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臺中市主委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
壹、主 旨:
為倡導本市民俗體育運動、提昇本市參加111年全民運動會之民俗體育運動代表隊選手之基礎與技術水準,並列入選手選拔之積分,特舉辦本年度之本市所屬之民俗體育運動競技錦標賽。
貳、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體育總會。
參、主辦單位:
肆、承辦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農會、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辦公處、沙鹿區保寧宮管理委員會、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社區發展協會
伍、協辦單位:
沙鹿區文光國民小學、東勢區中山國民小學、西屯區上石國民小學、大里區瑞城國民小學、烏日區喀哩國民小學、東勢區東新國民小學、大雅區上楓國民小學、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霧峰區霧峰國民小學。
陸、比賽日期、地點、項目:
一、 比賽日期:111年2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報到。09:20(暫定)全體參賽隊伍集合在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保寧宮廣場(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天仁街70號),舉行開幕典禮
二、 比賽地點: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保寧宮附近廣場(437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天仁街70號)或沙鹿區文光國民小學、沙鹿區斗抵里社區活動中心。
三、 比賽項目:
1.陀螺與跳繩之部分項目得自由選擇接受【111年臺中市參加全民運動會之民俗體育項目代表隊選手選拔之積分累計管控辦法】之管控賽次、積分制度。
2.獨輪車、砌磚、撥拉棒、流星球、扯鈴均不限參賽校數、報名人數。
3.報名時務必核對 【附件一各單項每隊參賽隊(組)數、人數一覽表(修正)】★★
四、 大會開幕式(09:20~09:40)集合,請各參賽單位攜帶校旗隊職員列隊參加。
柒、 參加資格:
本次競賽不得跨校混合報名、組隊以同性別為限。
一、 限就讀臺中市轄區國中、國小學校組隊,報名時由代表學校統一報名。 (國小、國中均得結合在專科以上學校、高中、國中就讀之校友聯合組隊報名)。
二、 比賽分組:
(一)各項均分男子、女子二組報名。組隊以同性別為限。 (二)就讀本市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以上至國中、專科以上學校、高中、國中
學生均列入男子組、女子組。
(三)就讀本市國民小學四年級以下學生均列入國小中年級男子組、國小中年級女子組。
(四 男教師組、女教師組以服務本市之國中小教師(包含代理教師)為限。
(五 每位選手至多參加【兩種項目,如跳繩、陀螺…】。每位選手【單一項目】至多參加【兩種賽別,如個人花式賽、團體限時計次賽…】。
捌、比賽項目及規定:
【詳見附件一、二 、三】
一、 比賽項目:扯鈴、跳繩花式賽、陀螺、撥拉棒、流星球、砌磚、獨輪車、跳繩個人計次賽及跳繩推廣賽,計九項。
二、 報名及參賽須知:
(二) 1.每人參加項目限二項(如撥拉棒、跳繩…),且每項目中【每人參加賽別(如個人、雙人、團體、個人計次…)以兩項為限】。
2.除跳繩個人計次賽之男、女教師組、國小學生各組,至多得報 3 種賽別(如併腳跳、跑步跳…)。
3. 跳繩個人計次賽:報名【國小學生之各組、賽別(如併腳跳、跑步跳…)】之參賽人數修正不限報名人數。
(三) 1. 扯鈴、跳繩花式賽、撥拉棒、流星球、砌磚、獨輪車、跳繩個人計次賽、陀螺跳繩推廣賽之各組不限報名隊數。
2.請依附件1之限定人(組)數報名。
(四) 選手不得跨隊(組)報名,雙人賽一律不得男女混合。
(五) 特例:砌磚、撥拉棒、流星球之團體賽
(1).得中年級學生得跨高年級組參賽,且男、女生混合。
(2).得任選男生或女生組(必須先在報名時,註明參加組別)。
(3).報名表之姓名後須註明【男、女】,獎狀則註明為混合組。
