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111年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報名時間: 2022-02-11 ~ 2022-02-22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228-9111分機25220(謝小姐)

主辦單位Email:Yucecca17@taichung.gov.tw

一、 實施目的:

為落實文化扎根,推展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宏揚漢字文化,特辦理本活動。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加對象:

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各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對書法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 比賽組別:

(一) 國小一至三年級組

(二) 國小四年級組

(三) 國小五年級組

(四) 國小六年級組

(五) 國中組

(六) 高中職組

五、 比賽方式:

(一) 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依組別每人以一件為限。

1. 收件日期:111年2月11日至2月21日止(寄件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書寫內容:以典雅詩詞或聖賢格言為主,字體不拘,可落款署名,不需裱褙。

3. 作品規格:自備28格(或空白)四開宣紙(約35×70公分)。

4. 報名方式:

(1)  個人報名

自文化局網站下載個人送件表(表一)並填妥資料,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郵寄至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封面請另註明「參加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2) 團體報名

  • 步驟一:於本局網站下載團體報名表(表二)檔案,填寫完成後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局承辦人信箱( Yucecca17@taichung.gov.tw)。
  • 步驟二: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標示送件表上的作品報名編號。
  • 步驟三:列印團體報名表一份,連同作品郵寄至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註明「參加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5. 成績公布

各組擇優錄取45名參加決賽,錄取名單除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另郵寄書面通知。

(二) 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 決賽日期:預訂111年4月10日(星期日),實際日期以決賽通知單及本局網站公告為準。

2. 決賽地點: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地下樓研習教室。

3. 參加決賽者請依規定時間報到參賽,並自備書寫工具(含墊布),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4. 內容與規格:現場公布書寫內容,規格(格式)與初賽相同。

六、 評審及獎勵:

(一)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5名書法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二)學生獎項:

學生獎項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各組
錄取名額

1 2 3 5 若干
獎勵 頒發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券獎勵品乙份

(三)學校獎項:

學校獎項 最佳推廣獎 最佳成效獎 最佳指導成效獎
獲獎標準 參賽學生數最多之學校 獲獎學生數最多之學校 獲優選以上學生數最多之指導老師
錄取名額 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組各獎項錄取1名,共3名。
獎勵 獎牌乙面

(四) 備註:送件表未填具就讀學校者,不列入最佳推廣獎及最佳成效獎項之評比;送件表未填具指導老師姓名者,不列入最佳指導成效獎之評比。

七、 頒獎

預訂於111年6月12日(星期日)下午2時在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地下樓演講廳辦理頒獎典禮。

八、 附則:

(一) 凡參加比賽之初、決賽作品均不退件,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得授權第三方進行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不再另予通知或致酬作者。

(二)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進行活動攝影,並授權肖像權使用於教育推廣目的之新聞、公開媒體、影片剪輯、活動宣傳及網站刊登等利用方式。

(三) 本活動簡章、報名表及相關資訊,請逕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

(四) 洽詢電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04)22289111分機25220謝小姐。

九、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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