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二次全國公開組軟式網球排名賽
一、宗 旨:
提升軟式網球技術水準,儲備及培養年輕優秀選手參加國際比賽做準備;讓選手以賽代訓及提高技術水準,增加比賽經驗,為國爭光。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
四、協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軟式網球委員會。
五、承辦單位:
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
六、贊助單位:
KENKO株式會社、優乃克股份有限公司。AKAEMU株式會社、德化橡膠廠有限公司。
七、比賽項目、時間、地點:
項目 | 時間 | 地點 |
男、女雙打個人賽 | (星期一-二) | 臺中市網球中心 |
男、女單打個人賽 | 111年10月19-20日 (星期三-四) |
八、參賽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報名參加。
九、競賽制度:
(一)預賽採兩階段淘汰制,雙打9局制,單打7局制。8強賽採單敗淘汰制。
(二)8強採三盤制。雙打每盤7局,單打每盤5局,決勝盤搶十。
十、比賽用球:
日本製KENKO軟式網球。
十一、競賽規則:
採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最新審定之國際規則。
十二、報名資訊:
(一) 報名程序:
1.自111年9月21日(星期三)起至9月30日(星期五)截止。
2.本競賽採網路報名方式,競賽規程及相關表格一併於本會官方網站( http://www.softtennis.org.tw)提供網路報名及文件下載。
3.網路報名網址【 http://game.softtennis.org.tw/ST1111017/】,報名流程:【上網註冊】→【填寫報名表(報名表請附上匯款單(影本)】→【列印報名表(機關用印)】→【報名資料PDF電子檔上傳】→【完成報名等待審查結果】(請自行上網查閱審查結果,不另行通知),未依期限內傳送報名資料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賽。
4.兩校(單位)合報雙打者,由其中一所學校報名即可 (需註記另一所學校,註記時需與該校校名全銜完全一致,兩校教練應事先協調好由誰報名並選用哪幾個字當校名)
5.報名資料審查完畢後,在報名網站上公告【各競賽類組參賽選手名單】供報名單位核對並限期受理校正,逾期未提校正者視同無誤,爾後不再受理修正。
(二)報名費:單打每人繳交新台幣200元,雙打每組繳交新台幣400元。請於報名截止前匯款至「高雄銀行(016)-鳳山分行(2003) 戶名: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 帳號:200102218727」,始完成報名手續,未於報名截止前匯款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將不列入賽程抽籤。經報名後(除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之外),不得無故拒繳報名費及要求退費,如因故無法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三)本文件列有個人資料僅限本活動使用,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辦理。
十三、抽籤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1年10月5日(星期三)13:30。
(二)地點: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9號)。
(三)由賽會裁判長或競賽組長親自主持抽籤。
(四)請各單位派代表或自行參加,逾時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四、獎勵、積分:
(一)第1至第2次排名賽之獎勵、積分
項目\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 6名 | 第7 – 8名 |
獎金 | 15000 | 10000 | 7000 | 5000 | 3000 | 2000 |
積分 | 60 | 40 | 30 | 20 | 10 | 5 |
註:獎金以人數計算,名次以3:1錄取,例如24組取前8名。積分錄取前8名。
(二)第3次排名賽(年終總決賽)獎勵、積分
項目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 6名 | 第7 – 8名 |
獎金 | 30000 | 20000 | 14000 | 10000 | 6000 | 4000 |
積分 | 90 | 60 | 45 | 30 | 15 | 7.5 |
註:獎金以人數計算,名次以3:1錄取,例如24組取前8名。積分錄取前8名。
(三) 全國公開排名賽年終總決賽前8名獎金提高2倍、積分提高1.5倍。
十五、比賽細則:
(一)種子:以111全國公開第一次排名賽單雙打前八名為種子遇缺不補(雙打需原搭檔)。
(二)選手必須按時出場比賽,經點名後逾十分鐘未到場,則判對手獲勝。
(三)如遇雨順延,比賽日期再行通知。
(四)雙打拆組分數歸零重新計算。
(五)111年前二次排名賽單雙打累計積分前八名選手參加第三次排名賽(年終總決賽),積分相同以第二次排名賽成績決定。
(六)進入八強每場賽事中間休息時間至少40分鐘後繼續比賽,每盤中間休息5分鐘。
(七)111年度第1至第3次全國公開排名賽總積分前八名為2023世界錦標賽選拔賽種子,雙打需為原搭檔,逾缺不補。
十六、罰則:
(一) 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個人比賽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
(二) 參賽選手如不服從裁判員及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七、本主辦單位投保人身險,個人意外險請自行投保。
十八、為受理性騷擾申訴及調查案件,本會設有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申訴電話:(07)726-6847
投訴信箱:E-mail: info@softtennis.org.tw
十九、申訴:
(一)比賽中發生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依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
(二)合法之申訴,依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2019所定比賽規則第43條辦理,並以大會審判委
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三)有關選手參賽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以書面方式向競賽組提出,其他有關競賽上所
發生問題,得以口頭提出,但仍須於規定三十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
(四)各項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指導、管理不得當場質詢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