆】水的靈感 0.5 小時
6 【客家文藝復興 2 靚靚六堆】產業創新 0.5 小時
7 2021 綠動生命劇會愛地球 0.5 小時
8 綠色化學-生活中的化學 1 小時
合計 5 小時

註:

1.相關影片可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 https://elearn.epa.gov.tw)之「知識競賽影片」專區中觀看。

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https://www.epa.gov.tw/→重大政策。

3.環保署環境 E 學院 http://eeis.epa.gov.tw/e-school/Index.aspx

十一、活動議程:

(一) 上午場次:國小組、國中組

時間 活動流程
08:00~08:30 國小組及國中組報到
08:30~08:50 開幕式
08:50~09:00 競賽規則說明
09:00~09:40 國小組淘汰賽
09:40~09:50 比賽場內整理 休息時間
09:50~10:30 國中組淘汰賽
10:30~10:40 比賽場內整理 休息時間
10:40~11:20 國小組驟死賽、PK賽
11:20~11:30 比賽場內整理 休息時間
11:30~12:10 國中組驟死賽、PK賽
12:10~12:20 頒獎事宜安排 休息時間
12:20~12:30 國小組及國中組頒獎
12:30~ 賦歸

(二) 下午場次:高中組、社會組

表 3、高中、社會組環境知識競賽活動議程

時間 活動流程
13:00~13:20 高中組及社會組報到
13:20~13:30 競賽規則說明
13:30~14:10 高中組淘汰賽
14:10~14:20 比賽場內整理 休息時間
14:20~15:00 社會組淘汰賽
15:00~15:10 比賽場內整理 休息時間
15:10~15:50 高中組驟死賽、PK賽
15:50~16:00 比賽場內整理 休息時間
16:00~16:40 社會組驟死賽、PK賽
16:40~16:50 頒獎事宜安排 休息時間
16:50~17:00 高中組及社會組頒獎
17:00~ 賦歸

十二、內容規劃

採「淘汰賽」及「驟死賽」二階段辦理,各階段賽如遇同分,造成超過或不足錄取名額情形,再以「PK 賽」決定最後勝出者。

(一) 為高中(職)組(含五專 1-3 年級學生)、國中組、國小組及社會組(年滿 18 歲)等 4 類組。

(二) 各類組別分別競賽,以各類組之前 5 名代表嘉義縣參與環保署辦理之全國總決賽。

(三) 本活動將邀請至少 1 名專家學者擔任裁判一職,賽事進行中如有爭議事項,以裁判團判決為結果。

(四) 所有題目均以「環境 E 學院」網站( https://eeis.epa.gov.tw/eschool/Index.aspx)之題庫資料為主,並結合時事議作為出題重點。

(五) 淘汰賽

1.各組別依報名人數,採分批方式辦理。批次順序於參賽者完成報名後,由主辦單位逕行安排,並於比賽報到時通知。

2.同一時間各組別不可在同一競賽會場地進行競賽,各組別參賽者至多 110 位(國小組至多 160 位),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有照片身分證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準時入場,對號入座,所有參賽者統一將身分證件置於桌面左前角,以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3.競賽題目採現場投影方式呈現,每 1 題為一幕,司儀宣讀完題目及選項後,參賽者隨即作答,當司儀唸出「下一題」時,則布幕切換至下一題畫面。

4.競賽以畫卡方式答題,大會發放電腦閱卷答案卡,參賽者應自備2B 鉛筆及橡皮擦,必要時可使用透明墊板或透明鉛筆盒(不得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非競賽 用物品請勿攜入會場,亦不得向其他參賽者借用文具。

5.競賽題目皆以「選擇題」4 選 1 的方式進行,競賽時間 50 分鐘,題目 65 題。

6.競賽答案卡(卷)需用黑色 2B 鉛筆畫記,修正時需要以橡皮擦將原畫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帶),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事,導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7.競賽答案卡(卷)僅可畫記准考證號碼及各題答案,故意污損答案卡或試題卷者,取消競賽資格。

8.二聲鈴聲響畢後,不論答畢與否應立即停止作答,試題卷與答案卡一併由大會工作人員收回,不得攜帶出競賽場地,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9.繳交答案卡(卷)後,現場以投影方式,每 5 題為一幕公布試題及答案。若該試題有疑義時,應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並當場由裁判解釋判定,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10.現場公布進入「驟死賽」名單,各組取分數前 50%名額進入驟死賽,若前 50%之門檻有同分者,最多增額錄取 7 名,人數超過 7 名則現場以 PK 賽決定之。

