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首惜廚師」惜食料理食譜暨教案甄選.苗栗縣初賽

112年「首惜廚師」惜食料理食譜暨教案甄選.苗栗縣初賽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23-03-24 ~ 2023-06-15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苗栗縣政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主辦單位電話: 037-558-558分機119(梁怡萍小姐)、04-2560-3221(江卉如小姐)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妙栗,我想來點惜食料理!」112 年苗栗縣惜食料理食譜暨教案甄選活動簡章

一、辦理目的

為扎根環境教育並推廣惜食理念,藉由惜食「美味食譜」與「創意教案」,引導民眾創造在地好味道的同時,落實惜食理念,減少環境負擔與食材的浪費,落實永續發展目標,透過環境教育改變消費者行為,達到珍惜資源、減少廢棄物、節能減碳,並提升健康飲食之態度,一同開創臺灣料理新食代!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妙栗,我想來點惜食料理!」112 年苗栗縣惜食料理食譜暨教案甄選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妙栗,我想來點惜食料理!」112 年苗栗縣惜食料理食譜暨教案甄選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 苗栗縣政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協辦單位:苗栗縣君毅高級中學

三、甄選組別

(一)惜食料理食譜組。

(二)惜食教案組。

四、參加對象及組隊方式

(一)參加對象:

凡餐飲相關產業廚師、學生、教師、從業人員、對料理或惜食文化推廣感興趣的人及環境教育人員皆可參加。

(二)組隊方式:

1.惜食料理食譜組:限個人報名參加。

2.惜食教案組:不限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若以團隊參賽,成員至多 3 名,惟報名時請以 1 人為代表人報名,勿多人同時報名。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各組參賽選手採個別報名,並於 112 年 6 月 15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 00 分前,至活動網站內苗栗縣初賽專區( https://www.cherish-food.com.tw/index.aspx),上傳報名資料即完成報名程序。

(二)報名區域:參賽選手可依就讀學校所在縣(市)、戶籍地、居住地或任職所在地為主,且各參賽選手僅能選擇一縣(市)報名,如有冒名、重複報名或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六、競賽時間及地點

(一)苗栗縣初賽:

1.惜食料理食譜組:

由評審委員進行書面審查,擇優 12 組入圍複賽。並於 7 月 14 日(五)於「苗栗縣環境教育資訊網」( https://eeis.mlepb.gov.tw/)及「苗栗 i 環教」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miaoliee),公佈複審名單。

2.惜食教案組:

由評審委員進行書面審查,並評審出第一名(一組)、第二名(一組)、第三名(一組)及評審特別獎(數名),頒獎典禮前於「苗栗縣環境教育資訊網」( https://eeis.mlepb.gov.tw/)及「苗栗 i 環教」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miaoliee),公佈獲獎名單。

(二) 全國決賽:

惜食料理食譜組及惜食教案組第一名隊伍,將代表苗栗縣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 112 年 9 月 16 日(六)假新北市醒吾科技大學辦理全國決賽及頒獎典禮。

(三)活動相關時間表:

項目 時間 說明
苗栗縣初賽報名投件 自公布日起至 112 年 6 月 15 日(四)中午12 時止 於指定時間內至「首惜廚師」甄選網站上傳報名資料,以檔案上傳時間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收件截止日至 112 年6 月 21 日(三) 承辦單位依據作品規格,審查參賽者資格及繳交之報名文件資料是否符合規定。經審查認定應補正資料者,通知限期補正,未依期限補正者則駁回投件。
第二階段委員審查 資格審查完成後,至112 年 7 月 7 日(五)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審查。1.惜食教案組:擇優 1 件代表苗栗縣參加全國決賽。

