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徵件補助暨策展計畫

111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徵件補助暨策展計畫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7-20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主辦單位電話: 08-736-0330轉560(陳先生)

主辦單位Email:a251313@oa.pthg.gov.tw

因應COVID19疫情嚴峻,本次收件即日起延長至110年6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 ),並開放線上申請投件。

本案簡章下載可至 https://www.cultural.pthg.gov.tw 下載,路徑:屏東文化處官方網站/便民服務/常用表單下載/博物美術科( 切換 )/111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 策展 )徵件及展覽補助計畫簡章下載。

線上報名填妥後請檢附相關申請表及附件檔案寄至 a251313@oa.pthg.gov.tw 信箱,為防止電子信件傳送失敗請寄出後撥08-7360330#560陳先生確認。


111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 策展 )徵件及展覽補助 計畫簡章

一、 宗旨

為提昇本縣藝文水平、累積及拓展本縣藝文創作能量,並培養新銳藝術者創作及策展計畫執行,特辦理此展覽( 策展 )徵件及展覽補助計畫,以鼓勵優秀創作者、策展人展出作品及策展成果。

二、 申請資格及檔期排定原則

徵件名稱 申請資格 檔期排定原則
A 屏東美術館展覽徵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 個人或聯展 )及登記立案之美術團體。

2. 個人未於109-110年於屏東美術館辦理個展、雙人展或三 人 聯 展 , 團 體 未 於 109-110 年於屏東美術館辦理團體展覽者。

3. 不受理申請用途為學校社

團聯展或畢業展用途。

l 地點:以屏東美術館 101、102、103、201 展覽室為原則,或本府所轄場域。

l 檔期:以3-4週為原則 ( 如有特殊情況將由本府進行展期調整,申請者需配合辦理,不得異議 )。

l 補助金額:約新台幣 1 萬元整( 依年度預算

核定為主 )。

B 屏東美術館策展徵件 l 地點:以屏東美術館 101、103 展覽室為原則,或本府所轄場域。

l 檔期:以3-4週為原則,111年6月前辦理完成本案 ( 如有特殊情況將由本府進行展

期調整,申請者需配合辦理,不得異議 )。

l 補助金額:以新台幣10萬元為限( 依年度預

算核定為主 ),預計錄取2檔。

C 展覽補助申請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 個人,或二人以上聯展 )。

2. 不受理申請用途為學校社團聯展、畢業展、政治團體或政黨活動用途。

l 地點:屏東縣內本府同意之策展場地( 申請者不得異議 )。

l 檔期:以申請空間排定展期為主,扣除卸佈展不得少於兩週,並須於111年12月31日

前辦理完畢,未完成者,補助經費不予保留。

l 補助金額:約新台幣 1 萬元整( 依年度預算核定為主 ) 。

申請個人及團體者請擇一項投件,請勿一案多投。

三、 申請項目

平面作品:水墨、書法、油畫、水彩畫、膠彩畫、版畫、篆刻、粉彩、壓克力、鉛筆畫、複合媒材、 數位平面( 海報設計 )、CG繪圖( 含3D影像繪圖 )、攝影、漫畫、其他等

影片作品:動畫影片、微電影、動態影像、其他等。

立體作品:雕塑、工藝創作、陶藝、古董、綜合媒材、文創品、模型( 含場景 )、櫥窗設計等。

裝置作品:立體造形、裝置藝術品( 含可互動 )等。

四、 申請方式

1. 投件方式:本案僅受理紙本投件,申請者請填妥申請項目資料( 請依各項目申請表所需資料印製 ),逕送( 寄 ) 900屏東市大連路69號(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博物美術科收 ),封面請註明「申請111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徵件展覽」。

2. 收件日期:110年04月16日( 星期五 )起至110年06月15日( 星期二 )止,以郵戳為憑。

3. 簡章下載:簡章及申請書表請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索取,或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頁( 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下載,下載路徑:文化處首頁/便民服務 /分類查詢 /博物美術科/111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徵件簡章及申請表。

4. 注意事項:申請資格不符或申請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受理。( 申請資料一律不退件,送件前請自行留檔 )。

五、 審查作業

第一階段:由本府審閱資格符合以及送件資料完整度。

第二階段:由本府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擇期辦理書面審查,項目包括創

作作品完整度、獨特性、創意性及策展規劃呈現等,本府得視情況召開臨時審查會。審查最終結果將公布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審查作業由本府遴聘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與案件申請人有三親等,或為案件申請人代理人、輔佐人等應自行迴避。 )

六、 補充說明

有未盡事宜,本府得隨時修正補充,且以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最新公告與簡章為主,並請申請者依各申請表及切結書規範內容辦理;如有疑義或爭議,本府擁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七、 洽詢方式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博物美術科-陳先生

地址:屏東市大連路69號( 屏東縣立圖書館總館 ) 電話:08-736033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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