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全國輕艇標桿錦標賽

111年全國輕艇標桿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6-01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輕艇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918-5151(黃秋譯小姐)

主辦單位Email:tpedragon@yahoo.com.tw

一、 目的:

推展輕艇標桿運動,提升競技實力。

二、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輕艇協會

四、 協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中市政府水利局、臺中市政府環保局

五、 比賽日期:

111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

六、 比賽地點:

臺中市康橋水岸公園(大里區環河路、永隆路口)

七、 參加資格:

已完成本會 111 年選手註冊登記。

1. 公開組:含大專校院

2. 學校組:高中、國中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八、 參賽組別:

1. 公開男子組

2. 公開女子組

3. 高中男子組

4. 高中女子組

5. 國中男子組

6. 國中女子組

九、 比賽項目:

輕艇標桿 K1M、K1W、C1M、C1W。

十、 比賽場地:

航道約 120 公尺長,約 18 道標桿。

十一、 報名手續: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6 月 1 日止。

2. 填寫報名表,以 E-mail 報名:tpedragon@yahoo.com.tw,報名費每人 300 元

請以匯款方式繳交,合作金庫銀行(006)北新分行,帳號:5333-717-500781,戶名:中華民國輕艇協會,匯款後請來電(信)告知,電話:(02)2918-5151。未完成報名費繳交者,視同未報名。聯繫人:黃秋譯 小姐,TEL:02-29185151,E-mail: tpedragon@yahoo.com.tw

3. 比賽時須攜帶證件由大會查驗年齡。

4. 性騷擾申訴管道,聯絡電話:(02)2918-5151,傳真:(02)2911-1546,信箱: tpedragon@yahoo.com.tw

5. 每單位報名艇數不受限制。

6. 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7. 比賽期間大會未提供午餐便當,請各隊自理。

8. 大會將依法投保場地意外責任險,各隊(人)需另自行投保活動險。

十二、 比賽規則:

採用國際輕艇總會最新輕艇激流規則,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依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十三、 活動日程:

6 月 17 日(星期五)8:30 領隊會議、檢艇、9:30 Demo、決賽。

十四、 競賽辦法:

1. 比賽成績:以最短時間依序正確通過標桿者為優勝。

2. 罰點計算:

(1)「0」點:正確通過。

(2)「2」點:正確通過但碰撞標桿。

(3)「50」點:未通過標桿、錯誤方向通過標桿或通過時翻艇。

(4)比賽方式以決賽兩趟,兩趟成績擇優一趟判定勝負。

十五、 比賽器材:

選手應自備參賽用艇及救生衣並均應符合國際輕艇總會規則之規定。

十六、 獎勵:

1. 各比賽項目取各組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牌。

2. 各比賽項目參賽 8 人以上取 6 名,7 人取 5 名,6 人取 4 名,5 人取 3 名,4 人取 2 名,3 人取 1 名,發給獎狀。

十七、申訴抗議:

1. 凡國際輕艇總會規則中明文規定者,在比賽中裁判依其精神判決之,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且不得提出異議。

2. 比賽進行當中,如有隊伍本身造成權益受損之情況,得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形式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違者以棄權論處。

3. 申訴或抗議書經由領隊或教練簽章後,於比賽成績公佈後 20 分鐘內提出,並繳交 5000 元保證金。

4. 審判委員會將於收到申訴或抗議書文件後 30 分鐘內作出判決,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若申訴或抗議成立則退回所繳之金額,否則將不退還。

十八、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1. 選手注意事項

(1) 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 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 4 月 10 日。

2. 禁用清單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3. 採樣流程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4. 其他藥管規定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十九、本次賽事為防疫期間請各參賽單位做好下列防疫措施:

1. 除了下場選手可不戴口罩以外,其餘在岸上之選手與隊職員一律戴口罩。

2. 請保持戶外社交距離 1.5 公尺以上。

3. 請各領隊教練每天做好體溫自主管理,大會亦會準備量體溫。

二十、本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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