2.惜食料理食譜組:擇優入圍苗栗縣複賽。

公告苗栗縣初賽評選結果 惜食料理食譜組:7 月 14 日(五) 入圍複賽名單於「苗栗縣環境教育資訊網」( https://eeis.mlepb.gov.tw/)及「苗栗 i 環教」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miaoliee) ,同步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獲獎者(未進入複賽者不另行通知)。
惜食教案組:頒獎典禮前擇期 獲獎名單公佈於「苗栗縣環境教育資訊網」( https://eeis.mlepb.gov.tw/)及「苗栗 i 環教」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miaoliee)。
惜食料理食譜組複賽 112 年 7 月 29 日(六) 採現場烹調,依比賽辦法假苗栗縣君毅高級中學辦理,由評審團進行現場評分。
苗栗縣初賽頒獎典禮 112 年 7 月 29 日(六) 惜食料理食譜組複賽比賽完成後,接續辦理苗栗縣初賽頒獎典禮。
全國決賽暨頒獎典禮 112 年 9 月 16 日(六) 假新北市醒吾科技大學,辦理全國決賽暨頒獎典禮。

六、 甄選內容

(一) 甄選主題

1.惜食料理食譜組:以吃全食(零廚餘)、吃格外、食當季、吃在地(低碳排料理)等惜食概念,規劃設計至少 1 道惜食且美味的食譜。

惜食料理食譜甄選主題

主題 內容說明 附註
全食物利用(零廚餘) 採用天然、完整,沒有加工精製過的食材,並將食材完整利用。

如:將蔬菜連根帶葉一起料理運用,做到既美味又不浪費的料理。

不限定主食材、副食材,可混合多個主題進行食譜設計。
即期品、格外品料理 將即期品或市場規格之外(如表皮損傷、過熟、短小或外型不佳等蔬果)但品質無虞的食材,透過料理方式,成為一道賞心悅目的餐點。
食當季、吃在地(低碳排料理) 選用當季且在地食材,烹飪出一道低食物里程的低碳料理。

2.惜食教案組:以 10 項惜食行動「主動說、可以選、可打包、吃格外、吃全食、吃在地、惜食材、愛地球、愛分享、愛推廣」,規劃設計至少 4 節(可分堂、天)之惜食教案,涵蓋主題愈多或愈廣、愈有創意、愈能有效提升惜食理念者為佳。

惜食教案甄選主題

主題 內容說明 附註
主動說 鼓勵主動說明餐點/食品內容或主動詢問餐點內容,不吃的食物可事先表明。 可混合多個主題進行教案設計。
可以選 鼓勵「吃多少、點多少、買多少」,主動說出份量大小的需求,並可依喜好減少特殊食材。
可打包 鼓勵打包吃不完的食物,並妥善存放、盡快食用。
吃格外 不排斥格外品(如:醜蔬果)和即期品;如為即食需求,鼓勵可優先選擇即期品。
吃全食 煮飯時,鼓勵將整個食材(如果皆可食)全部入菜食用,來一頓零廚餘的料理。
吃在地 自煮時鼓勵優先購買在地食材;外食時鼓勵優先選擇惜食推廣種子店家、綠色餐廳。
惜食材
  • 鼓勵每天至少 1 餐,把點的食物全部吃完。
  • 鼓勵善用食材不浪費(如:骨頭熬湯、果皮堆肥)。
愛地球
  • 鼓勵一週一蔬食日,並且做好廚餘分類。
  • 鼓勵自備環保杯、餐具、購物袋。
愛分享 鼓勵可將吃不完的食材/食物,趁新鮮與親友分享或捐贈給食物銀行/剩食再利用組織。
愛推廣 鼓勵可適時與親友分享惜食理念。

(二) 評分標準:

由主辦單位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召開評審會議,各組別評分標準說明如下:

1.惜食料理食譜組評分標準:

初賽

評分項目 佔分比率 評分標準
創作理念及特色 20% 作品主題、創作理念,與苗栗在地特色之連結。
在地/當季食材 20% 在地、當季食材運用程度,食材準備與料理過程,盡量降低對環境所造成的負擔。
食材利用度 20% 運用適當的烹調技術充分使用食材。
創意度 20% 菜餚設計(含格外品)、材料搭配創意性。
應用性 20%
  • 食譜內容及說明步驟等完整程度,照片呈現清晰。
  • 食譜實際運用的延展性、複製性。