(六) (1).國小中年級、高年級組之項目,中年級學生得跨高年級組參賽。
(2).陀螺因「擲準賽」與「推廣賽」性質不同,中年級學生僅限擇一參加。
(七) 跳繩團體限時計次賽實際參賽人數若不足或不符規定,不計成績。
玖、報名手續:
一律先完成報名手續,若競賽時延後,不得補(再)報名。
一、 報名日期:
1.在111年1月2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完成網路報名截止。臺中市民俗體育委員會網址 http://tcfolksorts.blogspot.tw。
2.學校單位須經校長核准,方得報名參賽。
3.核章回傳:完成報名後系統會回覆報名資料email,請各校列印email 中之報名表紙本,學校單位逐級核章,正本掃瞄成電子檔(請用jpg、 pdf),在111年1月27日(四)下午四時前並至臺中市民俗體育委員會網站 http://tcfolksorts.blogspot.tw點選「核章報名表上傳」將掃描檔上傳始完成報名手續。
二、 各單位及選手參加項目、賽別上限請參照附件:「競賽項目各單位參賽隊數、人數一覽表」。
三、 各隊之【指導、管理】應以實際且積極參與教導者為要件,經報名後不得更換(以核章之報名表為準)。
四、 **各項目團體競賽報名人數為「參賽人數+ 1名候補選手」。例外:跳繩團體限時計次賽參賽選手12人,得報名16人,(16人均列入管控;若不接受或無意願成為選手名單管控之隊伍,只能報名13人)。
五、 因於假日且校外比賽,參加單位必須自行辦理【參賽期間隊職員之個別旅行平安保險等】,大會不另處理,特予聲明。
六、 若報名內容需要修改,請在email報名表將修正名單用紅色字體標示後,回覆 kelvin@tc.edu.tw,待系統管理者手動確認後會再重新mail更新後的報名表。
拾、報名繳費:
於技術會議當日繳交(為避免各種因素導致停辦競賽,必須進行退款手續而影響個資)。
項目:1.跳繩、陀螺、獨輪車、砌磚、撥拉棒、流星球之組別(男子組、女子組、國小中年級男子組、國小中年級女子組),賽別分(個人賽、雙人賽、推廣賽之報名費均繳交200元)。
2.跳繩中年級組花式推廣賽報名費每人均繳交200元;
3.各項目之團體賽報名費均繳交300元。
拾壹、競賽規則:
(一)、採用規則
項目 | 採用規則 | 參考網址 |
跳繩 | 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公告最新版之競賽規則 | http://210.240.9.70/folk/?q=node/181 |
陀螺 | ||
獨輪車 | 中華民國獨輪車比賽規則(105 年最新版) | http://www.unicycle.org.tw |
(二)、附則
甲、 陀 螺:
1. 陀螺個人擲準賽:包含前投、跪投、釘投、抬腿投、轉身投、拉回上手、潛拉進盤、 左右開弓、登陸月球、登陸火星等 10 個動作。
2. 陀螺個人推廣賽:包含前投、跪投、釘投、抬腿投、轉身投等5個動作。
3. 陀螺團體花式賽:包含前投、跪投、釘投、抬腿投、轉身投、拉回上手、潛拉進盤、左右開弓、登陸月球、登陸火星等動作。並可搭配其它輔助道具,自由發揮創意等自編動作(時間以6~7分鐘為限)。
乙、 跳繩國小中年級花式推廣賽修正附則:
(與跳繩國小中年級花式賽具有差異性)。
**不需接受【(111年)臺中市參加全民運動會之民俗體育項目代表隊選手選拔之積分累計管控辦法】之管控賽次、積分制度。
*依據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 104 年修定版規則評分標準部分修正:
主要目的:本項推廣賽旨在推廣、培養更多跳繩之基礎選手為其精神,但本項推廣賽仍和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之相關規則接軌,故須
調整其相關比賽條件,以提供更多選手容易入門、公平比賽的舞臺。
1.評分標準及規定:相關動作難度分數參照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 會 104 年跳繩規則,經臺中市體育總會民俗體育委員會修正、審議成臺中市跳繩國小中年級花式推廣賽附則:
技術分—0分至60分﹙採加分法,最高為60分﹚。 藝術分—0分至20分﹙採加分法,最高為20分﹚。
實施分—0分至20分﹙採減分法,最多減20分﹚
(失誤每次扣0.25分、指定動作未做扣1分、時間超過或不足扣5 分)。
技術分+藝術分+實施分=得分。
