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全國第五十九屆玉山莒光盃中等學校排球賽

112年全國第五十九屆玉山莒光盃中等學校排球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2-20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中市體育總會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8771-1438分機15(蔡陳逸先生)

主辦單位Email:ctvba@hotmail.comyeeework@gmail.com

一、 主 旨:

為推行全民體育提倡中等學校學生排球風氣,提升排球技術水準、鍛鍊國民體魄,並選拔青年男女、青少年男女國家代表隊暨擇優汰劣具潛力之選手,予以長期培育。

二、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臺中市政府、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中市體育總會中華民國排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承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排球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

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臺中市立雙十國民中學、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臺中市東區力行國民小學

六、 贊助單位:

玉山銀行

七、 比賽日期:

112 年 3 月 9 日至 3 月 12 日(星期四至星期日)

八、 比賽地點:

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臺中市立雙十國民中學、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臺中市東區力行國民小學

九、 組 別:

(一)高中男子組(二)高中女子組(三)國中男子組(四)國中女子組

十、 參加資格:

凡中華民國境內在籍之中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代表就讀學校參加該組比賽。

(一) 依 111 學年度四大盃賽(永信盃、華宗盃、媽祖盃、和家盃)「參加莒光盃 總決賽計分辦法」積分前十二名。

(二) 承辦縣市各組可組一隊參加,不受第 1 項之資格限制。

(三) 參賽球員須為各球隊向本會登錄球員名單之成員。

(四) 高中男子組及中高女子組於民國 92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五) 國中男子組及國中女子組於民國 95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十一、 報名辦法:

(一)日期:

112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17 時前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另行公告),逾時不受理。報名費以掛號郵戳為憑,非依指定方式而遺失時,本會恕不負責。

(二)手續:

1-請至本會網頁「 http://www.ctvba.org.tw」點選國內賽事項目,點選本賽事線上報名網址。

(1)報名需登錄球員出生年月日、身高、體重、球衣號碼,並提供證件照相片。照片的尺寸為 2 吋、JPEG 格式,檔案大小以 1Mb 為限。各項報名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2)各單位若報名 2 個組別以上,請以不同的電子郵件信箱登錄報名。

(3)本會將於本會網頁之國內賽事項目每日公告已完成線上報名之隊伍校名,各隊請逕自上網查看。

(4)報名時間截止後,本會將寄送「最終確認版本報名表」到報名時所填寫連絡人電子郵件信箱中給報名成功之參賽隊伍。請各隊自行列印最終確認版本報名表,並於領隊會議時帶至現場,作為球隊更改球員名單、職稱、號碼及行政管理人員名單之依據(以紅筆更改),自行竄改名單者大會蓋不受理。

(4)每隊報名費新台幣 2,500 元整,請以匯票(抬頭為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或現金,以 掛號方式於 112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前寄達 104 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8 樓 802 室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蔡陳逸先生收,以郵戳為憑,未於期限內繳交報名費 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加抽籤,逾期恕不受理。

2-領隊、執行教練、教練、管理各一人。

3-各組各隊得報名 18 位球員,於領隊會議時以「最終確認版本報名表」決定出場 12 位球員名單(報名自由球員為 0 至 1 位),未出席領隊會議者,由大會自該隊最終確認版本報名表最後名單起往前刪除多餘球員,不得異議。

4-凡積分取得莒光盃參賽資格而未報名者,停止該校二年不得參加本會主辦及輔導之各項 盃賽。

5-凡報名莒光盃之球隊,其最後確認 12 人名單中,須包含於資格賽(四大盃賽)中成績最佳盃賽中 12 人名單中至少 9 人,並依下列方式執行:

(1)以最佳盃確認名單之人數為依據,未達 9 人者不得要求補足。

(2)若報名莒光盃之球員,未達最佳盃賽中獲得最佳成績該次 12 人名單中至少 9 人者, 則不予參賽並停止該校二年不得參加本會主辦及輔導之各項盃賽。

6-各隊之職員欄需完整填寫,未填寫完整者不接受報名;球隊比賽時,若無職員到場,則 沒收該隊該場比賽。

7-各隊之執行教練及教練均須具備本會規定之各級教練證照,並須於報名表中載明教練級 別,未具教練證照者不接受報名;未具相關規定教練級別者,不得於比賽時行使教練職 權(領隊及管理亦不得行使教練職權)。

8-凡參加本盃賽之選手均具有受本會徵召為各級國家代表隊之義務。

十二、 抽籤會議:

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三時假本會辦公室舉行,未出席者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8 樓 802 室,聯絡人電話:蔡陳逸先生(02)8771-1438 分機 15。

十三、 比賽規則:

採本會最新公佈之 2021-2024 之排球規則。

十四、 比賽制度:

(一)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

(二)各組比賽均採五局三勝制。

(三)比賽分組編排原則:

1-分二組【積分 7 至 12 名及承辦縣市抽籤編入,同縣市以不編列同組為原則】

  • A 組 1、4、5
  • B 組 2、3、6

2-分三組【積分 7 至 12 名及承辦縣市抽籤編入,同縣市以不編列同組為原則】

  • A 組 1、6
  • B 組 2、5
  • C 組 3、4

3-分四組【積分 9 至 12 名及承辦縣市抽籤編入,同縣市以不編列同組為原則】

  • A 組 1、8
  • B 組 2、7
  • C 組 3、6
  • D 組 4、5

※若遇空缺名額則由次一名遞補。

十五、 循環賽計分法:

(一)勝場數:以勝場數多寡判定名次。

(二)勝場數相同時,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遇該局數 3 比 0 或 3 比 1 時,勝隊得 3 分而敗隊得 0 分,遇局數 3 比 2 時,勝隊得 2 分而敗隊得 1 分,自行棄權或遭沒收比賽時則得 0 分。

(三)前項積分再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中,總勝局數除以總負局數,所得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四)再相同時,則以所得總分數除以所失總分數,所得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五)如再相同,如屬二隊則以勝隊為勝,三隊以上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十六、 比賽用球:

採用 CONTI 五號 VC7000RWB 皮質比賽用球(三色彩色球)。

十七、 技術會議:

112 年 3 月 08 日(星期三)下午三時假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國際語言情境教室 A5F (台中市北屯區景賢六路 200 號)舉行。各球隊須派職員並攜帶最終確認版本報名表出席會議,不得由球員或他人代理行使職權,未出席者不得更換選手名單(含自由球員)及號碼。

十八、 注意事項:

(一)開幕典禮:112 年 3 月 09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假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籃運中心舉 行。

(二)閉幕典禮:112 年 3 月 12 日(星期日)下午 4 時(預定)假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籃運中心舉行。各組前六名均須參加閉幕典禮領取獎盃、獎金及獎狀,未出席者視同自動棄權不予補發。

(三)進入球場必須穿著膠質球鞋,並請勿在場內吸菸、嚼食檳榔、口香糖。

(四)球隊比賽服裝及襪子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1-20 號),球衣須有中文隊名,「隊長」要有固定標誌,否則不予出賽。

(五)球衣胸前不可有廣告文字標誌,所有的廣告只允許置於球衣背面及兩袖,並且廣告的圖文不得大於球隊隊名。

(六)球員應攜帶學生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以便查驗。

(七)技術會議時需有參賽球隊職員乙人出席參加,不得由選手或他人代理行使職權。

(八)自由球員或選手號碼之變更,需於技術會議中由具資格者提出,未參加者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九) 若最後確認名單中之球員,於比賽前受傷需更換者和確診新冠肺炎者,請提出公立醫院證明、居家快篩陽性結果之照片(電子檔)或確診證明書(紙本或電子檔亦可),於領隊會議中進行替換(須為原報名之球員),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確認名單