複賽

評分項目 佔分比率 評分標準
材料準備及衛生 15% 料理人基本素養,包含工作區域與食材處理之清潔、食物的切割浪費程度
食材利用度 30% 運用適當的烹調技術充分使用食材。
創意及創新 20% 菜餚設計(含格外品)、材料搭配創意性。
菜餚美味程度 20% 比賽成品在食用後呈現最佳風味及平衡。
設計擺飾與說菜 15% 作品的設計構思、惜食理念及呈現型態,並考驗廚師理念傳達的口語能力。
加分項 食材使用前、後秤重計算食材使用率,由最終食材使用率最高之 1-4 名,分別於本項目給予加分(第 1-4 名分別加 2、1.5、1、0.5 分),如食材使用率(計算至小數點後 2 位)相同,加分以 4 名為原則。

2.惜食教案組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佔分比率 評分標準
教學對象描述 10% 分析教學對象特性。
主題性 30% 根據對象的學習需求設計不同主題,惟主題內容須呼應十大惜食行動設計。
教學結構 20% 包含引起動機、開發活動、綜合活動三大部分,考驗教學的氣氛引導、互動性與流暢度。
創意與創新 15% 教學內容、方式、教材之創意程度。
教學評估 15% 學習成效評估,如學習單、前後測、實作等,需呼應學習目標與主題。
完整性 10% 教案內容是否前後呼應及具連貫性。

八、甄選規格

(一)惜食料理食譜組

1.苗栗縣初賽:

  • (1)結合主辦方所提供 2 種「指定食材」,規劃至少 1 道惜食且美味的食譜(若採全食料理可一併提出多道料理的食譜),主辦單位將按參賽者提供的報名文件進行初步評審。
  • 指定食材:甘藍、花椰菜、長豇(菜)豆、胡瓜、胡蘿蔔、茄子、甜椒、結球白菜、碗豆、箭竹筍等 10 種當季食材,須挑選至少 2 種指定食材現場烹煮及全部入菜。
  • (2)報名資料:需繳交報名表、食譜表(含理念、食材、步驟、照片)、本人與參賽料理合照乙張、作品授權書、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3)參賽隊伍報名資料符合甄選相關規定者,始進入評審階段。
  • (4)錄取人數:至多入圍 12 件作品。(若報名數小於入圍數,將取消初審機制,視同報名者全數入圍,將直接進入現場烹調複審。)

2.苗栗縣複賽:

  • (1)邀集參賽者至現場烹調,主辦單位邀集評審團委員現場評分,後續公布最終成績。
  • (2)現場烹調份量:共需烹調 5 人份主餐料理,並均分為 2 份擺盤(1 份為採訪及拍照用,另 1 份為委員評審用)。
  • (3)現場烹調時間:料理及擺盤時間為 120 分鐘,參賽選手完成料理擺盤後,將由工作人員協助統一移至展示/評審試吃區域。料理及擺盤時間到,參賽者應立即停止,如未停止,將由主辦單位予以註記納入委員評審考量。
  • (4)指定食材:現場由主辦單位準備甘藍、花椰菜、長豇(菜)豆、胡瓜、胡蘿蔔、茄子、甜椒、結球白菜、碗豆、箭竹筍等 10 種當季食材作為「指定食材」,每組參賽者須挑選至少 2 種指定食材現場烹煮及全部入菜(指定食材主辦單位將優先採購格外品,並於決賽當日移除無法食用部分,如:蔬果之蒂頭)。
  • (5)複賽食材及器具/物品:為利活動公平、公正進行,所需相關物品全數由主辦單位提供,包含基本之國內在地/當季食材(主辦單位將優先採購格外品)、調味料及當天所需使用之相關器具/物品,並請參賽者於決賽食譜表註明決賽當日所需之料理食材(如肉品、配菜等非上述指定食材)以利主辦單位彙整準備,決賽當日除參賽者本人慣用之基本刀具或小工具外,其餘參賽者皆毋須自備。
  • (6)競賽前主辦單位將針對各組使用之食材進行秤重,料理完亦將針對剩餘食材進行秤重,計算出食材使用率後作為額外加分項(已入菜之食材不納入剩餘食材秤重)。
  • (7)相關食材、電器、用具等將於料理時間開始前由主辦單位、評審委員及參賽者於現場相互進行確認,不符合規定之食材、電器、用具等不得使用並酌情扣分。
  • (8)服裝規範:參賽者請穿著廚師服或著圍裙、網帽及防滑鞋為宜,並請佩戴口罩;另相關手錶、戒指及手環等配件進入會場時請勿配戴。