2.比賽內容:至少應有空迴旋、後迴旋、軸心迴旋跳、跑步跳、體側迴旋跳、螺旋繩、開叉跳、一跳二迴旋、定點亮相、方向變化等10項指定動作及自編動作。
3.比賽時間:1分鐘至1分鐘30秒。若時間超過參賽選手繼續做動作,裁判 員不予以計分;若時間超過或不足10秒,不另外扣分;超過或不足10秒 以上扣實施分五分。以運動員開始動作開始計時。
4.比賽請使用合適的音樂作背景,參賽者無音樂不予計分(音樂之選用不 列入分數評比,並請自行取得使用授權)。
5.動作結束時,以定位示之(亮相5秒以上)。
6.花式推廣賽除指定動作外可參酌《跳繩國小中年級個人花式推廣賽動 作參考表》自由組合進行比賽。
7.獎勵標準:成績以成功次數計算個別成成績,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
2人,第三名3人,
*臺中市體育總會民俗體育委員會跳繩國小中年級個人花式推廣賽 僅供參考動作表*
亮相 | |
1.定點亮相. | |
纏繞 | |
2.蜘蛛結網 | |
3.纏腳跳 | |
離手 | |
4.釣魚跳 | |
腳步花式 | |
5.抬腳跳 | |
6.腳尖跳 | |
7.開合跳 | |
8.開交叉跳 | |
9.開擊腳跳 | |
*每個花式動作,可用前繩或後繩各做一次。 |
附註:臺中市體育總會民俗體育委員會對以上指定動作之命名,暫以通識方式命之,必要時以法定與學術命名再修正之。
*臺中市體育總會民俗體育委員會跳繩國小中年級個人花式推廣賽 僅供參考動作表*
多迴旋 | 初階花式 | 初階花式 |
1.側擺開跳二迴旋 | 10.跨下一式 | 19.單手膝下* |
2.側擺叉跳二迴旋 | 11.跨下二式 | 20.膝下敬禮* |
3.側擺敬禮二迴旋 | 12.跨下三式 | 力量型 |
4.開叉跳二迴旋 | 13.跨下四式 | 21.側手翻* |
5.交叉跳二迴旋 | 14.敬禮跨下 | 22.前軟翻* |
6.叉開跳二迴旋 | 15.敬禮跨下三式 | 23.後軟翻* |
7.敬禮開跳二迴旋* | 16.膝下交叉* | 24.前滾翻* |
8.開身後交叉二迴旋* | 17.田雞跳* | 25.後滾翻* |
9.身後交叉開二迴旋* | 18.田雞交叉* | 26.劈腿跳* |
*每個花式動作,可用前繩或後繩各做一次。 |
附註:臺中市體育總會民俗體育委員會對以上指定動作之命名,暫以通識方式命之,必要時以法定與學術命名再修正之。
丙、 跳繩個人計次賽
**(1至5項)均需以學校統一報名,各組最多以(A隊、B隊)組成。
**不需接受【(111年)臺中市參加全民運動會之民俗體育項目代表隊選手選拔之積分累計管控辦法】之管控賽次、積分制度。
1.併腳跳一迴旋「限時計次賽」實施方式。
參賽限制:男、女分組。
比賽人數:每隊報名選手:不限人數。
評分標準:限時 30 秒計次賽,比賽開始時由主任裁判以口令方式,「各就位、預備、開始。」 以一定時間內雙腳併腳連續跳躍累計之次數來判定勝負或名次。起跳或比賽中踩繩、勾繩造成迴旋繩中止迴旋,該次不予採計。比賽時間內,因故造成迴旋繩中止迴旋者,得重新開始起跳,採累加計次方式。
獎勵標準:成績以成功次數計算個別成成績,報人數20人以下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4人,第三名7人。報名人數21人以上錄取第一名1 人,第二名4人,第三名10人。
2.跑步跳一迴旋「限時計次賽」實施方式
參賽限制:男女分組,每組各學校至多限報名 2 隊(A隊、B隊)。
比賽人數:每隊報名選手:不限人數。
評分標準:限時 30 秒計次賽,比賽開始時由主任裁判以口令方式,「各就位、預備、 開始。」 以一定時間內右腳連續跳躍累計之次數來判定勝負或名次。起跳或比賽中踩繩、勾繩造成迴旋繩中止迴旋,該次不予採計。比賽時間內,因故造成迴旋繩中止迴旋者,得重新開始起跳,採累加計次方式。
獎勵標準:成績以成功次數計算個別成成績,報人數20人以下錄取第一名 1人,第二名4人,第三名7人。報名人數21人以上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4人,第三名10人
3. 開叉跳「限時計次賽」實施方式
參賽限制:男女分組,每組各學校至多限報名 2 隊(A隊、B隊)。
比賽人數:每隊報名選手:不限人數。
評分標準:限時 30 秒計次賽,比賽開始時由主任裁判以口令方式,「各就位、預備、 開始。」 以一定時間內連續跳躍累計之次數來判定勝負或名次。 起跳或比賽中踩繩、勾繩造成迴旋繩中止迴旋,該次不予採計。比賽時間內,因故造成迴旋繩中止迴旋者,得重新開始起跳,採累加計次方式。