(十)報名時未列自由球員者,則本次賽會視同無自由球員設置,不得增列。

(十一)賽前將由承辦單位另行宣布賽事防疫措施,請各隊務必隨時注意並須確實遵守,避免遭致衛生單位進行開罰或禁止進入比賽場館。

(十二)為配合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宣導運動禁藥管制,研擬參賽選手應注意 事項。

(1)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 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

(3)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 2 月 6 日。

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禁用清單: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採樣流程: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其他藥管規定: 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十九、獎勵:

(一)各組取八名,前六名由本會頒發獎盃,以資鼓勵。

(二)各組前三名依序頒發獎勵金 3、2、1 萬元整。

(三)各組遴選 7 名優秀選手各頒發 3,000 元獎勵金。

(四)高中組及國中組前四名由本會依序推薦參加各項國際分齡比賽。

(五)依據本會 112 年「培育優秀及潛力男女排球運動選手實施計畫」於莒光盃甄選優秀選手(依年齡限制)男女生各 18 至 24 名。

(六)經本會青少年推動委員會遴選,並經三分之二委員通過之具潛力之選手,將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培訓,並依規定核發選手集訓期間交通、營養費等費用。

二十、本次競賽

需遴選優秀選手組成青年、青少年男女國家代表隊,組成 112 年優秀及具潛力選手,並補強 U16 男、女代表(培訓)隊。

(一)年齡資格:

1-青少女(U18):2006 年 1 月 1 日以後(民國 95 年)出生者。

2-青少男(U18):2006 年 1 月 1 日以後(民國 95 年)出生者。 3-青 女(U20):2004 年 1 月 1 日以後(民國 93 年)出生者。 4-青 男(U20):2004 年 1 月 1 日以後(民國 93 年)出生者。

5-U16 男、女:2008 年 1 月 1 日以後(民國 97 年)出生者。

(二)教練之聘請:

U16 男、女教練團不受此限 1-青(少)年男女國家代表隊教練團,由本會「培育優秀及具潛力男、女排球運動選手教練團擔任」。

2-執行教練必須具備 A 級教練資格,助理教練及訓練員則最少需具備 B 級以上教練資格。

3-遴選高國中男、女子組前六名具資格教練,經選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為青年、青少年男女子(U18、U20)國家代表隊教練團成員之一,但不一定為執行教練。

(三)選拔標準

1-身材:依年齡、身高、體重評估其可塑性及發展性。

2-機智:依比賽中各種臨場實際情況之判斷處理及對規則了解情形。

3-品德及精神:根據選拔賽及歷年集訓,對內及對外比賽時之生活情況、團體合作、奉公守法的態度評量。

(四)經獲選為優秀青(少)年男女國家代表隊選手與優秀及具潛力選手者,無故不參加集訓,比照中華民國排球協會社會組輔導管理辦法第 21 條第 1 款處以 2 年以上 5 年以下停賽處分,因故請假者處以 1 年停賽處分。

(五)U16 代表隊執行教練擬由國中男女冠軍隊教練擔任,但必須具備本會 A 級教練資格並經青少年推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聘任之,如未具資格者可為教練團成員之一。

(六) U16 代表隊領隊擬敦聘國中男女冠軍隊校長擔任,如不克出席則本會另行遴聘。

廿一、申訴:

(一)凡球員證件之審查應於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該場比 賽結束後不予受理。

(二)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之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異 議。

(三)抗議以書面提出,由領隊簽名並附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在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經審判委員會判決認其所提異議無理時,得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 會基金。

(四)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算,失責之教練將呈報所屬上級有關單位暨交本會紀律委員會 處理。

(五)因故召開本會臨時紀律委員會時,委員及出席人員之車馬費暨出席費由事故主支出, 如屬 2 單位以上時平均負擔。

(六)本會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承辦組:蔡陳逸先生(02)8771-1438 分機 15,電子信箱: ctvba@hotmail.com

廿二、為維護參賽人員權益「本活動報名表資料僅提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廿三、本賽事已由承辦單位辦理場地公共意外保險。

廿四、本競賽規程依教育部體育署 112 年 2 月 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號函備查辦理,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