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臺北市「寵物商品包裝與行銷」徵件比賽
壹、 依據
一、 動物保護法
二、 12年國教課程綱要
三、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動物保護生命關懷推動計畫
貳、 緣起與目標:
為符應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之目標,達成自發、互動及共好之目標,結合仿間目前的寵物相關用品概念融入相關學科領域中,透過專業化的廣告設計教育課程與活動,提升學生個人設計與實作的能力,透過平面、立體及複合媒材的表現技巧設計出富有創意及質感的寵物文創商品。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士林高級職業商業學校
肆、 實施對象:
臺北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對寵物文創商品設計有興趣學生。
伍、 作品規格
一、 不限定作品呈現方式,需要以包含貓或狗之動物形象,另不可有不雅字眼及圖樣。
二、 請完整填寫報名表上之基本資料,並請為您所設計之作品內容填上一個設計主題名稱,設計主題名稱字數10字以內為限,以能清楚表達設計意涵為佳。
三、 投稿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每人限投稿一次,違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四、 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負責。
五、 資料不實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六、 投稿者即視同接受本活動以上各項規定。
陸、 交件方式
一、 收件日期:自112年5月22日起至112年5月26日止。
二、 收件地點:臺北市立士林高級職業商業學校學務處(校外作品) /廣設科(校內作品),逾期不受理。
三、 交件方式:請將作品以親送方式辦理。
四、 取件日期: 各校請派專人於112年6月19日至112年6月21日親自至本校學務處取回。
壹拾、評審方式
一、 評審標準:創意50%、美觀25%、功能性25%。
二、 由臺北市立士林高級職業商業學校聘請校內廣設科二位師長、校外二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各組擇優入選共20名,特優1件,優等9件,佳作10件(依作品水準調整獎勵名額),各獎項視報名件數及評審結果得從缺處理。
各組錄取優等及佳作名額如下:
(一)國小組:選出優等3名、佳作1-3名。
(二)國中組:選出優等3名、佳作1-3名。
(三)高中職組:選出優等3名、佳作1-4名。
(四)特優1件,並由本局提供經費協助將其設計作品商品化並於本校網路平台「夢想市集」販售。
三、 評審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增減錄取名額,減額部份得列「從缺」;增額部份得列「佳作」。
四、 評選時間:112年6月6日,評選出20件作品。
五、 比賽結果於112年6月16日揭曉,於臺北市立士林高級職業商業學校網站公告得獎名單。
拾壹、獎勵:
擇優錄取特優、優等、佳作等,共20名【特優1件,優等9件,佳作10件(依作品 水準調整獎勵名額),各獎項視報名件數及評審結果得從缺處理。】
一、 特優:獎金2,000元禮券、獎狀1幀,指導老師敘小功一次。
二、 優等:獎金1,000元禮券、獎狀1幀,指導老師各敘嘉獎二次。
三、 佳作:獎金500元禮券、獎狀1幀,指導老師各敘嘉獎一次。
拾貳、附則
一、 參賽作品需為學生本人之創作,如屬臨摹、抄襲或經查係他人加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
二、 所有得獎作品,版權為主(承)辦單位所有,承辦單位有權修改,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
拾參、經費來源:
由本局及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肆、獎勵:
辦理本計畫相關有功人員,由教育局從優予以敘獎。
拾伍、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臺北市「寵物商品包裝與行銷」徵件比賽相關競賽:
- 111學年度臺北市「寵物商品包裝與行銷」徵件比賽111學年度臺北市「寵物商品包裝與行銷」徵件比賽 收件日期:自112年5月22日起至112年5月26日止。 特優:獎金2,000元禮券、獎狀1幀,指導老師敘小功一次。 優等:獎金1,000元禮券、獎狀1幀,指導老師各敘嘉獎二次。 佳作:獎金500元禮券、獎狀1幀,指導老師各敘嘉獎一次。
- 「寵物商品包裝與行銷」徵件比賽「寵物商品包裝與行銷」徵件比賽 為符應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之目標,達成自發、互動及共好之目標,結合仿間目前的寵物相關用品概念融入相關學科領域中,透過專業化的廣告設計教育課程與活動,提升學生個人設計與實作的能力,透過平面、立體及複合媒材的表現技巧設計出富有創意及質感的寵物文創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