獎勵標準:成績以成功次數計算個別成成績,報人數20人以下錄取第一名 1人,第二名4人,第三名7人。報名人數21人以上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4人,第三名10人
4. 體側交互迴旋跳「限時計次賽」實施方式
參賽限制:男女分組,每組各學校至多限報名 2 隊(A隊、B隊)。
比賽人數:每隊報名選手:不限人數。
評分標準:限時 30 秒計次賽,比賽開始時由主任裁判以口令方式,「各就位、預備、 開始。」 以一定時間內連續跳躍累計之次數來判定勝負或名次。 起跳或比賽中踩繩、勾繩造成迴旋繩中止迴旋,該次不予採計。比賽時間內,因故造成迴旋繩中止迴旋者,得重新開始起跳,採累加計次方式。
獎勵標準:成績以成功次數計算個別成成績,報人數20人以下錄取第一名 1人,第二名4人,第三名7人。報名人數21人以上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4人,第三名10人
5.一跳二迴旋「限時計次賽」實施方式
參賽限制:男女分組,每組各學校至多限報名 2 隊(A隊、B隊)。
比賽人數:每隊報名選手:不限人數。
評分標準:限時 30 秒計次賽,比賽開始時由主任裁判以口令方式,「各就位、預備、 開始。」 以一定時間內連續跳躍累計之次數來判定勝負或名次。 起跳或比賽中踩繩、勾繩造成迴旋繩中止迴旋,該次不予採計。比賽時間內,因故造成迴旋繩中止迴旋者,得重新開始起跳,採累加計次方式。
獎勵標準:成績以成功次數計算個別成成績,報人數20人以下錄取第一名 1人,第二名4人,第三名7人。報名人數21人以上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4人,第三名10人。
丁、 獨輪車花式賽:
1. 臺中市轄區之單位或選手參加: 不得與其他縣市合併組隊參賽,只頒發團體總成績證明書任何競賽之疑難細節,逕洽裁判長玉鉉工業有限公司黃建仁先生0922-984-695。
2. ★★採用105年8月 18日【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頒布之「IUF 2013 競賽規則手冊(中譯本)」相關章節:第一部:一般規則與定義、第五部:花式競技與標準技術,並依主辦單位視須要隨時公布周知之最新內容為準。
競賽規則手冊公佈在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網站( http://www.unicycle.org.tw/)供閱覽及下載。
(1) 競技項目參賽用獨輪車的規格、數量及曲柄尺寸均不限制。
(2) 競技項目使用音樂(CD)及音響需自行準備。
(3) 場地:個人花式競技、雙人花式競技均為:14 × 15公尺(半個籃球場大小);團體賽:28 × 15公尺(得依現場範圍限制,縮減面積)。
(4) 個人花式競技、雙人花式競技比賽時間:以3分鐘為限.2分鐘時為第一信號,2分50秒時為第二信號,超過扣分。
(5) 團體組花式競技比賽時間:以5分鐘為限,4分鐘時為第一信號,4分50 秒為第二信號,超過扣分。
(6) 花式競技比賽執行時間超過時,扣總成績1分。
3. 比賽程序:各項比賽順序在抽籤會議時決定賽程,均由大會競賽組抽籤排定,對大會所抽之順序不得異議。
4. 設立外縣市獨輪車績優團隊邀請賽之各組,各組獨立計分。
拾貳、獎勵:
詳閱本競賽規程一、本次競賽之【跳繩個人花式賽、跳繩團體限時計次賽、陀螺個人擲準賽、陀螺雙人擲準賽等】之成績及選手,自由選擇參加、註冊接受【111年臺中市參加全民運動會之民俗體育項目代表隊選拔選手之積分累計管控辦法】以管控各賽次之積分制度。
二、 【個別、團體總成績】之獎勵(含扯鈴、陀螺、跳繩、獨輪車、砌磚、撥拉棒、流星球)之每一項目、各組、賽別:
1.【個別成績:即個人(花式)賽、雙人賽、團體(限時計次)賽等】暨團體總成績(各項之團體賽均以4倍計分)均錄取:第一名一組、第二名2組、第三名3組。
2.不頒發佳作成績,本次競賽不頒發團體總成績獎盃。
3.跳繩個人計次賽、跳繩國小中年級個人花式推廣賽另訂
三、 本次競賽:【以不重複獎勵為原則,各校不得再申辦人事敘獎】。
1.各項、各組、賽別之【個別成績】、【團體總成績】取第一名一組、第二名
2組、第三名3組,前三名之指導者,大會頒發指導證明書(或獎狀)。
2.領隊與管理只頒發擔任各項、各組之團體總成績之職務(非指導)證明書,以資鼓勵。
3.本次競賽國、國小學生獲得第一、二、三名成績得於畢業典禮申請委員會
