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高雄市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111年高雄市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總獎金: 53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2-06-01 ~ 2022-06-30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電話: 07-554-1075(吳諺其先生)、07-735-1500分機2518(梁瑞亨先生)

主辦單位Email:yenche0808@pf-recycle.com.tw

一、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 承辦單位:

磐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徵選活動內容

(一) 參與對象:

凡對環境教育及繪本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為鼓勵創作,可獨立完成或組隊一起共同創作,每件報名最多以 5 人為限,恕不接受已出版或曾在其他機關(構)等舉辦之競賽活動獲獎之作品參賽作品。)

(二) 作品閱讀對象:

內容適合幼兒園及國小學童(3~12 歲)閱讀。

(三) 繪本創作主題:

以高雄市環境教育為主,依據下列主題擇一或互相結合,創作出高雄市在地特色作品:

  • 主題一:以推廣全民綠生活行動為目標,從食衣住行育樂購等生活小細節,喚起全民愛護我們家園。
  • 主題二:環境教育結合高雄市的風俗民情、文化歷史、自然環境、人文環境特色,創作具高雄市在地特色作品。
  • 主題三:以關懷高雄市在地環境議題、環境永續行動,用故事性結構創造出生動有趣的繪本作品。

(四) 作品規格

1. 作品需為原創、未得過獎項作品,圖片需取得授權。請勿抄襲、複製、仿冒他人或已公開發表之作品(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

2. 作品尺寸以 A4(210mm*297mm)為限,橫式、直式由創作者擇定。橫式、直式皆左翻,文字編排由左至右(注意:內容請勿以橫式、直式交錯呈現)。

3. 內容頁數須超過 10 頁以上,含封面、封底設計,總頁數不得超過 34 頁(不含蝴蝶頁)。

4. 電腦繪圖者,請於建立檔案初始將色彩模式請設定為「CMYK」,解析度設定「300 像素/英寸」或點陣特效設定「300 ppi」。請用「JPEG」與「PDF」檔案格式交件。檔名設定:頁碼『書名_作者』,範例:1「三隻小豬_王小明」。

5. 內容僅限平面創作、創作媒材不拘。

6. 文體內容須為全部中文或部分中文,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7. 繪圖原稿不得出現:作者署名、頁碼、任何文字包括故事內容。

8. 樣書故事內容文字請加注音符號並以打字方式呈現。

9. 電腦繪圖及手繪圖稿參賽者請將檔案掃描轉成 PDF 檔,並存入光碟內一併繳交。

(五) 收件方式

1. 收件日期:111 年 6 月 1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

2. 收件一律採紙本寄送

(1) 郵寄處(郵戳為憑):

收件單位:磐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804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 336 號 8 樓之 3)

(2) 寄送資料內容(請將附件 5-檢送報名信封封面,黏貼於寄件信封外部):

  • 收件資料自評表
  • 報名表(附件 2)
  • 作品創作理念及故事大綱(附件 3)
  • 參賽同意書(附件 4)
  • 參賽作品(裝訂成冊之作品原稿(純圖)及樣書(原稿圖 文字內容)各 1 份)
  • 參賽作品電子檔
  • A4 尺寸回郵信封一個(貼足郵資)

(六) 評選方式

1. 第一階段(收件資料審查):由主辦單位審查參賽作品之相關資料完整性,若符合參選條件,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參選作品報名成功。

2. 第二階段(專家評選):聘請4位專家學者,成立評選委員會

並召開繪本審查會會議,由評選委員評定分數,選出特優獎、優等獎及佳作獎等作品。

評分項目及內容

評分項目 評分內容 最高分數
主題切合性 作品名稱與內容切合徵選主題。 40分
構圖與美感 繪圖技巧、配色、整體視覺構圖。 20分
圖文表達力 內容流暢完整具教育啟發性。 20分
創意性 內容精彩豐富並具體表現與高雄在地環境的關聯度、具原創性及啟發性。 20分

(七) 獲獎作品公布

獲獎作品公布:本徵選結果,獲特優獎、優等獎及佳作獎等作品名單將刊登於本局官方臉書。

(八) 參加徵選作品及獲獎作品獎勵

凡參加徵選之作品(符合評選方式第一階段資格者),將於審查結束後由收件單位寄回原寄件地址,並給予參加徵選作品 2 佰元之等值禮券或獎品。

另獲獎之作品,將頒發獎品(禮券)及獎狀乙張,並由本局廣為推廣及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環境教育繪本嘉年華會」展出。

名次 獎品
特優1名 三萬元等值禮券或獎品、獎狀 1 張
優等1名 二萬元等值禮券或獎品、獎狀 1 張
佳作3名 一仟元等值禮券或獎品、獎狀 1 張

(九)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並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則取消參賽資格,追繳獎勵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2. 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請勿同時投遞參與其他相同性質競賽,若同時參加或獲得其他競賽獎項,本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之權利。

3. 為擴大環境教育推廣,獲獎作品應同意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及非營利使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形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主辦單位並得授權第三人利用,進行電子書、數位化典藏、重製、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提供讀者進行免費下載、列印、瀏覽等服務之行為。且同意除獎項之獎狀及獎品外,不索取其他任何費用或報酬,並不得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使著作人格權,決無異議。

4.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獎項得獎者,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 1,000 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10%稅額。)

5. 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團體創作得獎者請依報名表填寫主要創作者交付),若得獎者經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6. 獲奬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勵品分配。

7. 參賽者若未滿 20 歲,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填寫同意書,若無法提供者,視同規格不符。

8.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選或獲獎資格,自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勵品。

9. 主辦單位將對參選作品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10.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作品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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