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雲林縣學生美術比賽

111學年度雲林縣學生美術比賽

報名時間: 2022-09-19 ~ 2022-09-28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5-537-9600分機202

壹、依據: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貳、目的: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訂定本比賽。

參、組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二、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三、承辦學校:斗六市斗六國民小學

肆、創作主題:

依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或雲林在地文化、物產特色之題材可自由選定。

伍、參加對象:

一、本縣各公私立國小、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高中職(含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部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之限齡學生,皆包含各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等均得參加。

二、各組參加學生之年齡,國小組以不超過14足歲為限,國中組以不超過17足歲為限,高中(職)組以不超過20足歲為限。(以111年12月31日為計算標準)。

陸、應徵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國中組、高中(職)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國小組:

類別

參賽組別

備註

1.繪畫類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2.書法類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3.平面設計類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4.漫畫類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5.水墨畫類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6.版畫類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高中(職)組:

類別

參賽組別

備註

1.西畫類 國中普通班組(含技藝班)、國中美術班組、高中(職)普通科組、高中(職)美術(工)科(班)組(包括藝術與設計類群)。
2.書法類
3.平面設計類
4.漫畫類
5.水墨畫類
6.版畫類

柒、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一、國小組:

類 別 參 賽 作 品 規 格
1.繪畫類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 54公分)

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書法類 1.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一律不予評審。

2.以自選成首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作品需落款

,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

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3.縣賽一律採送件方式(因疫情關係,改採送件辦理)。

————————————————–

1.取得決賽代表權者(全國現場比賽),參賽用紙由大會提供,用具請參賽者自備(如附件二)。

2.試題(書寫內容)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提供(現場抽簽決定)。

3.未參加決賽現場書寫者,視同放棄參加全國賽資格。

3.平面設計類 1.大小一律為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

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種基本材料,並以平面

設計為限。

3.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4.漫畫類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

×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

多格均可。

5.水墨畫類 1.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0~35公分×60~70公分)不得裱裝(可托底)。

2.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

評審。

6.版畫類 1.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3.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

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二、國中組、高中(職)組:

類 別 參 賽 作 品 規 格
1.西畫類 1.國中組一律使用畫紙、紙板或畫布,大小為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 一律不得裱裝。
1.高中(職)組,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

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

2.作品一律裝框,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

3.高中(職)組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浮貼作品背面),不得超過200字(含標點符號)。

2.書法類 1.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高中職組作品大小為全開(約68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另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3.以自選成首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

4.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

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5.縣賽一律採送件方式(因疫情關係,改採送件辦理)。

————————————————

1.取得決賽代表權者(全國現場比賽),參賽用紙由大會提供,用具請參賽者自備(如附件二)。

2.試題(書寫內容)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提供(現場抽簽決定)。

3.未參加決賽現場書寫者,視同放棄參加全國賽資格。

3.平面設計類 1.國中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約39公分×108公分或

78公分×54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

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2.高中(職)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約78公分×108公分),

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3.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種基本材料,並以平

面設計為限。

4.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5.高中(職)組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浮貼作品背面),不得超過200字(含標點符號)。

4.漫畫類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54

公分),作品一律不得裱裝。

2.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或多格漫

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需附tif檔之光碟。非必要

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避免海報形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達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

3.高中(職)組,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浮貼作品背面)

,不得超過200字(含標點符號)。

5.水墨畫類 ◎國中組:

1.作品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0~35公分×60~70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

2.作品可落款。不可書寫校名(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高中(職)組:

1.作品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

2.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長不得超過

270公分。橫式、裝框、聯屏、手卷不收。

3.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4.高中(職)組,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浮貼作品背面)

,不得超過200字(含標點符號)。

6.版畫類 1.國中組作品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高中(職)組作品最大不超過120公分×120公分,作品一律裱框,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

3.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4.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5.高中(職)組,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浮貼作品背面)

,不得超過200字(含標點符號),並註明版種(如凹、凸、平、孔版等)即材質(如木板、金屬板、絹板等)

捌、各校應徵作品件數:

1、請各校辦理校內初賽擇優參加縣賽。

2、國小組每一學校(不分是否設有美術班)應選送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版畫類、水墨類、漫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5件;國中組及高中組(職)每校應選送西畫類、水墨畫類、書法類、版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5件,如設有美術(工)班(科)組(包括廣告設計科)之學校,可增至10件。