【畢業生民俗體育運動績優獎狀,以資鼓勵】拾參、申訴:一、 凡有明文規定者或有相關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 比賽進行中,合法之抗議,應於該項比賽結束30分鐘內,繳交抗議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整且以書面向大會提出申訴,並由大會審判委員會判決之,抗議無效者沒收抗議保證金,不得異議。
拾肆、附則:
一、 請比賽選手隨身攜帶身份證,以便查驗,否則不准出場比賽。
二、 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者,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其參賽資格;有關各隊之【指導教師、管理者】應以實際且積極參與教導者為要件,應由各校自負行政責任。
三、 技術會議由本委員會於111年2月9日(三)14:30於沙鹿區斗抵里社區活動中心召開,請各參賽學校、單位領隊(指導)及各單項裁判長【務必參加】。
四、 (一)各單位報到時間訂於111年2月12日上午9:00前,不另行通知。
(二)09:20全體參賽單位集合在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保寧宮廣場(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天仁街70號),參加開幕典禮。
五、 特別叮嚀:本項主委盃比賽均需經由各校校長同意後,方得報名參加比賽;且各校必須另行辦理每位隊職員之(類似)旅行平安保險。
拾伍、聯繫資訊
一、 報名系統操作之問題,請洽烏日區喀哩國小 董庭豪主任 04-23351016#211
二、 競賽規程相關問題請洽臺中市民俗體育委員會
總幹事: 張見都 0921-315552 tea3600@yahoo.com.tw
行政副總幹事: 鍾義豐0912-016506 pu3322@yahoo.com.tw
競賽副總幹事: 黃界錫 0919-535156
資訊副總幹事: 董庭豪(烏日區喀哩國小)04-23351016#311 kelvin@tc.edu.tw
三、 至本委員會網站( http://tcfolksorts.blogspot.tw/)諮詢提問回應
系統填報。
拾陸、本辦法經陳報臺中市體育總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核准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各單項每隊參賽隊(組)數、人數一覽表(修正)
(個人賽、雙人賽每人均繳交報名費200元;團體賽均繳交報名費300元)
附件二:跳繩國小中年級花式推廣賽每隊參賽隊(組)數、人數一覽表
附件三:獨輪車花式賽(含外縣市邀請賽)每隊參賽隊(組)數、人數一覽表
(獨輪車個人賽、雙人賽每人均繳交報名費 200 元;團體賽均繳交報名費 300 元
拾柒、附註(競賽規程補充說明):
一、名詞定義:
(一)項目:跳繩、陀螺、獨輪車。
(二)組別:男子組、國小中年級男子組、女子組、國小中年級女子組。
(三)賽別:個人賽、雙人賽、、跳繩中年級組花式推廣賽(報名費每人均繳交 200
元)、團體賽(報名費每隊均繳交 300 元)。
二、每隊報名人數以上表所列人數為上限,每校每組別至多得報名二隊(A 隊、B 隊)。
三、每位選手至多參加【兩種項目】。
四、每位選手【單一項目】至多參加兩種賽別。
五、修正:
1.本次之【陀螺個人擲準賽、與跳繩個人花式賽、跳繩團體限時計次賽】等之項目參賽選手在報名時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參加111年全民運選手選拔之積分累計管控辦法】。★★扯鈴未列入★★。
2.【陀螺雙人擲準賽】因為競賽規則屬本年度新訂定之內容,本次競賽列為試辦性質,獎勵制度如同本規程之內容,本次成績不列入參加全民運選手選拔之積分累計管控辦法。
3.報到場地、比賽場地與開幕場地訂於111年2月9日(三)14:30於沙鹿區斗抵社區活動中心召開技術會議時宣布,並於2月10日(四)15:00 公告在臺中市體育總會民俗體育委員會之網站。
4.跳繩團體限時計次賽若不接受或無意願成為選手名單管控之隊伍,只能報名13人。均依據臺中市體育總會民俗體育委員會歷年公告之規則與釋意。
六、陀螺雙人擲準賽競賽規則(本次競賽以試辦規則性質) 雙人擲準賽:以2人一組(選手甲、選手乙)為單位。
比賽內容:包含前投、釘投、轉身投、左右開弓、拉回上手等5個動作,依序每 個動作各試作2次。
(一)、評分標準及規定:
1、 每次試作成功一個動作給10分(每個動作至少應在定點上停留3秒 以上才算成功)。所有動作須於5分鐘內完成,逾時不予計分。
