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魅力斗六、舞光弄影」短影片徵選活動

112年「魅力斗六、舞光弄影」短影片徵選活動

 總獎金: 14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3-01-01 ~ 2023-03-31

主辦單位: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05-533-2000分機1114(田小姐)

一、 活動目的:

揮別大疫年,2023年在嶄新的新曆與舊曆年間,斗六經典小鎮氛圍隨著城市建設與文化魅力發散,讓市民們對於家鄉認同感更濃烈。為了讓更多人感受這座城市的吸引力,斗六市公所要公開募集短影片,期待透過民眾的創意觀點以及現代科技的輔佐,邀請各位透過短影片來表現斗六的魅力。

二、 影片徵集時間:

(一) 募集時間:112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提交報名表單時間為準。

(二) 得獎公布:112年4月24日

三、 徵件辦法:

(一) 影片規格:長度為20至60秒內(以60秒為限,如超出秒數則酌予扣分);解析度為: Full HD,1920×1080。

(二) 指定地點:膨鼠森林公園、行啟記念館、太平老街。

(三) 拍攝內容與2023年燈會相關,形式、主題及工具不限。

(四) 參賽者請以個人名義報名,不接受團體報名,每人以1支影片為限。

(五) 報名說明:

1. 參賽者需上傳作品至YouTube,影片設定為“公開”,影片說明中加入至少3個活動Hashtag「#魅力斗六」、「#舞光弄影」、「#影片地點」、「#影片主題」。

2. 報名方式:填寫表單( https://reurl.cc/aa5jX7,內容如附件一),並將附件二「著作財產權讓與暨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同意書」、「未成年參賽者家長同意書(未滿18歲者需檢附)」等掃描上傳,若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肖像、文字、影像 與聲音等)時,請一併提交該著作授權或同意書(缺欠或資料不齊視為未完成報名)。

3. 參賽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報名程序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

4.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及「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5.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冒借、拷貝、仿冒,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或肖像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得獎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四、 評選標準:

(一) 分數占比:主題詮釋30%、創意與美感30%、拍攝技巧20%、作品原創性20%。

(二) 另依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進行參加資格審核,若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以性別、種族、階級、黨派、語言、宗教等出現歧視之內容,或具誹謗、人身攻擊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參加作品,視為不符合規定,將取消參加資格。

(三) 影片中不得出現參賽者個人資料,違者取消資格。

(四) 評選作業:自112年4月1日起由本所組成初審小組進行影片初選,再聘請專家(或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決選,並預計於112年4月24日公布得獎結果。

(五)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各獎項得予從缺。

五、 獎項:

(一) 第一名1位,禮券新臺幣30,000元及獎狀乙紙。

(二) 第二名2位,禮券新臺幣20,000元及獎狀乙紙。

(三) 第三名3位,禮券新臺幣10,000元及獎狀乙紙。

(四) 佳作20位,禮券新臺幣2,000元及獎狀乙紙。

六、 主辦單位:

斗六市公所

七、 著作授權:

(一) 提供影片連結即視為同意下列相關規定。

(二)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無限次播放及使用。

(三) 所有得獎作品及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評審日起,得獎作品即讓與斗六市公所共同使用。本所享有無限次數使用於網站、粉絲團等如重製、改作、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展示、編輯出版及發行等各類型態之權利,且不需另給報酬。如不同意,請勿投稿參賽。

(四)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肖像、文字、影像 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於收件時繳交其授權之相關聲明。

(五) 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除取消資格外,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八、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若有使用遙控無人機或搭乘任何航空器進行攝錄影時,須遵守相關法令(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國家安全法、民用航空法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之自治規定等),違反者須自負所有責任。

(二) 本活動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若超過新臺幣20,000元,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若得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九、 得獎名單及領獎方式:

(一) 將於112年4月24日公布於斗六市公所官方網站、FB粉絲專頁及遛遛斗六網,並E-mail通知得獎者。

(二) 得獎人將參賽影片原檔上傳雲端或燒錄光碟予本所後,始得領獎。

(三) 未得獎者恕不另通知。

(四) 一旦獲獎者領取獎金(禮券)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十、 活動聯絡窗口:

斗六市公所觀光課(05)5332000#1114,田小姐,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AM8:00-12:00;PM01:30-05:30。

十一、 其他: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 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公布於斗六市公所官方網站、FB粉絲專頁及遛遛斗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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