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全國青年暨青少年擊劍錦標賽.第一次

112年全國青年暨青少年擊劍錦標賽.第一次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1-31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擊劍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8772-3033(劉潔明先生、温婷鈞小姐)

主辦單位Email:taipeifencing2@gmail.com

一、 核備文號:

教育部體育署112年1月18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20001967號函。

二、 宗  旨:

為推廣擊劍運動,落實基層訓練並發掘優秀青年及青少年選手,並與國際競賽接軌,舉辦本比賽。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擊劍協會

五、 協辦單位:

臺北市立石牌國民中學

六、 比賽日期:

112年2月10日至2月12日,共3天。

七、 比賽地點:

新北市板樹體育館(220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90號)

八、 比賽項目:

(一) 青年組:

1.男子鈍劍 2.男子銳劍 3.男子軍刀 4.女子鈍劍 5.女子銳劍 6.女子軍刀

(二) 青少年組:

1.男子鈍劍 2.男子銳劍 3.男子軍刀 4.女子鈍劍 5.女子銳劍 6.女子軍刀

九、 報名資格:

(一) 青年組:於民國93年1月1日至民國99年12月31日止出生者。

(二) 青少年組:於民國96年1月1日至民國99年12月31日止出生者。

十、 報名辦法:

(一) 選手須持有本會有效選手證號。

尚未申請選手證者請至網頁進行註冊 https://reurl.cc/AKo7XE

112年度尚未繳費者請至繳費系統進行繳費 https://reurl.cc/MbxjGn

(二) 每人限報一項,不得跨項,青少年組者可跨青年組。

(三) 在校生由各校擊劍社團報名。

(四) 報名費:每人每項新台幣700元整(含保險費)。

(五) 經報名後(除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已報名者若因重大事由無法出賽,須事先以書面通知本會,不得無故放棄比賽;如放棄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六) 無故棄賽者主辦單位得依FIE規則o.56.3之精神罰款其所屬單位新台幣1000元整,未完成繳納罰金前暫停其所屬單位所有選手的比賽。

(七)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截止,請至本會官網「報名與繳費」 https://reurl.cc/e6Vrnm專頁登錄報名資料。

(八) 報名聯絡人:劉潔明先生、温婷鈞小姐,E-Mail: taipeifencing2@gmail.com電話:(02)8772-3033

(九) 報名截止日期至112年2月3日期間內修改報名資料需來函本會,繳付2倍報名費後使得修改報名資料;增加報名者可於本會線上報名系統逕行登錄,需付3倍報名費。

十一、 賽程:

(一) 112年2月10日(星期五)

青年男銳、青年女鈍、青少年男鈍、青少年女銳

(二) 112年2月11日(星期六)

青年男軍、青年女銳、青少年男銳、青少年女軍

(三) 112年2月12日(星期日)

青年男鈍、青年女軍、青少年男軍、青少年女鈍

選手檢錄時間為比賽當天上午8:00~8:30,檢錄完畢後依賽程表開賽,8:30開始比賽。

十二、 比賽規則:

依據國際擊劍規則總會(F.I.E)競賽規則進行,並實施消極比賽規定。

十三、 競賽辦法:

(一) 預賽採分組循環,複、決賽採單淘汰制。循環賽每場5點/競賽時間3分鐘。直接淘汰賽每場15點/3回合,每回合3分鐘,中場休息1分鐘。

(二) 單淘汰賽時,選手連續比賽,可依規定提出休息5分鐘請求。

十四、 器材規定:

(一) 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須符合國際擊劍總會規則之規定。運動員應自備符合規則要求之裝備和器材參加比賽。

(二) 本次競賽無賽前器材檢驗,比賽選手自備合格劍具、裝備由場上裁判檢核。

(三) 比賽裝備劍具請運動員自備,並準備上場的第二把(含以上)的預備器材,沒有預備器材,依規則之第一類罰則處罰之。

(四) 劍服、劍褲、面罩、小背心須達到350牛頓抗力以上,未符合標準者不得上場比賽。

十五、 獎勵:

(一) 各項比賽冠、亞、季軍頒發獎牌及成績證明,三、四名並列,第五名至第八名頒發成績證明書乙份(各單項報名人數不足十二人者,則不頒第五名至第八名成績證明書)。

(二) 獲獎選手於領獎時須穿著劍服或隊服(不得穿著短褲)、劍鞋或運動鞋。服裝未符規定者不得上台領獎。

(三) 本次競賽成績提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並列為112年全國第一次青年暨青少年排名成績。

十六、 申訴:

(一) 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國際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若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裁判長或審判委員提出書面申訴(附件一)。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名。

(二) 有關參賽運動員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口頭向裁判長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書面申訴(附件二),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三) 任何申訴均須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不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並列入承辦單位經費收入。

十七、 附則:

(一) 領隊會議於112年2月10日上午8:20在比賽場地召開。

(二) 檢錄完成後無故棄賽,則罰鍰其所屬單位新台幣1000元整,罰金未繳清前該單位不得報名擊劍協會主辦之各級排名積分賽,並公告於協會網站。

(三) 各比賽劍道,嚴格控管人員進入,除裁判及參賽選手,其餘人員請於休息區或看台上觀看比賽。(預賽只有比賽選手能進場,複賽能有一名教練進場指導。)

(四) 每場比賽於第二次唱名後一分鐘,與賽選手仍未出席者,即以棄權論。

(五) 已報名參賽選手若因重大事由無法出賽,請事先以書面通知本會,不得無故放棄比賽。

(六) 報名表所填列之個人資料為本次賽會統一辦理投保,此外不另作其他用途。

(七) 報名截止後欲修改資料如報名單位等,將加收行政費用新臺幣200元。

十八、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 選手注意事項

(一) 任何參與國手選拔賽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二) 參與國手選拔賽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三)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2月3日。

二、 運動禁藥相關規定

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官網「公告欄」,單項協會辦理國手選拔賽說明( https://www.antidoping.org.tw):

(一) 運動禁藥管制辦法

(二) 運動禁藥管制採樣流程圖

(三) 2023禁用清單

(四) 治療用途豁免申請及審查要點

(五) 運動禁藥管制規定暨違規處分要點

(六) 運動禁藥違規審議程序作業要點

(七) 申訴審議程序作業要點

十九、 為強化性騷擾防治,本會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電話:02-8772-3033

傳真:02-2778-1663

電子郵件信箱: taipeifencing2@gmail.com

二十、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補充之;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辦理,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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