2、 雙人同時完成動作為試作成功,若一人未完成則給5分
3、 拉回上手必須兩人同時完成動作始為試作成功(10分)。
(二)、場地:
1、陀螺架中心點距施作線為200公分(前四動作)。選手越線視為未完成。 2、每組間隔為2.5公尺以上,裁判長得視場地大小進行調整,以不影響選 手施作為原則。
(三)、補充說明:
1、 前四動作兩人陀螺均上盤停留3秒以上為成功,3秒內一人撞落為5分, 一人上盤3秒一人未上為5分,陀螺未上盤或3秒內兩陀螺均掉落為0 分。
2、 選手甲站右邊,選手乙站於左邊,雙人應由選手甲統一發口令(口令可 自訂),除拉回上手之外,雙人應依口令同時施作。由裁判判定,違規者 視為一人未完成扣5分。(若惡意違規者扣10分)
3、 拉回上手動作,選手甲拉回陀螺落在選手乙手上但未停留3秒以上,仍 給5分(由裁判判定)。
4、 同分時,成績判定就施作次序由後往前依施作雙人成功次數為優先判定;若仍同分,就施作次序由後往前之施作得分判定,單項得分高者獲勝;若仍同分,由裁判長判定進行左右開弓PK賽。
5、 除選手施作之陀螺外,兩人僅得各準備一個陀螺及陀螺繩備用
(四)、陀螺雙人擲賽規則之名詞釋義:
1.前投:站立於起點處,將陀螺置於體側向前投擲,兩人同時將陀螺擲進同一陀螺架圓盤內繼續轉動。
2.釘投:站立於起點處,將陀螺罝於腦側再將陀螺向下釘擲,兩人同時將陀螺擲 進同一陀螺架圓盤內繼續轉動。
3.轉身投:站立於起點處,快速自轉一周將陀螺前投,兩人同時將陀螺擲進同一 陀螺架圓盤內繼續轉動。
4.左右開弓:站立於起點處,選手甲以右手持陀螺一個(右邊),選手乙以左手 持陀螺一個(左邊),兩人同時將陀螺向前投擲,將兩個陀螺擲進同一陀螺架 圓盤內繼續轉動。
5.拉回上手:站立於起點處,選手甲以前投將陀螺急速拉回,佇於選手乙手上繼 續轉動。
相關連結:
臺中市主委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相關競賽:
- 112年臺中市主委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112年臺中市主委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 在112年2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時完成網路報名截止。 比賽日期: 112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報到。 比賽地點: 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保寧宮附近廣場(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天仁街70號)、沙鹿區文光國民小學。
- 111年臺中市主委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111年臺中市主委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 : 在111年1月2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完成網路報名截止。 比賽日期:111年2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報到。09:20(暫定)全體參賽隊伍集合在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保寧宮廣場(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天仁街70號)
- 110年臺中市主委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110年臺中市主委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20日中午12時截止。 比賽日期:110年5月1日,上午8:30開始報到。 比賽地點: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保寧宮廣場、沙鹿區文光國民小學、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社區活動中心。 參加資格:本次競賽不得跨校混合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