(二)惜食教案組

1.苗栗縣初賽:

(1)規劃至少 4 節(可分堂、分天)的教案,教學目標、教學對象設定需與教案內容契合,主辦單位將按參賽者提供的報名文件進行評審。

教學對象 每節課時間 備註
幼兒園 30 分鐘 參考資料:1.教育部 112 年 2 月 27 日修正頒布「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2.教育部 103 年 11 月頒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國小 40 分鐘
國中 45 分鐘
高中(職) 50 分鐘
大專院校(含成人)

(2)報名資料:需繳交報名表、教學表(教學理念、惜食金句、教學對象、教學目標、教學流程、教學評估、照片等)、作品授權書、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3)參賽隊伍報名資料符合甄選相關規定者,始進入評審階段。

2.全國決賽:

(1)代表本縣參加決賽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安排進行教案拍攝,後續將剪輯為教學影音,依限上傳繳交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做為全國決賽當天試教概念影片,參賽者需配合於現場說明教案理念。

(2)影片內容:以影片方式須確實呈現出選提案內容,建議含成員自我介紹、惜食金句、教學精華片段剪輯、學生回饋。

九、 獎項及鼓勵

如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小組之評定標準,則該獎項得從缺。

獎項名稱 名額 獎勵說明
第一名 1 頒發商品禮券 1 萬元及獎狀一紙
第二名 1 頒發商品禮券 6 千元及獎狀一紙。
第三名 1 頒發商品禮券 4 千元及獎狀一紙。
評審特別獎 頒發獎狀一紙。

備註:為鼓勵參賽,凡符合報名資格之隊伍皆可獲得參賽證明。

十、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報名後,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規則、注意事項及內容規範,如有違反前述任一內容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二) 參賽者/隊伍,參加複賽及全國決賽當天須出示有貼照片之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健保卡或護照)供主辦單位驗證與初賽報名人員是否相符,代表參賽者/隊伍,除因突發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臨時替換。

(三) 參賽者保證所有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委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委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四) 參賽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一切安排。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其所獲獎項。

(五) 代表參加全國決賽者/隊伍,至少須有 1 位參賽選手參加頒獎典禮。除特殊原因外,不在頒獎現場的獲獎隊伍將以自動放棄獎項處理。 (六)獲奬者同意將本活動所撰寫之食譜、教案內容等著作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與主辦單位及經主辦單位授權之人(單位) 使用,並配合主辦單位邀請辦理後續惜食甄選競賽等相關獲獎作品推廣。

(七)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侵權、或其他違反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項外,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八) 本活動主辦單位將全程攝(錄)影,所有相關彩排及比賽的過

程,在參賽者簽署「作品授權書及肖像權授權同意書」後,將有可能被運用在主辦單位製作多媒體相關宣傳文宣,參賽者不得異議。

(九)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對參賽者及其作品得為拍照、錄影。參賽之食譜、參賽者個人簡介與個人照/廚師照,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包括製作平面刊物、拍攝影像、新聞稿及網站刊登等)。

(十) 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承辦單位留存備查 1 年後得進行資料封存或銷毀。

(十一) 參賽者已滿 18 歲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有權參加本活動並領取獎項。若參賽者未滿 18 歲,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提供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之相關資料。

(十二) 主辦單位擁有對本活動規則的最終解釋權,並有權修 正、更改或刪除相關規定之權利。

(十三) 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最終修訂及解釋之權利。

十一、 聯絡窗口

(一)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綜合計畫科 林小姐 (037)558558#121

(二) 承辦單位:慶磐有限公司 江小姐 (04)2560-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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