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新竹市市長盃田徑對抗賽
一、 依據:
國民體育法第6條規定辦理。
二、 目的:
為推展本市全民體育活動,辦理各項體育競賽及休閒活動,以激勵全民運動風氣,並提高各項運動技術水準。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五、 承辦單位:
新竹市體育會田徑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
新竹市體育會、新竹市立載熙國小、新竹市立成德高中、新竹市中小學體育促進會。
七、 比賽地點:
新竹市立成德高中田徑場。
八、 比賽時間:
111年7月29日(星期五)
九、 註冊及會議:
(一) 參賽單位應先於網路辦理註冊,經過核定後始得進行報名作業。
(二) 註冊報名,請至新竹市運動會田徑競賽系統( http://sport.nowforyou.com/sh5r/)下載。
(三) 註冊期限:即日起至111年7月20日(星期三)下午5 時網路截止報名,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改相關報名資料(本報名為最後期限,報名單位有權提前截止該單位報名作業)。報名完成後將網路報名資料列印乙份,經主管簽章,並掃描成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電子信箱: cmas.tw@gmail.com,連絡電話柯澎傑老師0938-113286。
(四) 報到及會議:111年7月28日上午10:00領隊會議,10:30裁判會議,地點:成德高中學生活動中心,相關訊息公告於新竹市運動會競賽系統網站。
十、 參賽資格:
(一) 本市國小、國中、高中。
(二) 公開組(邀請單位):新竹縣 、苗栗縣立國小、國中、高中之選手。
十一、 比賽項目:
本次競賽採計時決賽
(一) 田賽:
- 國小:跳遠、推鉛球、跳高、壘球擲遠。
- 國中:跳遠、跳高、推鉛球、標槍。
(二) 徑賽:
- 國小:6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3000公尺競走、4×100公尺接力(國小1校限報1隊)。
- 國中:100公尺、400公尺、1500公尺、5000公尺競走、4×100公尺接力(國中1校限報2隊)。
- 高中組:10000競走(高中)。
十二、 比賽分組:
(一) 每校各單項限報名五人,每人最多參加二項(競走不限人數)。
(二) 國小應屆畢業生,請報國中組,國中應屆畢業生,請報高中組。
十三、 實施方式:
(一) 裁判:由新竹市田徑委員會安排C級以上擔任裁判之工作。
(二) 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審定發布之最新田徑規則。
十四、 獎勵辦法:
(一) 依據新竹市教育專業人員獎懲規定辦理敘獎。
(二) 各競賽項目註冊在8人以上時錄取前8名、6至7人取4名、5至4人取3名、3人取1名,2人以下列為表演賽,前8名頒發獎狀,表演賽核給成績證明。
(遇訂有參賽標準未達參賽標準及未全程出賽者,不予頒發獎狀個人成績優異之指導老師,依據新竹市教育專業人員獎懲規定辦理敘獎。
(三) 期間協助辦理活動之工作人員,依據新竹市教育專業人員獎懲規定辦理敘獎。
(四) 邀請賽之參賽選手為公開組參賽,前8名頒發獎狀乙份。
十五、 注意事項:
(一)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登錄於相關網站或刊物上參賽著不得提出異議。
(二) 保險: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300萬元之公共意外險及個人人身保險(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姓名、出生日、身分證字號正確填寫,避免影響保險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