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永康分局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永康青春同樂繪」創意繪畫競賽

111年永康分局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永康青春同樂繪」創意繪畫競賽

 總獎金: 12000

最高獎金: 3000

報名時間: 2022-07-01 ~ 2022-08-01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

主辦單位電話: 06-201-5247分機8014(邱儀甄組長)、06-233-3325(范銘峯巡佐)

一、 活動目的

今年青春專案並沒有因疫情嚴峻而暫緩,反而因疫情讓青少年暑假期間精力無處宣洩,青少年無法從事戶外活動,接觸網路媒介的時間也將大幅增加,為降低參與網路詐騙、網路賭博、網路販毒的風險及兼顧防疫與少年保護並重,結合預防犯罪宣導方式辦理,繪畫競賽活動,進而強化青少年法治觀念及自我保護意識,期能提升宣導成效,並提供少年正向、健康休閒活動。

二、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

三、 協辦單位:

臺南市立永康國民中學。

四、 收件日期及評審:

(一) 111年7月1日至8月1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 作品請平放裝入信封袋內(請勿摺疊),以現場收件方式辦理(永康國中教務處組長邱儀甄06-2015247轉8014)。

(三)請永康國中老師吳政隆、周亮吟擔任評審老師。

五、 參賽資格:

永康區各國小、國中學生。

六、 比賽辦法:

(一)競賽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

(二)競賽主題:防制少年「新興毒品」、「詐欺車手」、「兒少性剝削」、「網路賭博」、「深夜留連、不當場所」擇一為主題。

七、 評選標準:

由主辦單位聘請繪畫、美術設計、視覺傳達、預防犯罪毒品、詐騙領域專家擔任評審委員(注意事項:畫面中可有文字宣導標語,但不可出現或可識別之個人資訊或標章)。

八、 作品規範:

(一)作品規格一律以四開圖畫紙(39cm×54cm)平面作品送件,繪畫創作媒材限用粉彩筆、水彩、彩色筆、粉蠟筆、簽字筆等手繪創作媒材,不可使用電腦合成或拼貼方式作畫。

(二)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加比賽,重複送件者不予評審。

(三) 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主辦單位(永康分局)取得得獎作品公開展示權、改作權、重製權、編輯權、出版權及散布權,得永久無償作非營利使用,請參賽人同意並同時請法定代理人簽署同意。

(四) 凡報名參加比賽即視為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將作品展覽、攝影、出版及代表參賽、製作教材、相關宣傳品及提供網路瀏覽、下載使用。

(五) 參賽作品需為學生個人原創之作品,如屬臨摩、抄襲或經查係他人加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均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

(六)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本計畫各項規定之情事者,經查證屬實,雖得獎亦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統一超商商品卡及獎狀。

(七) 參賽作品標籤由參加者依本計畫所附作品標籤格式印製,並以正楷詳實填寫各欄,一式兩份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一聯實貼另一聯浮貼。

九、 比賽應繳資料:

(一) 手稿作品(請於作品背後註記學校、姓名)

(二) 報名表(附件1)。

(三) 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2)。

(四) 切結書(附件3)。

十、 獎勵辦法: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各組獎項如下:

(一) 第1名:每組1名,頒發統一超商商品卡3,000元及獎狀乙紙及本人原創圖客製化T恤1件。

(二) 第2名:每組1名,頒發統一超商商品卡2,000元及獎狀乙紙及本人原創圖客製化T恤1件。

(三) 第3名:每組1名,頒發統一超商商品卡1,000元及獎狀乙紙及本人原創圖客製化T恤1件。

(四) 佳作:依每組參賽作品數量調整錄取名額,並以每組10人為上限,各頒統一超商商品500元及獎狀乙紙。

十一、 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於111年8月5日「永康分局網站及臉書粉專頁」,並通知領獎事宜。

十二、 凡送件參賽即視為同意本徵選計畫,對評審之決議不得異議。

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內容、規則、獎項之權利及對於本活動辦法之最終解釋權。如有不可抗力事由致無法執行本活動時,並有權取消、終止、延期或暫停本活動,由主辦單位隨時於「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網頁及臉書粉絲專頁更新,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選者同意。

十三、 聯絡方式:

(一) 承辦人:巡佐范銘峯

(二) 聯絡電話:(06)233-3325

(三) 報名表請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下載(最新消息)。

十四、 本細部執行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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