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教育部體育運動精英獎

111年教育部體育運動精英獎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9-30

主辦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8771-1940(林雅惠)

主辦單位Email:k013@mail.sa.gov.tw

推薦期間:

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星期五)止。

獎勵項目:

最佳男運動員獎、最佳女運動員獎、最佳教練獎、最佳運動團隊獎、最佳新秀運動員獎、最佳運動精神獎、特別獎及終身成就獎等8項。

符合體育運動精英獎獎勵辦法規定各該獎項獎勵資格者,得由下列單位推薦之:

(一)中央機關(構)。

(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構)。

(三)全國性體育團體。

(四)直轄市、縣(市)體育(總)會。

(五)各級、各類學校。

(六)媒體機構。

評獎事蹟:

體育運動精英獎各該獎項評選事蹟,除「終身成就獎」外,應以110年10月1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之優良表現認定。

推薦方式:

各該單位推薦人選,應於推薦日期截止前填妥推薦表(格式如附件1、附件2),連同各相關證件資料影本於前開推薦期間送達本部體育署(以郵戳為憑),並請將推薦表件電子檔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k013@mail.sa.gov.tw)。

評審方式:

依體育運動精英獎獎勵辦法規定聘請媒體、體育運動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及其他公正人士組成評審會評選產生。

獎勵方式:

頒發入圍之個人或團隊傑出獎獎牌;頒發得獎之個人或團隊體育運動精英獎獎座及獎狀,並於體育運動精英獎頒獎典禮表揚(預定於111年12月份辦理)。

本案另載於本部體育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s://www.sa.gov.tw/)網頁。

承辦單位:

本部體育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聯絡人:林雅惠,電話:02-87711940,傳真:02-27520200)。

前開各該公告事項嗣後有所變更者,本部體育署自得另行公告之。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體育運動精英獎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