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臺北市青年盃法式滾球錦標賽

111年臺北市青年盃法式滾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5-26

主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滾球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30-982-820(鍾雨純老師)

一、目的:

為關懷市民健康福祉,彰顯在地社區居民互動交流及營造核心生活價值的重要性,冀望透過法式滾球的推廣與落實,期使滾球運動能在本市各校園及社區公園扎根,藉以促進本市市民及學生身心健康,享受運動樂趣,提升生活品質,增進校際學童活動及住民友誼,養成良好運動習慣之目的。

二、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中華民國滾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滾球協會

四、承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滾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滾球委員會、臺北市士林區滾球委員會、臺北醫學大學、臺北市立大學滾球社。

六、比賽日期:

自111年6 月10日(星期五)起至6月12日(星期日)止。

七、比賽地點:

臺北市天母滾球場

八、比賽組別:

(一)少年組:

1.本組限就讀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及宜蘭縣等各公私立國小之學生,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每校報名隊數不限。

2.男女不分組,以3對3方式比賽。每隊得報教練1人、選手3人參賽。無教練者亦可參賽,但仍須有帶隊負責人,負責人必須為該校教師或社團教練。

3.凡同一學校在學學生均可組隊參賽(報名表請加蓋所屬學校印章)。

(二)青少年組:

1.本組限就讀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及宜蘭縣等各公私立國中之學生,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每校報名隊數不限。

2.男女不分組,以3對3方式比賽。每隊得報教練1人、選手3人參賽。無教練者亦可參賽,但仍須有帶隊負責人,負責人必須為該校教師或社團教練。

3.凡同一學校在學學生均可組隊參賽(報名表請加蓋所屬學校印章)。

(三)青年男子組及女子組:

1.本組限就讀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及宜蘭縣等各公私立高中之學生,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每校報名隊數不限。

2.分為男子組及女子組(女生可以報名男子組),以3對3方式比賽,每隊得報教練1人、選手3人參賽。無教練者亦可參賽,但仍須有帶隊負責人,負責人必須為該校教師或社團教練。

3.凡同一學校在學學生均可組隊參賽(報名表請加蓋所屬學校印章)。

(四)公開男子組及女子組:

1.本組不限資格及年齡。

2.分為男子組及女子組(女生可以報名男子組),以3對3方式比賽。每隊得報教練1 人、選手3人參賽(無教練者亦可參賽;若教練兼任選手,則不可兼任其他隊伍教練)。

3.每隊只能有一位具有國手資格之選手報名參賽,青少年國手不在此限。

(五)長青組:

1.本組限年滿60歲以上者,方可報名參賽(民國51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2.男女不分組,3人一隊。

3.每隊得報教練1 人、選手3人參賽(無教練者亦可參賽;若教練兼任選

手,則不可兼任其他隊伍教練)。

4.每隊只能有一位具有國手資格之選手報名參賽。

九、競賽辦法:

(一)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滾球協會公布之2017年國際法式滾球比賽規則辦理。

(二)球具:須使用國際法式滾球總會認證之競賽球。

(三)賽制:賽制及賽程將依實際報名隊數訂定之。

(四)戰績評比方式:

1.先評比該組各隊伍所獲之積分,積分高者晉級。

2.積分相同時,則比較相關隊伍之對戰勝負關係,勝隊晉級。

3.對戰勝負關係相同時,則比較積分相同隊伍之總得分數減總失分數,所得差分高者晉級。

4.若所得差分相同,而有對戰勝負關係時,則由勝隊晉級。

5.所得差分相同,又無對戰勝負關係時,則再評比相關隊伍的總得分數,總得分數高者晉級。

6.若總得分數相同,而有對戰勝負關係時,則由勝隊晉級。

7.若總得分數相同,又無對戰勝負關係時,則評比相關隊伍的總失分數,總失分數低者晉級。

8.若總失分數相同,而有對戰勝負關係時,則由勝隊晉級。

9.經上述戰績評比後,依然無法判定晉級隊伍時,則加賽1局(一隊3顆球),勝隊晉級。

十、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26日(星期四) 下午5點前。

(二)報名方式:

1.本次賽會報名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https://forms.gle/aDhw8PKCmqvkK58W6

2.各參賽組別請分開填寫「網路報名表單」(聯絡資訊務必填寫正確)。

3.少年組、青少年組及青年組的報名表需加蓋學校單位核章,掃描成PDF檔或JPG檔後,再上傳至「網路報名表單」中,檔名範例:「OO高中-青年男子組」。

4.聯絡人:鍾雨純老師 聯絡電話:0930-982820。

5.報名費:少年組、青少年組及青年組每隊300元,公開組及長青組每隊400元(請於報到時繳交或於領隊會議時繳交)。

十一、技術會議及賽程抽籤:

於6月2日(星期四)下午3點,於臺北醫學大學體育處舉行。

十二、領隊及裁判會議:

訂於各組比賽前召開,時間另行通知。

十三、開幕典禮時間:

預定於6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點於比賽現場舉行。

十四、獎勵辦法:

(一)少年組、青少年組及青年組,依參賽隊數頒發獎盃(前三名)及比賽成績證明。

(二)敘獎方式:

1.參賽隊數為16隊以上者,取前八名。

2.參賽隊數為14隊或15隊者,取前七名。

3.參賽隊數為12隊或13隊者,取前六名。

4.參賽隊數為10隊或11隊者,取前五名。

5.參賽隊數為8隊或9隊者,取前四名。

(三)社會組及長青組前三名隊伍頒發獎牌及獎金。

1.第三名頒發獎牌及獎金 1,200元。

2.第二名頒發獎牌及獎金 1,500元。

3.第一名頒發獎牌及獎金 2,400元。

十五、注意事項:

(一)為防止疫情擴大,在會場所有人員,全程均須配戴口罩(上場比賽選手及隊職員亦同)。大會另備有酒精及額溫槍等防疫物品,提供參賽人員使用。

報名是否提供接種疫苗證明(黃卡),則依據疫情中心及臺北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二)比賽當天請選手攜帶證件正本備查,各隊並應參考賽程表,隨時注意比賽時間。

(三)主辦單位設有審判委員會(審判長一人、委員二人)協助比賽進行。

(四)比賽期間如發生疑議或糾紛,請通報裁判處理。

(五)同隊選手應穿著同款式上衣或校服。如不符規定,對隊可於賽前向裁判提出,如不能即時更換隊服,裁判得判定對隊先得3分。比賽開始後,不得對服裝提出異議。

(六)比賽中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申述其他問題,得由其領隊、教練在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主辦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繳交新台幣3,000元保證金,但仍須進行比賽。申訴結果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否則以棄權論。

(七)若因天候影響或其他重要因素,主辦單位得調整比賽場地或更改賽程,各隊不得異議。

(八)如發現有選手資格不符規定、冒名頂替,或球隊無正當理由放棄比賽者,將立即取消該隊參賽資格,並不予計算該階段的所有成績(含相關隊伍);如發生球員互毆,或以惡言攻擊他隊、裁判、主辦單位,或採不正當抗議等行為者,立即判罰禁賽或肇事者離場,並報請警察單位處理;其他有違反運動道德精神或涉及本條所有行為者,將視情節輕重函送所屬機關,並由臺北市體育總會滾球協會將該隊選手、教練停權禁賽一至三年,並送相關機關單位,協同辦理。

(九)參賽隊伍請自備中心球(Jack)出賽。

(十)大會備有計時器,請參賽隊伍自行參看。

(十一)比賽期間請保持應有禮貌與運動精神。

(十二)大會提供代訂便當服務。

(十三)請參賽隊伍協助維護球場周遭清潔,保持良好衛生環境。

(十四)參賽隊伍請勿占用過多帳篷空間。

(十五)為提倡節能環保,大會不提供礦泉水,請自備飲水瓶,多加利用飲水機補充水分。

(十六)大會開幕典禮訂於6月10日上午10點,於比賽現場舉行,請參賽隊伍務必參加開幕典禮。

十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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