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新城鄉公所「荷風稻浪、魅力新城」攝影比賽

111年新城鄉公所「荷風稻浪、魅力新城」攝影比賽

 總獎金: 48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22-06-20 ~ 2022-07-31

主辦單位: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03-826-7223分機152(陳政雄)

主辦單位Email:sk15vic@gmail.com

壹、 活動目的:

新城鄉佳林村龍泉公園每年6-7月為荷花盛開與稻穗成熟季節,在這裡清新荷花伴隨周邊金黃稻穗,於壯闊的中央山脈與湛藍天空背景襯托下,形成一幅層次鮮明美麗的景畫,美不勝收,為初夏季節本鄉最佳旅遊地點,為增進社區發展,推廣此觀光景點,希透過愛好攝影人士專業攝影技巧與鑑賞能力,拍攝出精湛作品,將佳林村荷花及美麗精緻的田園風光充分展現,讓民眾能感受這裡的純樸與美好,分享與傳遞新城之美。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協辦單位:新城鄉民代表會、花蓮洄瀾攝影學會會、花蓮花青攝影學會、花蓮縣攝影學會。

參、 活動日期:

收件日期111年6月20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

(以郵戳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

肆、 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皆可參加。

伍、 拍攝內容:

一、 取景範圍:新城鄉佳林村龍泉公園荷花池及佳林村內稻田區。

二、 攝影主題:佳林村荷花攝影(照片需可看出拍攝地點)及田園風光、自然生態及地區特色等。(需檢附作品說明,限50 字以內)

三、 作品拍攝時間:110年1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

陸、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須為「數位相機」或「行動裝置」所拍攝之1,200萬畫素以上,不得插點擴檔,每人參賽張數限10張,連作不收。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加色、重曝、機內重曝、改造、格放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作品須燒製光碟交付「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數位檔案。

柒、 收件方式:

一、 作品一律以光碟片或隨身碟收件,需註明作者姓名及參賽作品件數。

二、 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交付,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 收件地點:973花蓮縣新城鄉大漢村光復路570號新城鄉公所農觀課收,信封上請註明「荷風稻浪、魅力新城」攝影徵件活動」字樣。

四、 參賽作品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活動聯絡窗口:03-8267223-152陳政雄,Email: sk15vic@gmail.com

捌、 參賽規則:

一、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二、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侵權、違法 事宜,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徵件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 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獎項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如有肖像權、著作權與拍攝時間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義務,並對主辦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

三、 參賽作品需檢附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報名表下方「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名」處須簽名,確保參賽資格。

四、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新城鄉公所所有,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不另給酬。

五、 參賽作品規格「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數位檔案應具備1,200萬畫素以上之品質,「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不得插點擴檔,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最大”之JPG格式均可。

六、 銅牌獎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個獎項,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七、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10%,外籍人士20%〉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未達2,000元者得免扣繳。

八、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九、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十、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十一、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玖、 獎項:

獎項 數量 獎勵
金牌獎 1名 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銀牌獎 1名 獎金新臺幣8,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銅牌獎 1名 獎金新臺幣 5 ,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優選獎 5名 獎金新臺幣 3,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佳作獎 10名 獎金新臺幣 1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10%,外籍人士20%)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未達新臺幣2,000元者得免扣繳。)

壹拾、 評審辦法:

一、 評審標準:主題呈現40%、美感意境30%、創意與構圖30%。

二、 由主辦單位邀聘評審組成委員會評審之。

三、 評審結果暫定於111年8月10日公布於新城鄉公所官網,並以電話或專函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予從缺。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