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30輯「磺溪文學」彰化縣作家作品集徵集

111年第30輯「磺溪文學」彰化縣作家作品集徵集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3-15

主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4-725-0057分機2335(施先生)

主辦單位Email:libshih@mail.bocach.gov.tw

一、 宗 旨

蒐集及整理本縣文學資料,保存文學作家之作品,充實文學資源,提供文學愛好者欣賞及研究者參考。推廣文學,鼓勵創作,提昇本縣文學創作水準,創造本縣豐富多元的文學作品。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三、 辦理時間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3 月 15 日

(二) 評審日期:111 年 4 月。

入選公佈日期:111 年 4 月。

(三) 出版期程:111 年 5 月至 111 年 9 月。

(四) 頒獎日期:111 年 10 月。

四、 參選資格

(一) 本籍或曾設籍彰化縣,或曾於彰化縣就學、工作者;未具前述資格,但其作品以描述彰化縣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均可參加。

(二) 每種文類每人限一冊。

(三) 獲入選出版作品之作家,需隔一年再參加徵選。

五、 徵文內容

(一) 以未結集出版之傳統詩及新詩、散文、小說、報導文學等現代文學創作為主。

1. 新詩:行數及首數不拘,印製菊版 16 開本(約 21×15 公分)150 頁以上為原則。

2. 散文:篇數不拘,總字數 6 萬字至 12 萬字之間。

3. 小說:篇數不拘,總字數 6 萬字至 12 萬字之間。

4. 報導文學:篇數不拘,總字數 6 萬字至 12 萬字之間。

5. 傳統詩:限絕句或律詩,標明韻部,450 首以上為原則。

(二) 參選作品必須包含作品目錄及作品簡介。

(三) 外國文學之翻譯作品及古詩、方誌、雜文等項目不列入本徵文範圍。

六、 作品格式

作品請使用電腦打字,版面設定紙張大小為 A4、紙張方向為直向,文字方向為橫向,字型為新細明體,字型大小為 14pt,頁碼置於頁尾。

七、 參選方式

自行參加徵集。

八、 評 選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會評審之。

九、 獎 勵

凡經評審委員評定入選作品,每冊由承辦單位提供稿酬新臺幣 1 萬元整、並贈送出版作品 150 本,並擇期公開頒發稿酬、獎座。

十、 報 名

(一) 採網路報名

(二)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1 年 3 月 15 日止。

(三) 請至文化局網站( https://www.bocach.gov.tw/)-主題專區-彰化文學-作家作品集-歷屆徵集辦法,下載簡章並報名及上傳作品、參選資格證明(身分證或學生證或畢業證書等)電子檔。

(四) 參加徵選者於報名程序填選個人資料,視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書面同意」,主辦單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保存並保護之。

(五) 報名問題請洽彰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承辦人員施先生,TEL:04-7250057#2335,

E-Mail: libshih@mail.bocach.gov.tw,地址:500206 彰化市中山路 2 段 500 號

十一、 附 則

(一) 參選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經發現將追回稿酬、獎座及註銷入選資格,並永遠取消參選資格,另作者應賠償承辦單位出版及相關費用並負法律責任。

(二) 不符合參選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三) 入選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免費授權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任何方式利用及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包含出版專輯及其衍生出版品之發行、銷售)。

(四)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以網頁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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