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青少年拒菸(煙)方法創意設計競賽

111年度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青少年拒菸(煙)方法創意設計競賽

 總獎金: 43000

最高獎金: 6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10-07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334-0935分機2514(簡小姐)

壹、活動主旨

為使青少年瞭解菸品及電子煙危害,加強拒菸及戒菸技能,培養學童正確菸害防制法規觀念,讓青少年利用課餘時間,邀集同儕共同針對拒菸題材,轉化成海報、短片及梗圖參賽,進一步強化對菸品及電子煙危害的認知,懂得遠離並拒絕菸品。

111年度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青少年拒菸(煙)方法創意設計競賽

貳、徵選辦法

本活動對象分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職學生組三個組別。活動規則如下:

一、請同學依以下主題創作:

同學或家人給你菸或電子煙,你要如何拒絕?

二、 參加資格:

本市 111 學年度各公、私立國小 5、6 年級生、國中學生及高中職學生。

三、 參賽方式:

(一)各校參賽件數不限,每件作品得以個人或團體(最多 4 人)方式參賽。

(二)甄選作品限制條件如下:

1.為原創性設計。

2.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3.作品必須符合未曾在商業性質場合中公開發表過之規定。

4.作品必須符合未曾獲得國內外動漫畫競賽相關獎項之規定。

四、 創作方式與作品規格

(一)國小學生組:

創意海報作品以半開圖畫紙手繪稿參賽,需提供作品創作理念或創意點子之說明摘要,但不得在完稿上署名或註記與海報內容無關之標示。稿件尺寸長(78 公分)X 寬(54 公分)允許誤差值為 3 公分以內,黑白或彩色均可,不限定繪畫與上色方式,直式橫式皆宜。請於報名文件中附上參賽作品、報名表(附件一)、及授權同意書(附件四)。

註 1:電腦繕打報名表 1 式 3 份,1 份實貼至作品背面,1 份供承辦單位作業使用。

註 2: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度,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註 3:所有作品可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如未得獎,可申請作品退回,退回方式可選擇於活動完畢 1 個月內親自領取或附上資料完整之回郵信封與郵票掛號寄回,如未申請概不退還。

(二)國中學生組:

30 秒短片創作

1.作品需標註作品名稱。

2.需提供作品創作理念或創意點子之說明摘要。

3.影片格式:檔案類型可為*.avi;*.wmv;*.mpg;*.mov;*.mp4.

4.影片長度:30 秒內。

5.影片素材:作品設計以影片及動畫等元素呈現。

註 1:送件時須檢附報名表(附件二)及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四)。

註 2:參賽光碟 1 式 3 份:光碟上請註明參賽學校名稱、主題類別、作品名稱(光碟應內含:多媒體影片檔、劇本文字檔、參賽報名表 Word 檔,報名資料請務必確認報名資料之完整性與正確性,後續得獎獎狀與相關活動/得獎公告將依報名表資訊製作)。

(三)高中職學生組:

梗圖創作作品以半開圖畫紙手繪稿或電腦繪圖參賽,「最多 4 分格組成之一組連作作品」,需提供作品創作理念或創意點子之說明摘要,但不得在完稿上署名或註記與梗圖內容無關之標示。稿件尺寸長(78 公分)X 寬(54 公分)允許誤差值為 3 公分以內,黑白或彩色均可,不限定繪畫與上色方式,直式橫式皆宜。請於報名文件中附上參賽作品、報名表(附件三)、及授權同意書(附件四)。

註 1:嚴禁任何有版權、物權、人權、遊戲、漫畫、卡通、真實人物(需當事人及圖片所有人<拍攝者>授權)、不可有不雅、暴力、性暗示,以自行繪圖(人物照或圖片,需當事人及圖片所有人<拍攝者>授權)。

註 2:電腦繕打報名表 1 式 3 份,1 份實貼至作品背面,1 份供承辦單位作業使用。

註 3: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度,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註 4:所有作品可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如未得獎,可申請作品退回,退回方式可選擇於活動完畢 1 個月內親自領取或附上資料完整之回郵信封與郵票掛號寄回,如未申請概不退還。

