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臺南市正向心理健康創意圖畫設計比賽
一、 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校健康促進實施計畫。
(二) 臺南市112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
二、 目標:
(一) 提升師生正向心理健康,厚植正向心理情緒,比賽中獲得歡喜心。
(二) 結合學校藝文教育與語文教育推廣,以畫作或文字流淌情緒。
(三) 鼓勵師生透過興趣或專長,找到快樂正向的人生與情緒。
三、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南市安南區安順國小
(三) 協辦單位:臺南市善化區小新國小
四、 辦理類別與方式:
(一) 學生組創意圖畫設計比賽
1. 參加對象:
本市國小三年級至六年級學生、國中學生。
2. 收件日期及聯絡方式:
(1) 參賽者請將報名表(附件一)貼於作品背後。
(2) 參賽者請填寫切結書(附件二),併同作品繳交。
(3) 報名資訊:112年4月19日(三)前,寄達承辦學校善化區小新國小輔導室收(地址:741臺南市善化區蓮潭里17鄰陽光大道366號),投件後請電話確認。聯絡電話:(06) 5837019分機4020。(每校至多6件)
3. 作品:
(1) 規格:形式以單面彩繪、剪貼、版畫等平面設計呈現為佳。直式、橫式不拘,A4尺寸大小圖畫紙 。
(2) 內容:以五正四樂(五正:正向情緒、正向參與、正向關係、正向意義、正向成就;四樂:樂動、樂活、樂食、樂眠) 擇1項或綜合多項為內涵,以表達內心感受為主,內含心情小語為佳。
(3) 評選:主題內涵切合度40%、創意表現與心情小語(英語、臺語、客語、原住民語口號亦可)40%、版面設計編排20%。
(4) 本案參賽作品不歸還,由本局自由處理。
4. 評審方式:
由本局聘請專家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針對各參賽作品進行評審。
5. 獎勵:
(1) 組別:依就讀年級報名,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2) 每組:特優3件、優等5件、甲等若干件、佳作若干件。
(3) 獲獎學生頒發獎狀及禮券(特優200元及獎狀、優等100元及獎狀、甲等及佳作頒發獎狀),指導老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敍獎,特優同第一名;優等同第二名。
五、 本項計畫完成後
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本權責辦理有功人員敘獎。
六、 經費:
由本局年度預算專款補助。
七、 預期效應:
1. 優秀作品彙集成冊,建立本市正向心理健康宣導教材及教學素材。
2. 優秀作品製作文宣品,分送本市國中小,讓正向感動擴散至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