3、設有美術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之普通班組得送件5件,美術班組得送件5件,如普通班組送件不足5件可由美術班組補足件數。

4、請各校依送件類別、組別造冊二份送承辦學校,格式如附件四(請完成線上報名系統)。並將表單(附件五)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

5、作品若易遭蟲蛀,請先做好防範措施。

6、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7、個人或補習班代為送件者,恕不收件。

玖、報名、收退件日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

請於111年9月19日至9月26日止,至雲林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藝文競賽專區-美術比賽網頁報名,逾期視同放棄。授權書、報名名冊(一式二份)請於報名系統完成後列印出並核章;聯絡電話:斗六國小5379600轉202或909-13-012。

填送表件:全部類別作品(直接送件)於作品收件期間(連同作品)繳

交授權書及報名名冊(一式二份)。

二、收件日期:

組別送件時間如下

  • 國小組:111年9月28日(星期三)
  • 國中組:111年9月29日(星期四)
  • 高中(職)組:111年9月30日(星期五)
  • 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16:00)逾時不予列入評選。
  • 地點:斗六市斗六國民小學(斗六市鎮東路225號)

三、退件日期:

(一)縣賽作品(未入全國賽作品)退件:作品欲退件者請務必於111年11月7日-11月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6:00)至斗六國小辦理退件,逾時視同不須退件,承辦學校不負保管之責,不得異議。

(二)全國賽作品退件:除全國賽達特優、優等、甲等作品退件時間視全國賽優秀作品展覽結束後辦理,其餘作品退件時間將於教育網公告,請至斗六國小辦理退件,逾時視同不須退件,承辦學校不負保管之責,不得異議。

拾、優秀作品(各類組前六名)展覽:

於雲林縣學生美術比賽專屬網站—數位美術館展覽網址( http://120.113.165.183/index.php)。

拾壹、獎勵:

一、縣賽:

1、各組錄取前六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及佳作若干名,得獎人數(含前六名)參賽者作品數二分之一,並得就參賽水準酌予增減名額。

2、各組前六名、佳作獲獎學生分別頒發獎狀乙紙,各組前六名並分別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

3、各組前六名及佳作之指導老師由雲林縣政府頒發指導獎狀乙紙。

4、以上優勝學生及指導老師獎狀於縣賽作品(未入全國賽作品)退件時併同領回,各校於公開活動予以表揚鼓勵。

二、全國賽:

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獎勵參照「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有關規定獎勵之。

拾貳、注意事項:

一、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抄襲、或他人加筆,經檢舉或發現將請作者現場繪製部份,如確定屬實,將不予評選,並作適當之處分。
如參賽全國作品經判定為臨摹、抄襲、或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者,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狀,並須自負法律責任,並禁賽2年。全縣比賽亦比照全國規定辦理。

二、各校選送作品組別、規格、材質如有未按規定選送者,經查屬實,該件作品不予評選,如得獎則取消得獎資格。

三、為確保展品安全,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者不予收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

四、指導老師限參賽學校現職之服務教師一人(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各類組比賽擇最優成績乙件給予獎勵;未填者視同放棄,不得事後補報。

五、另指導老師部分,其指導學生作品被確認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者,由主辦單位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六、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欄位,應親自簽名,且應負有審查作品無違反本要點規定之責任。

七、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

八、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如111年9月初賽時為國小三年級,必須以三年級身分參賽中年級組,不得以二年級作品參加低年級組比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九、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各項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計畫所載之任何規定者,不予受理、不予評選,若評選得獎亦得取消其名次及相關人員獎勵,追回得獎獎狀。

十、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作品之相關附則規定,請參照「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十一、退件作品未於規定時間內領回者,作品同意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置,不得有異議。

十二、本縣對於佳作以上作品有展覽、攝影、出版及製作相關宣傳品等權利,不另給費(如附件三同意書),並於報名時繳交得獎作品版權授權同意書。

拾參、附則:

一、承辦本次學生美展之工作人員得依「雲林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授權獎懲案件獎懲標準表」辦理敘獎。

二、凡依本實施要點之送件與比賽時程,帶隊參加或送件、退件之人員,一律給予公假登記。

三、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有關現場比賽,必要時得視疫情發展,另行公告相關防疫措施。

拾肆、本實施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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