(六)驟死賽

1.同一時間各組別不可在同一競賽會場地進行競賽,各組別參賽者至多 65 位(國小組為 90 位)。

2.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照片身分證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準時入場,對號入座,所有參賽者統一將身分證置於桌面左前角,以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3.競賽試題皆以「選擇題」4 選 1 的方式作答,每位參賽者桌上有選項 1 至 4 選項之四面牌子,參賽者以舉牌方式答題,採單題答錯即淘汰方式進行。

4.司儀宣讀題目念出「請準備」,參賽者手持選定牌子但不舉牌,待司儀念出「3、2、1,請舉牌」時,全體參賽者必須同時將牌子舉

至胸前高度,未舉牌或舉牌後 又換牌者,視同該題答錯立即淘汰。

5.答對之參賽者留在原座位繼續回答下一題,答錯之參賽者依賽場工作人員指示離場,不得於競賽場中逗留。

6.若未能分出前 5 名名次,應先進行「PK 賽」決定之。

7.對試題答案有疑義時,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由裁判當場解釋判定,進入下一題或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七) PK 賽

1.依循「驟死賽」規則第 2 至第 6 點辦理。

2.PK 賽以優先進行後段名次序位賽為原則,若參賽者當場棄權不予遞補。

3.「淘汰賽」之 PK 賽直到分出晉級「驟死賽」之參賽者。

4.「驟死賽」之 PK 賽直到分出前 5 名名次。

5.對試題有疑義時,同驟死賽第 7 點辦理。

(八) 附則

1.參賽者應遵守競賽規則,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以棄權論。

2.各組競賽現場專家學者擔任裁判,賽事進行中如有爭議,以裁判長判決為準。

3.參賽者經判定取消參賽資格時,則喪失領取獎金及獎項資格。

4.為尊重他人權益,參賽者於競賽過程中請將手機關閉。非競賽用品如參考書、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平版電腦、智慧型手錶、鬧鐘、收音機、MP3、MP4 等多媒體播放器材,一律不得於競賽過程中使用;若攜入賽場者,須於競賽說明開始前,放置於賽場內大會工作人員指定之位置;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若未依規定放置,無論是否發出聲響,經發現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5.如有使用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舞弊情形,則現場取消參賽資格;如已得獎者,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金等。

6.有關獲得獎品者之所得扣繳相關事宜,獲獎者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

第 8 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與給與,並依同法第 88 條規定,應繳納所得稅 10%。

7.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須於賽前持相關證明資料經大會同意,在大會工作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8.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請舉手並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至大會服務中心,進行初步處理(嚴重者將送醫求診),並依競賽者意願可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回競賽會場,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考。

9.競賽場內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若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取消參賽資格。

10.參賽者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須調整賽場座位,請於競賽說明開始前向現場工作人員提出,競賽說明開始後恕不受理。

11.為響應節能減碳,不提供一次用餐具,請參加活動人員自備環保杯筷。

12.本活動凡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活動辦法及獎金、獎品內容之權利。

13.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得隨時公布。

十三、活動獎項

各組別選出前十名並分別給予對應獎勵,各名次獎勵如下。

表 4、環境知識競賽活動獎項

名次 \ 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社會組
第一名 禮券 10,000 元及獎狀 1 紙,名額 1 名
第二名 禮券 8,500 元及獎狀 1 紙,名額 1 名
第三名 禮券 5,500 元及獎狀 1 紙,名額 1 名
第四名 禮券 2,000 元及獎狀 1 紙,名額 1 名
第五名 禮券 1,500 元及獎狀 1 紙,名額 1 名
第六名 禮券 500 元及獎狀 1 紙,名額 1 名
第七名 禮券 500 元及獎狀 1 紙,名額 1 名
第八名 禮券 500 元及獎狀 1 紙,名額 1 名
第九名 禮券 500 元及獎狀 1 紙,名額 1 名
第十名 禮券 500 元及獎狀 1 紙,名額 1 名

註:本縣獲獎學校,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第七條成績優異獲得獎項者,函請嘉義縣政府教育處給予指導人員及參賽者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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