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新竹縣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稅寶吉祥物」形象創作比賽

112年度新竹縣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稅寶吉祥物」形象創作比賽

 總獎金: 110000

最高獎金: 1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5-19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551-8141分機221(王先生)

主辦單位Email:20035518@hchg.gov.tw

一、 依據: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112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

二、 目的:

推動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網路兌獎管道、雲端發票結合行動支付、以捐贈碼捐贈雲端發票予社會福利團體、稅務防詐騙、誠實納稅及其他重要施政觀念,以競賽獎勵方式激發民眾與學生創作潛能,擴大宣導效益。

三、 指導單位:

財政部賦稅署、新竹縣政府。

四、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以下簡稱稅務局)。

五、 協辦單位:

本府教育局及本縣各國民中小學。

六、 比賽組別:

分為下列三組,學生年級認定皆以111年度學籍為主:

(一) 國小一-四年級組:新竹縣國民小學1至4年級在學學生。

(二) 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組:新竹縣國民小學5至6年級及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三) 高中職以上及社會組:全國高中(職)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

七、 比賽主題:

(一) 結合各項租稅政策,例如稅收的用途、行動支付繳稅、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行動支付消費時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雲端發票專屬獎、發票從開立至領獎全程無紙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本局各項便民服務措施等。

(二) 須將本局吉祥物-稅寶融入租稅政策概念,為「稅寶」設計服裝造型、鞋帽、裝備、飾品配件及相關租稅宣導標語,參賽者得自由發揮。

(三) 參賽作品須呈現本局吉祥物-稅寶「親切」、「禮貌」、「熱情」、「主動」、「專業」 等形象變化,注入更多創意生命力如附件1。

八、 作品規格

(一) 作品規格大小以A4或8開圖畫紙1張為限,直式、橫式不限。

(二) 以正面、背面、側面等各種角度呈現均可。

(三) 創作方式以手繪、電繪為主,繪圖工具不限,平面創作及實體作品交件為限(社 會組得獎者領獎時須繳交解析度300dpi以上之PNG檔及可供編輯之AI檔案)。

(四) 參賽作品請將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如附件2。

九、 報名方式及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5月19日(五)止,參賽作品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局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6號新竹縣政府稅務局企劃服務科王先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租寶吉祥物形象創作比賽」,活動相關訊息、作品標籤下載可至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專區/活動訊息項下查詢。

十、 評審方式

(一) 參賽作品彙整後,由本局聘請專業人士進行評選。

(二) 評審標準:租稅理念及形象契合度40%,專業技法及構圖呈現30%,整體視覺 及造型美感30%。

(三) 各組獎勵名額,得視入選作品之水準及參賽件數之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

十一、 獎勵:

名次 各組錄取

件數

參賽者 指導老師
高中職以上及社會組 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組 國小一-四年級組 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組指導老師 國小一-四

年級組指導老師

第1名 1件 15,000元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6,000元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5,000元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1,000元超商禮物卡及敘獎 1,000元超商禮物卡及敘獎
第2名 1件 10,000元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4,000元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3,000元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800元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800元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第3名 1件 7,000元
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2,000元
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1,000元
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500元
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500元
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佳作 5件 5,000元
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1,000元
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500元
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200元
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200元
超商禮物卡及獎狀
早鳥獎 前100位參賽者加贈宣導品(超商禮物卡200元)乙份。

備註:第1名指導老師敘獎限新竹縣國中、小學校老師。

十二、 注意事項

(一) 每位參賽者參賽作品以1件為限,參選作品應為獨立創作、原創且未發表或得獎之作品,若發現仿冒、抄襲、盜用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並應繳回已領取之獎勵。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 1 位校內老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俾利得獎後辦理敘獎事宜。

(二) 參賽作品嚴禁色情、暴力、謾罵、挑釁等違反善良風俗之情事。

(三) 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概不退回,凡送件報名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活動計畫各項規定,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享有如出版各式影音、書籍、發行各類型態媒體、網路宣傳、公開演出、播放、上映、傳輸等權利,不另計酬。

(四) 參賽者務必填寫正確資料,供主辦單位作為寄送得獎獎勵使用,如有資料不完整或資格不符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五) 本次活動所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新竹縣112年稅寶吉祥物形象創作比賽使用,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不做其它用途。

(六) 得獎獎品價值超過1,000元者,將依法據以開立所得(免)扣繳憑單,新竹縣國民中學及小學參賽得獎者將委由學校代為領獎。

十三、 成績公布:

得獎名單將於活動結束1個月內,發布新聞稿並公告於本局網站。

十四、 線上觀摩:

優秀得獎作品將放置本局網站供各校師生及民眾線上觀看。

十五、 本實施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十六、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王先生,電話:03-5518141分機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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