五、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7 日(以郵戳為憑)。

六、 收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55 號)。

七、 送件說明:

逾時、未填妥報名表及授權使用同意書,皆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恕不受理參加比賽。

參、評選公告時間與方式

一、 評選專家:

由承辦單位邀集媒體傳播領域專家、公衛及菸害防制領域專家、內聘專家 3 位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分。

二、 評選方式:

就各組參賽作品評選。

三、 評選標準:

(一)拒菸(煙)主題(40%):作品整體內容是否切和比賽主題。

(二)可行性(30%):具可行性及推廣性。

(三)創意巧思(20%):創意發想、活潑有趣,讓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四)網路人氣票選(10%):將投搞作品上傳至本局臉書進行網路票選,依序排名給分,得票最高者為第 1 名,得總分 10 分,差距 1 名得分依序遞減 0.3 分,得 9.7 分,依此類推,票數相同得同分。

(五)如綜合成績同分,依菸害防制主題、可行性、創意巧思及網路人氣票選表現得分依序比較排名,仍同分則抽籤決定名次。

四、 公告評審結果時間:

111 年 10 月 27 日五、決審得獎名單將公告於下述網站:

(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臉書 https://zh-tw.facebook.com/tychbfans

(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 https://dph.tycg.gov.tw/nosmoking/

(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https://www.tyc.edu.tw/index.jsp

六、 網路人氣票選:

將投搞作品上傳至本局臉書進行網路票選,各組票選出 1 名超人氣作品,票選時間自 111 年 10 月 14 日(五)至 10 月 21 日(五)17 時 00 分止。

七、 頒獎:

得獎者將於公開場合正式授獎,於典禮中簽署「拒菸(煙)承諾書」,並宣誓不吸菸(煙)且拒菸(煙)的決心,同時現場展示得獎的創意海報及影片作品。

肆、獎勵方式

【以下獎勵金額(新臺幣)皆為等值商品禮券,非現金】

一、 參加獎勵方式:

參賽者皆可獲得 100 元商品禮券。

二、 評選優勝錄取名額及獎勵如下:

⚫評選出各組

前 3 名及佳作 5 名(各組指導老師限 1 人不重複給獎)

第一名:參賽者每名(組)獎金 6,000 元,獎狀乙張,指導老師嘉獎二次,商品禮券 2,000 元。

第二名:參賽者每名(組)獎金 4,000 元,獎狀乙張,指導老師嘉獎一次,商品禮券 1,500 元。

第三名:參賽者每名(組)獎金 2,000 元,獎狀乙張,指導老師獎狀乙張,商品禮券 1,000 元。

佳作:5 名;參賽者每名(組)獎金 1,000 元,獎狀乙張。

⚫網路人氣獎

各組票選出 1 名,參賽者每名(組)獎金 3,000 元,獎狀乙張。

三、 參與學校獎勵方式:

一校投稿3件以上作品,頒發獎狀乙張。

伍、報名方式

請在 111 年 10 月 7 日前將報名表(附件一、二、三)、授權同意書(附件四)及參賽作品(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55 號)。

◎活動洽詢專線:03-3340935 轉 2514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簡小姐。

陸、著作權宣告

一、 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原撰稿學生所有。

二、 所有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擁有集結成冊或其他教育目的之使用權,不再個別通知,亦不支付任何稿費。

三、 所有參賽作品內容之被引用,主辦單位有同意權。

四、 所有參賽作品,在標明作者資料與原網頁位址的條件下,歡迎非商業性質之自由轉貼。

五、 若參賽作品涉及抄襲行為,經檢舉查證屬實,除將該作品自網站移除與收回獎狀,另將通知學校議處,並永久停權。

柒、附則

一、 請儘早完成作品投件,若因郵遞問題,喪失比賽機會,參賽學生須自行負責。

二、 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予從缺。

三、 參賽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因版權等侵權問題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狀。

四、 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回。

五、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未成年者獎項所得將列入法定代理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者須依規定填寫相關收據方可領獎。

六、 得獎作品及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權作為宣導、教育、刊印或公開展出,不另致酬。

七、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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