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春夏秋冬兒童消防繪畫比賽

111年春夏秋冬兒童消防繪畫比賽

 總獎金: 179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2-06-01 ~ 2022-08-31

主辦單位: 彰化縣消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751-2119

主辦單位Email:chfd119@mail.chfd.gov.tw

壹、依據:

消防法第 5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三條。

貳、目的:

為喚起民眾防火意識,強化正確消防觀念,激勵各國民小學積極投入消防宣導工作行列,並激發學生創作才能提升消防自主意識與防災知能,落實防火教育宣導由小紮根做起,期達到防火教育與宣導合一及提升民眾居住滿意度之目的,特舉辦本項比賽。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彰化縣消防局

二、承辦單位:災害預防科

肆、活動期程:

一、收件及截止日期:

111 年 6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止。

二、收件方式:

(一)現場收件:繳交報名表、同意書及作品送至彰化縣消防局-災害預防科,現場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或送至鄰近消防分隊收。

(二)通訊報名:於收件期限內(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同意書及作品以掛號方式郵寄至「500057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號2樓(災害預防科)」,請於信封處註明「111 年春夏秋冬兒童消防繪畫比賽」字樣,作品請保持平整,盡量不要摺疊以免毀損作品。

伍、參加對象:

本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分高年級組(五、六年級)、中年級組(三、四)年級)及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共三組。

陸、比賽主題:

以各季節(春、夏、秋、冬)消防宣導為主題自由發揮有關防火、電器使用安全、滅火器操作、爆竹煙火安全、瓦斯使用安全、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其他防火教育宣導相關資料或參考彰化縣消防局網頁相關資料繪製(如網址: https://www.chfd.gov.tw/home.aspx)。

柒、比賽說明:

一、作品規格:

作品規格一律以四開(39cm X 54cm)規格之圖畫紙作畫。

二、比賽辦法:

(一)每件作品作者以 1 人為限,每人限參賽 1 幅作品。

(二)繪畫表現形式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及漫畫等各式繪畫材料表現,並得輔以文字說明,但請勿使用電腦合成方式作畫且於圖畫正面禁止留有可供辨識身分之文字或圖樣,不需裱框。

(三)參賽者自備四開圖畫紙作畫,並將比賽報名表(附件 1)貼至作品背面右下角。

捌、評審方式:

報名資格及文件完備並符合徵件規格者,將由主辦單位遴選 3 人以上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依下列標準進行評分,評審結果參賽者不得異議。

一、主題性:春、夏、秋、冬各季節防火宣導主題認知、知識正確性等,占 30%。

二、創意性:特殊或新穎見解或題材等,占 25%。

三、教育性:具有強化及提升認知,達到產生宣導及警示效果,占 25%。

四、技巧表現:架構布局、色彩運用及吸睛程度,占 20%。

玖、得獎名單、獎勵方式及領獎方式:

一、得獎名單:預計於 111 年 9 月下旬公布於彰化縣消防局全球資訊網及臉書專頁,除得獎者以電話通知外,餘不另行個別通知。

二、獎勵方式:高年級、中年級及低年級組,分別各選出特優 3 名、優選 3 名及佳作 10 名。

(一)高年級:參賽榮獲特優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5,000 元及獎狀 1 幀、榮獲優選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3,000 元及獎狀 1 幀、榮獲佳作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2,000 元及獎狀 1 幀。

(二)中年級:參賽榮獲特優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3,000 元及獎狀 1 幀、榮獲優選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2,000 元及獎狀 1 幀、榮獲佳作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1,000 元及獎狀 1 幀。

(三)低年級:參賽榮獲特優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2,000 元及獎狀 1 幀、榮獲優選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1,000 元及獎狀 1 幀、榮獲佳作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500 元及獎狀 1 幀。

三、領獎方式:得獎者將受邀參加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壹拾、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詳填報名表(附件 1)及同意書(附件 2),並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後右下方一併寄送,以利評選作業。

二、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均不退還,本局對於參選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印刷、出版、宣傳、重製等權利,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絕無異議。

三、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四、參賽作品必須未曾在平面及電子、網路媒體發表。嚴禁抄襲,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

五、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代筆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六、凡參賽之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七、參賽者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填寫同意書(附件 2),若無法提供者,視同規格不符。

八、所有得獎者,於領獎時需出示得獎者之戶口名簿、健保卡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核對。得獎者之獎項獎值金額超過 1,000 元(含)以上者將依稅法規定列入申報扣繳。

九、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壹拾壹、對於本比賽之各項規定,主辦單位擁有最終解釋權;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111年春夏秋冬兒童消防繪畫比賽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